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学院2016年初中起点五年制小学全科教师培养计划招生录取规则
河池学院2016年初中起点五年制小学全科教师培养计划
面向河池市招生录取规则
为了体现公平、公正,择优录取考生,参照高考录取办法,特制定河池学院2016年初中起点五年制小学全科教师培养计划面向河池市招生录取规则如下:
以中考统考成绩为依据,在面试合格的基础上,按以下排序录取:
(一)按中考统考成绩总分2(简称“总分2”),按生源所地招生计划从高到低录取,直至完生计划为止;
(二)如按(一)未完成生源地招生计划的,则按中考统考成绩总分1(简称“总分1”),按生源地招生计划缺额,从高到低录取,直至完生计划;
(三)如按(二)未完成生源地招生计划的,则在总分1和总分2成绩都相同的同一生源地考生中,再按中考统考如下单科成绩等级次序: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英语成绩——物理成绩——化学成绩——政治历史成绩——体育成绩,按生源地招生计划缺额,从高到低录取,直至完生计划。
(四)招生对象:只录取招生计划中相应县(市、区)户籍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