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
“
建
(
构
)
筑物消防员
”
招
生
通
知
根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新【国家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标准】,我校
举办中级建(构)筑物消防员培训班。现就有关招生等情况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符合以下条件即可报考 (
二者选一 ) :
1.
取得初级 “
建 (
构 )
筑物消防员 ”
资格证书,两年以上工作经验者;
2.
连续从事消防安全职业工作
6
年以上,由单位开具证明;
二、课时安排:
理论和
实操各占%50。
三、所需资料:报名时带身份证原件、初级资格证书
原件或单位证明信,初中以上学历证书复印件。
四、学费:
2600
元,鉴定费250元,食宿自理。
五、培训地点:石家庄中华南大街
326
号(中华南大街与槐安路南行
200
米路西新石便民市场院内)河北省兴华消防职业培训学校。
六、报名电话:
0311 —
83078411 ,
万老师
(无初级证的学员
按此工作证明模板开具工作证明)
工
作证明
同志,身份证号:
为
我单位员工,任职岗位
消防安全
,
于
年至
年
我单位工作,已满六年,符合报考建(构)筑物消防员(中级)资格。
特此证明。
年 月 日
单位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