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有序开展2016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让学生提前做好申贷准备工作,现就我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准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在校生续贷(2015年及以前年度获得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
1、填写续贷声明:各班级辅导员要提醒和组织有续贷要求的学生暑假离校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系统https://sls.***.cn,填写续贷声明,认真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学习进步情况及对贷款的认识和意愿等,确保内容客观真实、积极向上。按照贷款系统设置要求,本年度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次数少于两次、未提交续贷声明或续贷声明过于简单的学生不能成功申请续贷。
2、完成网上申请:贷款办理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系统https://sls.***.cn,按要求填写申请,并从在线系统导出打印《申请表》。
3、材料准备:从系统导出并打印《申请表》原件1份、贷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的任何一方签字,无需加盖公章。贷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的任何一方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申请表》现场签合同。
4、办理时间:去年是集中在7月下旬和8月上中旬(双休除外),今年初步预计会与去年基本相同,具体时间以各级学生资助网或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公告为准。
二、在校生新贷(以前年度未申请过,今年第一次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
1、网上申请: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系统https://sls.***.cn,按相关要求填写申请,并从系统内导出并打印《申请表》。
2、申请材料:借款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1份,并加盖当地村委会或居委会公章(不需要加盖高校公章,也不需要到县级民政部门盖章)。
3、证明材料: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贷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户口簿原件;
如需要其他材料,会在贷款办理前提前告知,见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通知规定。
4、现场办理:贷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双方携有关材料共同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
5、办理时间:去年集中在8月中下旬到9月初(双休除外),今年初步预计会与去年基本相同,具体时间以各级学生资助网或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公告为准。
另外:请首次申请贷款学生提前熟悉有关贷款知识,贷款现场有可能对贷款知识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一般在办理现场可以查看)
重点提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只针对家庭经济困难、无法承担学业所需基本费用的学生,不与其他资助措施挂钩,是否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不影响奖助学金等申请。
院学工处
2016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