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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关于申报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

  2016年09月14日18:15  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各院(系):

根据《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现将2016年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立项申报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要求

1.申报的项目应结合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新形势,围绕研究生教育教学、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研究生教育管理等方面开展研究,探索提高研究生教育水平和质量的规律、措施。

2.项目申报负责人应为具有3年以上指导研究生经历的导师,或从事研究生教学3年以上的任课教师,或从事研究生教育管理及学位建设等工作2年以上的管理人员。本次项目申报限额总数为3个,其中学校行政机关管理人员可申报1项。

3.已结题或鉴定的项目,对推动研究生教育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有必要继续深入研究的,可申请再次立项研究,但要重新填表申报,并提供原项目的研究报告、结题报告及相关成果材料。尚有在研项目的,项目申报负责人不得再行申报。

4.设立专项项目。围绕山东省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实际,为解决研究生教育工作中现实、重大、共性问题,为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提供理论依据和决策支持,从2016年起,在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中设立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专项项目。专项项目针对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指定的内容进行研究,项目负责人除应符合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条件外,需具有深厚的研究生教育理论素养或对研究生教育政策有系统全面了解,能够按照省学位办要求开展研究工作,提供对全省研究生教育具有指导意义的研究报告或研究成果。专项项目限报1项,项目申请书与创新计划项目申请书一致,申请书中申请类别修改为专项项目。专项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1年,项目申报、项目管理和经费使用按照《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见附件1)规定进行。2016年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专项项目研究主题如下:

1)山东省研究生教育供给侧改革研究;

2)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价标准和体系研究;

3)“双一流”建设背景下的山东省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研究。

二、材料报送

《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一式3份、《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一览表》(见附件3)一式1份,相关申报材料以及其电子文本,请于 9月 30日前 报送研究生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 老师,联系电话:5687145,E-mail:yjsc@***.cn

附件  1.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doc

       2.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请书.doc
         3.
2016年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一览表.doc

研究生处

 2016 年9月14日


原标题:2016年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关于申报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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