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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湖北医药学院关于湖北省“楚天学者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7年02月16日11:53  湖北医药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院属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楚天学者计划”实施办法》(鄂教师〔2017〕1号)及《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楚天学者”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2016年湖北省“楚天学者计划”设岗学科和候选人推荐人选申报工作即将展开。为做好本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及人选申报

(一)岗位申报

楚天学者岗位设置须与重点学科、品牌专业、重点实验室和新兴交叉学科建设相结合,原则上在二级学科或省部级及以上品牌专业设置,分期进行。

已批准设岗学科不得再次申报设岗(目前,经省教育厅批准,学校设有楚天学者岗位的学科有:内科学、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麻醉学、外科学、妇产科学、护理学、药学和生理学)。尚未获批为设岗学科的所在学院,根据学科发展需要,有重点的对基础较好、实力较强、人才相对集中的学科进行资源力量整合,积极进行设岗学科的申报,为后续招徕人才和与海外人才需求合作搭建好平台。

(二)人选申报

1、申报类型和名额:申报类型共三类,特聘教授、楚天学子和讲座教授。特聘教授每年来校工作不少于9个月,楚天学子为全职引进,讲座教授每年来校工作不少于2个月。2016年“楚天学者计划”实行名额限报,我校可推荐6名候选人人选(校本部5名、药护学院1名)。其中讲座教授不超过2人。

2、申报条件:具体条件按《“楚天学者计划”实施办法》(附件1)和《2016年“楚天学者计划”申报条件说明》(附件2)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暂未批准设岗的学科,若符合设岗申报条件且有合适人选者,可二者同时申报。

二、材料申报

申报材料分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纸质材料要严格按照要求归类、装订成册,提供的复印件均需由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电子材料必须与纸质材料完全一致。务必按照要求统一制作光盘,要保证能够顺利地打开和便于查阅。

第一部分:纸质材料要求

(一)设岗学科申报材料

1、《“楚天学者计划”设岗学科基本情况登记表》(A3型纸打印,一式2份,见附件3;

2、《“楚天学者计划”设岗学科推荐表》(A4型纸打印,一式5份,见附件4);

3、设岗学科附件材料(A4型纸装订,一式1份,严格按照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①目录(须标注页码);

②学科骨干成员名册、学历、学位证书等复印件;

③学术骨干成员任职资格证书、聘书等复印件;

④学术骨干成员学习及工作简历;

⑤本学科获奖证书及相关证书复印件;

⑥近五年来学科科研成果材料复印件,按科研论文、著作、发明专利、科研项目批文及鉴定书等顺序排列;科研论文被SCI、EI、SSCI、CSSCI收录情况的检索报告(须国家认定权威检索机构盖章)。

⑦学科批准成为博士点、硕士点、国家级重点学科、省级重点学科、省级重点实验室等文件复印件。

(二)候选人材料。

1、《“楚天学者”候选人基本情况登记表》(A3型纸打印,一式2份,见附件5);

2、《“楚天学者”候选人综合材料一览表》(A3型纸打印,一式10份,见附件6);

3、《“楚天学者”候选人申报书》(A4型纸打印,一式8份,见附件7)

4、候选人附件材料(A4型纸装订,一式1份,严格按照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①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②任职资格证书、聘书复印件;

③国外任职或在国内担任重要职务的任职证明;

④获奖证书和其他相关证书复印件;

⑤教学情况证明材料;

⑥SCI、EI、SSCI、CSSCI收录论文的检索报告(须国家认定权威检索机构盖章),报告含有影响因子、他引次数等指标;

⑦近五年科研成果材料复印件;

⑧在国际学术交流会上担任职务的证明以及作大会报告、特邀报告的邀请信或通知书复印件。

第二部分:电子材料要求

电子材料须统一刻录数据光盘(光盘封面格式见附件8)。

1、设岗学科材料(光盘一式10份)。

(1)《“楚天学者计划”设岗学科推荐表》(Word格式);

(2)设岗学科附件材料电子版(pdf格式),电子材料要严格与纸质材料相对应。

2、候选人材料(光盘一式10份)。

(1)《“楚天学者”候选人基本情况登记表》(Excel格式);

(2)《“楚天学者”候选人综合材料一览表》(Word格式)

(3)《“楚天学者”候选人申报书》(Word格式)

(4)候选人附件材料电子版(pdf格式),电子材料要严格与纸质材料相对应。

三、申报程序

(一)学院推荐。学院对申报学科/个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遵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组织相关专家评议组进行综合评议,择优向学校推荐。

(二)学校评议推荐。根据学院推荐情况,学校组织专家评议组对各单位申报的岗位情况及候选人进行评议推荐。

(三)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向湖北省教育厅推荐申报的岗位和候选人人选。

四、申报要求

(一)此次省厅对《“楚天学者计划”实施办法》进行了新修订,各单位高度重视本项工作,及时向本单位全体教职工传达有关文件内容,使本单位每一位教职工对人才项目工作有一个清晰认识和了解。目前我校已有8个学科成功获批为“楚天学者计划”设岗学科,请相关学科所在的各学院积极面向现有人才和拟联系合作的海内外专家,对照条件,精心组织人选申报。

(二)请各学院高度重视人才项目申报,通过项目申报,进一步凝练科研方向,整合学科实力,激发人才活力,提升学校竞争力,各学院的项目申报情况将进入年终的绩效考评成绩。各临床学院在安排此项工作时,要积极与所在的附属医院联系对接,充分利用好学校已有的平台和附院的人才资源,做好人才项目申报工作。

(三)请各学院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保证质量,务求实效,申报材料请于2017年2月25日前报送人事处人事科(科教楼1626室)。逾期视为放弃。鉴于省厅对材料报送有较高的要求,请各学院对于提交过来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要仔细核对,确保无误,刻录的光盘要确保能够打开。

(四)此次申报的是2016年度的楚天学者计划,按新的《“楚天学者计划”实施办法》(鄂教师〔2017〕1号)执行。2017年度的楚天学者计划按湖北省工作安排将在2017年下半年申报受理。

(五)有关表格的表格结构请勿改变。其它未尽事宜可向人事处咨询,咨询电话:0719-8875316。

附件:

1、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楚天学者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

2、2016年“楚天学者计划”申报条件说明

3、“楚天学者计划”候选设岗学科基本情况登记表

4、“楚天学者计划”候选设岗学科申请表

5、“楚天学者”候选人选基本情况登记表

6、“楚天学者计划”推荐人选综合材料一览表

7、“楚天学者”候选人申报书

8、光盘刻录格式

 湖北医药学院人事处

                               2017年2月12日


原标题:2016年湖北医药学院关于湖北省“楚天学者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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