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国家奖助学金是国家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的一项重要措施,每年奖励和资助人数多、资金量大,涉及学生及家庭切身利益,各级审计、纪检、监察部门高度重视对这一民生资金监督检查,社会各界特别是新闻媒体也是十分关注,为保证我院2016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相关评审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文件,掌握评审要点。
各系部要组织参评专兼职辅导员及学生认真学习《湖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与管理实施细则》、《湖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等,准确把握文件精神,结合各项奖助学金管理办法认真组织评审,在认真总结以前年度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开展今年评审工作。不得出现将国家励志奖学金完全作为成绩优秀学生的奖励,只考虑成绩表现,不考虑家庭经济困难情况。
二、加强宣传,确保政策深入人心。
在开展国家奖助学金评审过程中,要将国家和学校国家奖助学金政策宣传到所有学生,让学生和老师都清楚评审比例、评审条件、评审程序、投诉办法。避免因政策、评审条件、程序宣传不到位造成投诉,同时防止不法分子利用资助政策行骗。
三、严格评审条件,确保受助学生符合要求
1、确保受助学生学籍符合规定。各系部在组织申请前,要明确告知学生,必须有正式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籍才能申请。系部在公示受助名单前,要将受助名单与学院教务系统中学生的学籍信息进行仔细核对,确保受助学生都有正规学籍且相关信息准确无误。
2、确保受助学生符合资助条件
各系部严格按照评定标准,结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级认定情况进行评审,并考虑学生道德品质、学习表现、日常消费等情况,进行评定,坚决杜绝一言堂、平均主义和以票决人,切实将指标落实到真正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做到名额分配的科学、公平、合理。
3、按规定保存相关档案资料。学生申请各项资助项目均要填写申请表格,表格上盖章签字必须完整。系部评审结束后要将学生申请表格集中留存在系资助管理部门备查。
三、严格评审程序,确保公开透明
一是要加强过程管理。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实行民主评议,班级要保存民主评议的详细书面记录,做到有据可查(学生访谈或班级评议情况可记录在辅导员工作手册上)。民主评议要注意方式、方法,注意保护学生隐私。同时对今年未能享受到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辅导员要帮助他们理解政策,做好学生的心理辅导工作。二是要完善投诉机制。各系部要全面落实“三榜公示”制度。各系部在进行国家奖助学金名单公示期间,要公示学院投诉方式,公示后要保存公示有关资料。如采取张贴公示的,要拍摄公示情况的相片留存,各系部上报名单要与公示无异议名单一致。
四、做好资金发放准备,确保资金发放及时准确
1、提前做好卡号统计、核对工作。各班级要认真核对受助学生卡号,如有变更,及时进行修改,保证资金到后可以直接发放到受助学生卡上,同时确保不在校内学生也能及时得到资助款。
2、学生提供的卡号必须为中国农业银行卡号,不得提供存折号,也不得提供农村信用合作社和农村商业银行卡号或存折号。
3、学生提供的卡号一般应为本人卡号,户主姓名应当和学生身份证上的姓名完全一致。如有个别学生因特殊原因无法及时提供个人有效卡号的,如身份证丢失,个人信息与银行系统信息不符等,各系部可建议学生提供家人卡号,但不得提供同学卡号或出现多个同学共用一张卡的情况。
4、需要委托他人办理助学金领款事宜的同学,需和被委托人签订委托书,委托书一式两份,一份学生本人保管,一份由院学工处负责保存。
请各系部务必于2016年11月22日前完成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审工作,并将结果上报院学工处学生资助办公室。
院学生工作处
2016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