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商业大学
关于做好2016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学科):
我校2016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初试工作已顺利完成,现已进入复试、录取阶段。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将我校2016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要求和安排通知如下:
一、复试分数线
根据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以及考生初试成绩等情况,经学校研究决定,2016年我校博士生入学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为:外语成绩不低于54分,专业课成绩不低于60分,全部科目总分不低于190分。
二、分专业招生计划
我校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为27人,其中:产业经济学6人、国际贸易学1人、财政学2人、劳动经济学3人、金融学2人、食品科学3人、中药学1人、企业管理4人、会计学3人、电子商务2人。二级学科内每位导师的招生计划原则上不得超过1人。通过复试的博士研究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第一年度学费后,方可列入拟录取名单。
三、复试要求
(一)组织领导
各学院(学科)应认真学习并贯彻有关文件精神,加强领导,切实做好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复试前将包括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复试专家组名单、复试形式、时间、地点等内容的复试工作方案报研究生学院备案,并向全体复试人员公开。复试方案一经制定,不得任意修改。
各学院(学科)应组成包括指导教师在内的复试专家组,具体实施复试工作方案。本年度有亲属参加博士生入学考试的导师、教师和工作人员应主动回避,不得参加博士生的复试工作。复试过程要求全程录像录音,并做好记录,复试结果由复试专家组成员签字确认。
各学院(学科)复试结束后将《哈尔滨商业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记录表》(附件1)和《哈尔滨商业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汇总表》(附件2)报送研究生学院备案。
(二)复试时间及地点
各学院(学科)应于2016年4月10--17日期间完成复试工作,具体时间、地点由各学院(学科)在复试工作方案中自行确定,并确保通知到每一个参加复试的考生本人。
(三)复试资格审查
各学院(学科)要对参加复试考生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科研成果、健康证明等相关证件的原件予以核对,发现问题的应该及时向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考生参加复试前,应提交由三甲医院出具的2016年元月以来的健康证明。
(四)复试内容
复试总分100分,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外语与专业素养等两部分,其中:外语考试30分,专业素养考核70分。外语考试应采取笔试和口试两种方式进行。专业素养考核应采取抽签问答与现场交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考生应向专家组明确地阐述当下及未来的研究方向与研究规划。
复试过程中亦应通过外语和专业素养考核完成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表现等方面。
对同等学力考生要加试(笔试)政治理论和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五)考生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两部分按照一定比例折合后综合计算,其中:初试总成绩权重为70%,复试总成绩权重为30%。
四、复试考生名单:
http://yjsc.***.cn/info/1114/1276.htm
哈尔滨商业大学研究生学院
201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