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艺术职业学院
2016年单独考试招生简章
学校名称:河北省艺术职业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院校
学校代码:12885办学层次:专科
学院位于石家庄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青园街,办学六十年,拥有36个招生专业及方向。建有国家级“舞蹈表演”实训基地,“舞台艺术设计”、“影视广告”为央财支持发展能力教学项目,音乐表演(声乐方向)为省级示范专业。学院师生近十年共获得包括“中国音乐金钟奖”,“荷花杯”、“桃李杯”全国舞蹈大赛,央视青歌赛等国家级奖项150余人次。荣获“全国文化工作先进集体”、“省级文明单位”、“河北省文化系统工作实绩突出单位”、“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基地”等多项荣誉称号,被誉为“河北艺术人才的摇篮”。
1.相关专业招生要求
(1)学院单招的音乐、舞蹈、美术等专业须符合相关专业要求,单招专业及要求详见学院网站;
(2)报考时不限考生外语语种,学院所有专业外语施行英语教学。
2.考试安排和成绩、录取结果公布
文化素质及职业技能测试免试、成绩及录取结果公布等,详见学院网站(网址:http:\\www.***)公布的实施方案。
3.录取规则
考生在思想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专业学习要求的情况下,按以下原则录取:
(1)文化艺术大类联考单招专业,院校统一划定文化水平考试分数线,根据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2)学院其他联考单招及单考单招专业,依据“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成绩之和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3)同分考生,依据文化水平考试总分、语文、数学、外语顺序比较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4)学院文化艺术大类联考单招专业不征集第二志愿,其他联考单招专业及单考单招专业一志愿录取缺额时,将进行二志愿征集。学院承认其他院校组织考试成绩;
(5)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折算及学生参加艺术联考、校考专业成绩折算及免试考生成绩折算办法详见学院网站《2016年河北艺术职业学院单招实施方案》。
4.收费标准
(1)普通文理类、学前教育5000元/年,戏曲表演、美术类、美术教育6000元/年,播音、编导类7000元/年,音乐教育、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舞蹈教育等表演类8000元/年,住宿费均为500元/年;
(2)学院执行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建立了完善的奖、助学金体系和经济困难学生勤工助学体系,为学子们完成学业保驾护航。
5.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生学业期满、符合毕业条件,颁发河北艺术职业学院具印、国家教育部学信网备案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
6.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青园街149号 邮编:050011
联系电话:0311-86665001、86663618学院网址:www.***
QQ:、
学院微博二维码 学院微信公众平台二维码
河北省艺术职业学院
2016年单招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2016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冀教学〔2015〕25号)精神,按照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对2016年普通院校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具体要求,为确保学院单招考试工作公平、公正、顺利进行,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一)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文件精神,以组织参加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为契机,探索多元化选拔方式。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努力提高测评手段。
(三)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在考试内容和评分标准上突出对特色专业考生各方面素质的评价,并根据专业特点,选拔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和专业潜质的人才。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学院“文化艺术大类、交通运输大类、财经商贸大类、电子信息大类、学前教育”专业参加省教育厅及省考试院指定的联考单招牵头院校组织的考试。其余专业参加学院自行组织的单考单招考试,单考单招命题、制卷、组考、试卷评阅、成绩登统、成绩报送等考务工作由学院组织进行。
(一)“文化艺术大类”联考单招牵头组织院校为“河北艺术职业学院”,“交通运输大类”联考单招牵头组织院校为“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财经商贸大类”联考单招牵头组织院校为“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学前教育”专业联考单招牵头组织院校为“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电子信息大类”专业联考单招院校为“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
(二)“单考单招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相关职能处室领导组成,“联考单招工作领导小组”由“河北艺术职业学院”牵头,共同与其他参相关院校联合组成,全面部署和实施单考单招(联考单招)专业的各项工作。
(二)办公室及各小组工作职责
学院单考单招(联考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分别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单独招生各项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办公室下设协调组、命题组、考务组、阅卷组、数据组、财务组、纪检监察组、后勤保障组和安全保卫组。其中协调组、命题组、阅卷组、纪检监察组等由学院相关人员或聘请专家(包括行业、企业专家)组成。
1.考务组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单考单招(联考单招)工作;负责考场的编排和落实;负责考务用品的准备;负责确定监考人员及监考人员的培训;负责文化水平考试和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的安排组织工作。
2.命题阅卷组
主要职责:负责文化水平考试试题和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试题的命制;负责制定科学合理的答卷评判标准及评卷。
3.数据组
主要职责:负责考试成绩的录入、统计和报送。
4.纪检监察组
主要职责:负责考试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受理涉及违反招生政策、规定与纪律问题的投诉和举报,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5.后勤保障组
主要职责:负责及时汇总考生缴费数据;负责考务工作相关费用的审核、支出;负责考试期间的物资、生活保障及其他工作保障。
6.安全保卫组
主要职责:负责试卷和题库转递、保管安全;负责考试期间校园及周边环境的安全保障;负责校内外车辆调度。
三、招生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参加2016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且符合所报考院校招生条件的考生(含对口类考生),考生资格审查由招生院校负责。
(二)思想政治品德符合教育部《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三)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新精神,根据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患有《意见》相关疾病者,学校可以做出“不予录取”或“学校有关专业不予录取”或“学校有关专业不宜就读”的决定。
四、报考办法、缴费及准考证的发放
学院所有单考单招(联考单招)专业按以下时间及方式报考:
(一)填报一志愿时间:2016年3月10日10时至3月14日10时(全省统一时间);
(二)征集二志愿时间:2016年4月23日20时至4月24日16时(全省统一时间);
(三)报考方式:考生可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http://www.***.cn)进行填报。考生应认真阅读省教育厅、考试院有关单招规定和院校单招简章,并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和要求填报志愿。
(四)缴费时间、金额、方式及准考证发放:
考生网上填报志愿成功后,根据考试组织院校的要求缴纳测试费,未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高职单招考试资格。详细内容请参看各牵头组考单位或学院网站公布的实施方案。
1.文化艺术大类专业[学院联考单招专业:音乐表演(声乐方向)、音乐表演(键盘方向)、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方向)、音乐表演(管弦打击乐器演奏方向)、现代流行音乐、舞蹈表演、戏曲表演、曲艺表演、戏剧影视表演、环境艺术设计、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数字媒体艺术设计(网页设计方向)、工艺美术品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文物修复与保护、文化市场经营管理]等。
考生网上填报志愿后,缴纳测试费。音乐类(含声乐、器乐)、舞蹈类(含国际标准舞、服装表演、表演类)测试费200元,美术类(含书法)测试费100元,编导、播音主持类(及其他专业面试)测试费120元。未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高职单招考试资格,考生缴费标准以报考专业名称对应招生院校公布的专业类为准。
2016年3月15日—3月20日,考生可到河北省内各银行汇款缴费,账户名称:河北艺术职业学院;开户行:建行河北省石家庄西大街支行;账号:13001615208050506598,请务必在备注栏注明:考生姓名、考生号、报考专业。
3月31日—4月1日08:30-16:30,考生也可凭考生号到河北艺术职业学院现场缴费。
准考证发放:完成缴费的考生请于3月31日—4月1日08:30-16:30到河北艺术职业学院领取准考证,并提交以下资料(未领取准考证的或领取准考证时有免考某项或全部考试项目意愿但未提交“成绩单”或“申请书”或“免考获奖及资格证书”的,即使完成缴费,仍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①本人身份证;
②报考证(由报名点出具的加盖公章确认的报考证);
③缴费收据;
④如选择使用学考成绩免文化水平考试的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需提交带有所在学校公章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
⑤如选择并能够使用河北省艺术联考或校考成绩免职业技能测试的考生,需提交《使用河北省2016年艺术联考(校考)成绩申请书》;
⑥如符合免考录取条件,考生需提交获奖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详见后免试资格)。
2.交通运输大类专业(学院单招专业:高速铁路客运乘务、空中乘务、国际邮轮乘务管理)
考生网上填报志愿后,在2016年3月16日—22日进行缴费,缴费金额150元。未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高职单招资格。
考生可到河北省内各银行电汇缴费,开户名称: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开户行:工行石家庄高新支行;账号:,请务必在备注栏注明:考生姓名和考生号。考生也可凭考生号到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领取准考证时现场缴费。
准考证的发放:完成缴费的考生于4月7日至4月8日08:30-16:30到我院主校区招生办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须携带材料同上。详见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址:http://www.***.cn
3.财经商贸大类专业(学院单招专业:电子商务)
报名成功考生于2016年3月16日10:00时至3月25日10:00时可登陆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河北外国语职业学院)(网址:http://www.***.cn/)的网站“2016年单招”专栏进行缴费,缴费金额150元/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高职单招资格。
准考证的发放:完成缴费的考生于4月1日—6日可登陆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河北外国语职业学院)(网址:http://www.***.cn/)网站“2016年单招”专栏打印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须携带材料同上。
4.学前教育类(学院单招专业:学前教育)
考生网上填报志愿后,2016年3月25日—3月31日进行缴费,缴费金额150元。考生可到河北省内各银行电汇缴费,开户名称: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开户行:农行石家庄西城支行;账号:,请务必在备注栏注明:考生姓名和考生号。也可凭考生号到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财务现场缴费。未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单独招生考试资格。一经缴费由于自身原因未参加考试及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退考试费。
准考证的发放:参加学前教育专业联考单招和我院单考单招的考生,完成缴费后于4月5日8:30时—5日16:30时到我院领取准考证,或由报考院校集中领取,领取准考证须携带材料同上。详见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网址:http://www.***
5.电子信息大类(学院单招专业:动漫制作技术)
考生网上填报志愿后,3月17日—20日可登陆学院网站进行缴费,缴费金额150元,未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高职单招资格。3月28日-31日可登陆学院网站打印准考证。学院网址:http://www.***
6.学院单考单招专业(学院单招专业:音乐教育、舞蹈教育、美术教育、影视多媒体技术、影视编导、摄影摄像技术、播音与主持),详见河北艺术职业学院网址:http://www.heb***
“音乐教育、舞蹈教育、美术教育”专业需参加学院组织的单考单招考试,考试内容同文化艺术大类音乐类(含声乐、器乐)、舞蹈类、美术类测试内容,缴费标准、缴费方式、准考证发放等内容参照文化艺术大类相关要求。其余单考单招专业参加学院单独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面试),缴费标准120元,缴费方式、准考证发放详见文化艺术大类相关要求。
五、命题、考试与评卷
(一)命题
1.命题组成员:由参加单招院校组织行业、企业专家组成命题组,采取封闭式命题方式。试卷的印刷、运输、保密等工作严格按照《河北省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2.命题依据:文化水平考试命题内容主要依据《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大纲》命题。
(二)考试
1.考试时间:
①“文化艺术大类”联考单招考试及学院其他单考单招专业测试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时间 | 科 目 | 备 注 | |
4月2日 | 上午(8:30-11:00) | 文化水平考试 | 文化免试考生除外 |
下午(13:30-18:00) | 职业技能测试 | 职业技能免试考生除外 | |
4月3日 | 上午(8:30-11:00) | 职业技能测试 | |
下午(13:30-18:00) | 职业技能测试 |
具体时间根据考试科目及生源数量确定,以准考证公布的时间为准!
②交通运输大类专业(学院单招专业:高速铁路客运乘务、空中乘务、国际邮轮乘务管理)考试时间及科目安排:
考试时间 | 科 目 | 备 注 | |
4月9日 | 9︰00至11︰30 | 语+数+外 | 取得免试资格及认同会考折算成绩的考生除外 |
4月9日 | 13︰00至18︰00 | 职业适应性 测试+面试 | 取得免试资格及认同对口专业成绩代替面试成绩的考生除外 |
4月10日 | 8︰00至结束 |
文化素质考试与职业技能考试均设在石家庄市珠江大道219号我院主校区(西校区作为备考点),具体考试时间和考场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③财经商贸大类专业(学院单招专业:电子商务)考试时间及科目安排:
考试时间 | 科 目 | 备 注 | |
4月7日 | 9:00-11:30 | 文化水平考试 | |
14:00-18:00 | 职业适应测试 | ||
4月8日 | 8:30-12:00 | 职业适应测试 | 备用 |
14:00-18:00 | 职业适应测试 | 备用 |
按照便于考试协调指挥和方便考生参加考试原则,文化水平考试与职业适应性测试设置在同一考点。全省拟设置五个考点:
第一考点:面向秦皇岛、唐山、廊坊、张家口、承德生源考生,考点设在秦皇岛市北戴河区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河北外国语职业学院);
第二考点:面向邢台、邯郸生源考生,考点设在邢台市桥西区邢台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考点:面向保定、定州生源考生,考点设在保定市莲池区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考点:面向石家庄、辛集生源考生,考点设在石家庄市裕华区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考点:面向沧州、华北油田、衡水生源考生,考点设在沧州市运河区沧州职业技术学院。
具体考场见准考证!
④学前教育类(学院单招专业:学前教育)考试时间及科目安排: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科 目 | 备 注 |
4月6日 | 上午9:00-11:30 | 文化水平考试(笔试) | 免试考生除外 |
下午13:30-18:00 | 职业适应性测试(基础素质测试+职业潜质测试) | ||
4月7日 | 上午8:30-11:30 | ||
下午13:30-18:00 |
考试安排在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石家庄主校区,具体安排见准考证。
⑤电子信息大类(学院单招专业:动漫制作技术)考试时间及科目安排:
考试时间 | 科 目 | 备 注 | |
4月5日 | 上午8:30-11:30 | 文化考试(笔试) | 文化免试考生除外 |
下午14:00-18:00 | 职业技能考试(职业技能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 | 职业技能测试免试考生除外 |
4月6-7日继续安排职业技能考试,上、下午开始时间同上,具体考生时间以准考证公布的时间为准!考试地点:保定地区(含定州市)的考生在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其他地区的考生在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具体考场见准考证。
2.考试内容
文化艺术大类专业考试内容(其他专业类以参加牵头组织考试院校公布的联考单招及单考单招专业考试内容为准,请参看相应的专业大类实施方案):
(1)文化水平考试
①中职(中专、技校)考生
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和外语三科一张卷,每科120分,共计360分。命题内容依据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大纲命题,考试时间150分钟。
②普通高中生
普通高中生,其文化水平考试可以免试,成绩采用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分别对应的分值。
对应分值如下:A—120分;B—110分;C—100分;D—90分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证书由考生提供,学院招生办公室上报省中考中心审核,以省中考中心审定结果为准。
如普通高中考生不认同学业水平考试折算成绩,需参加学院组织的文化水平考试,考试成绩作为终成绩。
(2)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
①普通高中生和跨专业类报考的对口考生需参加学院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面试)。院校聘请有关专家(包括联考院校、行业专家)成立专家组,对考生职业技能(适应性)进行测试,总分390分。每个测试小组由5名评委组成。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职业技能水平或适应能力、语言表达沟通能力、应变能力、形象气质和道德修养等方面的能力。
②“文化艺术大类”专业职业技能测试涵盖使用“声乐、器乐、舞蹈(含国际标准舞)、美术、书法、表演、服装表演”等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的各个专业,未涉及艺术考试类别的采用职业适应性测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声乐、器乐类专业测试包括演唱(演奏)音乐作品一首,现场听音模唱,现场节奏测试三部分,综合打分;
舞蹈类(含国际标准舞)专业测试包括舞蹈基本功测试,片段模仿,舞蹈剧目表演三部分,综合打分;
美术类专业测试包括色彩、速写、素描三部分,每科130分;
书法专业(方向)测试包括书法临摹(190分)、书法创作(200分);
表演类专业测试包括形体、台词、声乐、表演四部分,综合打分;
服装表演专业测试包括泳装展示(220分),才艺表演(170分);
其他专业(包括文物修复与保护、文化市场经营管理)采用职业适应性测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③学院组织的单考单招专业“音乐教育、舞蹈教育、美术教育”职业技能测试同文化艺术大类联考单招音乐类、舞蹈类、美术类测试内容。其他单考单招专业“编导类”(包括影视多媒体技术、影视编导、摄影摄像技术专业)、“播音与主持”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编导”专业测试包括“故事编写、影视作品赏析、看图述评”三科,每科130分;“播音与主持”专业测试包括“自备及指定作品朗读、话题评述、面试”三部分,每科130分。
④参加河北省2016年“音乐类、舞蹈类、美术类”艺术联考的考生,能够获得且确定使用专业联考成绩并提交“申请”的,可不参加学院组织的相关职业技能测试,其联考成绩可折算成联考单招(单考单招)成绩使用,折算方法:音乐、舞蹈(满分200分)×1.95;美术(满分300分)×1.3。
⑤参加河北师范大学组织的“编导、播音主持”专业校考的考生,参加河北体育学院组织的“国际标准舞”专业校考考生,在领取考试准考证前(4月1日)能够获得且确定使用校考专业成绩并提交申请的,可不参加学院组织的联考单招(单考单招)专业技能测试,其校考成绩可折算使用,折算方法:编导、播音主持(满分200分)×1.95;国际标准舞(满分100分)×3.9。
在领取准考证时(3月31日—4月1日),能够获得且确定使用“河北省2016年艺术联考或联考未涉及的艺术校考成绩”的考生需提供书面申请(样式如下):
使用河北省2016年艺术联考(校考)成绩申请书 河北艺术职业学院招生办: 姓名,身份证号,考生号,确定报考××××学院××专业,根据报考院校发布的招生方案,使用(美术、音乐、舞蹈联考)或(编导、播音主持、国际标准舞校考)成绩,申请不参加文化艺术大类职业技能测试,联系电话:××。 本人签字: 2016年 月 日 备注:括号里内容必须明确选择联考或校考类别及具体使用成绩的专业! |
(三)评卷
1.评卷组成员:由院校选拔政治可靠、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专业教师组成评卷组,实行责任制,采取封闭式流水评卷方式。
2.评卷标准:制定科学合理的评判标准,实施全程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正、透明。
(四)成绩公布与复核
报考学院各专业的考生可于4月11日登录河北艺术职业学院官方网站(www.***)查询考试成绩。如考生对成绩有异议,请在13日前向学院招生办提出成绩复核书面申请,发传真到0311-86663618,学校在4月14日前给予答复(样式如下):
河北省2016年单招考试成绩复核申请书 河北艺术职业学院招生办: 姓名,身份证号,考生号,申请复核文化艺术大类联考单招(河北艺术职业学院单考单招)××考试(文化水平考试、职业技能测试)成绩,联系电话:××。 本人签字: 2016年 月 日 |
六、录取
(一)录取原则
1.单考单招及非文化艺术大类联考单招专业实行两轮志愿填报和两轮录取的方式。一志愿设一所院校,考生参加学院校组织的考试,考生按照“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成绩之和进行首轮录取备案;
2.单考单招及非文化艺术大类联考单招专业二志愿填报采用公布缺额,向考生征集志愿的方式。首轮未录取的考生可填报学院公布缺额的二志愿,根据“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成绩之和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学院认同其他院校的联考单招及单考单招成绩;
3.公布的文化艺术大类专业实行一志愿填报的录取方式,不再进行二志愿征集。一志愿录取时,院校划定文化水平考试分数线,按考生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4.按照相应录取规则录取的考生,分数相同时,依据文化水平考试、语文、数学、英语顺序比较考生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5.文化水平考试、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有一项缺考者或拟免试但未提交“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或“《使用河北省2016年艺术联考(校考)成绩申请书》”的,学院不予录取;
5.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后,学院自行发放录取通知书。
6.其他免试资格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获得免试资格:
(1)对于获得由教育部、文化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获得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术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
(2)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3)考生只能申请与所获奖项相同或相近的专业。有免试意向的考生须于3月17日至18日,持身份证、报考证向河北艺术职业学院提出申请,学院批准后将免试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然后报省教育考试院集中公示,同时将其免试条件转换成相应分数。
(4)免试成绩折算如下:获得由教育部、文化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考生成绩折算为750分;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考生成绩折算为700分;获得由教育部、文化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考生成绩折算为650分;获得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术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考生成绩折算为600分;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考生成绩折算为550分;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考生成绩折算为500分。
6.未被院校一志愿录取的非文化艺术大类专业考生,可依据考试成绩参加学院的二志愿征集。录取结果可在河北艺术职业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hebart.com/)查询。
(二)时间安排
4月15日前,向河北省考试院报送数据光盘、违规处理情况书面材料、免试相关材料。
4月18日至20日12时,一志愿拟录取;
4月20日12时前,调整专业计划并上传拟录取考生名单;
4月22日9时至23日12时,一志愿网上录审备案;
4月23日14时至17时,编制征集计划;
4月23日20时至24日16时,进行二志愿征集;
4月25日至26日,下载二志愿考生信息,进行拟录取;
4月27日至28日,到省教育考试院进行二志愿录取备案。按照事先向社会承诺的规则进行录取,打印录取名册,及时向考生发放由校长签发的《录取通知书》。
注:已被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
(三)毕业生待遇
1.参加单独招生考试被录取的考生享受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相同待遇,统一注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
2.修业期满,达到毕业要求,颁发国家教育部网上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
七、新生报到及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对违反规定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八、其他工作要求
1.实施高考“阳光工程”。在单独招生考试工作中,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通知》中关于“十公开”和“六不准”的规定。
2.命题
参加命题工作的人员不得公开其命题人员或其他命题人员的身份,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有关命题工作的文件、内容或情况。凡违反者,取消其命题人员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评卷
评卷人员不得将答卷、评卷及统分的文件、资料等带出工作场所,评卷情况不得泄露,不得私自拆看密封答卷册,不得涂改考生答卷及成绩。凡违反者,取消其评卷人员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4.纪检监察
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协调、组织、实施、公示和上报的全过程,监督检查各项工作,保证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透明。
九、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青园街149号,邮编:050011
联系电话:0311-86665001 86663618
学院网址:www.***
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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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艺术职业学院2016年单招专业及计划
序号 | 专业 代码 | 专业名称 | 招生 计划 | 是否 联考 | 联考专业类 | 成绩使用类别 |
01 | 650219 | 音乐表演(声乐方向) | 20 | 是 | 文化艺术大类 | 声乐 |
02 | 650211 | 现代流行音乐 | 15 | 是 | 文化艺术大类 | 声乐 |
03 | 650219 | 音乐表演(键盘方向) | 5 | 是 | 文化艺术大类 | 器乐 |
04 | 650219 | 音乐表演(管弦打击乐器演奏方向) | 10 | 是 | 文化艺术大类 | 器乐 |
05 | 650219 | 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方向) | 10 | 是 | 文化艺术大类 | 器乐 |
06 | 650213 | 音乐制作 | 5 | 是 | 文化艺术大类 | 声乐 |
07 | 650207 | 舞蹈表演 | 20 | 是 | 文化艺术大类 | 舞蹈 |
08 | 650204 | 戏曲表演 | 10 | 是 | 文化艺术大类 | 表演 |
09 | 650205 | 曲艺表演 | 5 | 是 | 文化艺术大类 | 表演 |
10 | 650202 | 戏剧影视表演 | 10 | 是 | 文化艺术大类 | 美术 |
11 | 650111 | 环境艺术设计 | 25 | 是 | 文化艺术大类 | 美术 |
12 | 650218 | 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 | 10 | 是 | 文化艺术大类 | 美术 |
13 | 650102 | 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 | 10 | 是 | 文化艺术大类 | 美术 |
14 | 650104 |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网页设计方向) | 10 | 是 | 文化艺术大类 | 美术 |
15 | 650119 | 工艺美术品设计 | 10 | 是 | 文化艺术大类 | 美术 |
16 | 650103 | 广告设计与制作 | 10 | 是 | 文化艺术大类 | 美术 |
17 | 650404 | 文物修复与保护 | 10 | 是 | 文化艺术大类 | 面试 |
18 | 650402 | 文化市场经营管理 | 10 | 是 | 文化艺术大类 | 面试 |
19 | 670102 | 学前教育 | 90 | 是 | 学前教育 | 测试院校公布为准 |
20 | 600112 | 高速铁路客运乘务 | 40 | 是 | 交通运输大类 | 测试院校公布为准 |
21 | 600405 | 空中乘务 | 35 | 是 | 交通运输大类 | 测试院校公布为准 |
22 | 600302 | 国际邮轮乘务管理 | 20 | 是 | 交通运输大类 | 测试院校公布为准 |
23 | 630801 | 电子商务 | 40 | 是 | 财经商贸大类 | 测试院校公布为准 |
24 | 610207 | 动漫制作技术 | 10 | 是 | 电子信息大类 | 测试院校公布为准 |
25 | 670113 | 美术教育 | 25 | 否 | 单考单招 | 美术 |
26 | 670112 | 音乐教育 | 20 | 否 | 单考单招 | 声乐、器乐 |
27 | 670116 | 舞蹈教育 | 25 | 否 | 单考单招 | 舞蹈 |
28 | 660208 | 影视多媒体技术 | 10 | 否 | 单考单招 | 编导 |
29 | 660206 | 影视编导 | 10 | 否 | 单考单招 | 编导 |
30 | 660213 | 摄影摄像技术 | 10 | 否 | 单考单招 | 编导 |
31 | 660202 | 播音与主持 | 10 | 否 | 单考单招 | 播音主持 |
合计 | 5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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