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湖北省遭受多次大范围强降雨过程,大面积强降雨引发山洪、泥石流、滑坡渍涝等严重自然灾害,导致黄冈、咸宁等多地受灾。为了进一步落实湖北省教育厅关于教育扶贫工作的文件精神,保证灾区学生安心填报志愿并顺利入学。现结合我校实际,对2016年重灾区学生实行阳光助学计划。
一、助学对象
通过湖北省高职统一招生考试被我校录取的省内重灾区学生。
二、重灾地区
新洲区、黄陂区、江夏区、蔡甸区、阳新县、洪湖市、监利县、当阳市、五峰县、大悟县、汉川市、应城市、孝南区、云梦县、孝昌县、荆门市区、京山县、钟祥市、沙洋县、武穴市、麻城市、黄梅县、蕲春县、浠水县、英山县、罗田县、红安县、团风县、黄州区、通山县、崇阳县、通城县、随县、随州市、广水市、鹤峰县、来凤县、咸丰县、宣恩县、巴东县、建始县、利川市、恩施市、仙桃市、天门市、潜江市、鄂州市、襄阳市区、十堰市区、枣阳市、宜城市、大冶市52个县市。
三、资助政策
1.城市户口考生减免学费500元,农村户口考生减免学费1000元;
2.设立“绿色通道”,保证灾区新生顺利入学;
3.在校生中的灾区学生,其学费和住宿费予以缓交;
4.优先为灾区学生办理各类奖助学金。
四、资助程序
1.2016级新生在报到当天到报到点(新生总服务台)领取《2016年重灾区阳光助学计划申请表》一张,按表格要求填写后附上能证明本人户口类别的户口本复印件一张,统一交招生办公室审核,经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凭此表到财务处缴纳余下费用;
2.2014-2015级学生直接到招生办公室领取《2016年重灾区阳光助学计划申请表》一张,统一交招生办公室、财务处审核,经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学生本人保留凭此表,作为缓交学费凭据。
五、其他
1.在申报、审核和资助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学生成绩不合格、不遵守校纪校规等问题,一经查明,即撤销资助,追回奖金及荣誉。
2.所有资助政策不得同时享受。
3.本办法由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016年7月26日
附件:
原标题:2016年湖北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重灾区阳光助学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