2016年秋季答辩研究生的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已经制作完毕,授予学位的研究生请于2017年1月4-6日到研究生学院A219领取证书(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不允许代领,错过此期限请于开学后领取。名单及特殊情况详见附件。 “发表文章未见刊”的研究生请携带发表文章原件领取证书; “缺少照片”的研究生请按照要求将照片上交至研究生院,证书开学后统一制作; “缺少成绩”的研究生请开学后联系研究生学院培养办,核实课程成绩情况后领取证书。 附件下载 研究生学院 2017年1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