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6年外省普通高校艺术专业在鄂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
有关院校、考试服务中心:
根据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等艺术院校、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专业招生的有关政策规定,我院对2016年外省普通高校艺术专业来鄂组织专业招生考试工作进行统一协调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管理
凡来我省组织艺术专业招生考试的院校,需经过教育部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同意在外省组织艺术专业招生考试,且在湖北投放2016年相应专业招生计划。凡上年度在湖北省组织了专业考试,但未下达招生计划、也未录取我省考生的院校,2016年不得来鄂组织有关招生考试工作。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2016年来我省组织艺术专业考试的院校具体要求如下:
1.湖北省对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舞蹈学类和戏剧与影视学类组织全省专业统考。其中,戏剧与影视学类统考分四个专业方向,即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编导专业、表演专业、服装表演专业。省统考考试类别及考试科目见鄂高考﹝2015﹞23号文件,除经同意的少数特殊专业外,凡招收省统考涉及专业,高校校考须在全省统考合格生源范围内组织。
2.艺术本科(一)录取的全省统考涉及的本科专业,须在我省相对应统考类别的本科统考生源范围内组织校考,确定本校合格考生。未达到统考合格线的考生不能参加校考,已参加校考的校考成绩无效。招生院校也可以不组织校考,录取时的专业成绩直接使用湖北省统考成绩。
艺术本科(一)录取的全省统考未涉及的本科专业,不要求考生参加全省统考,由高校自行组织专业校考,自行发放专业合格证。
3.艺术本科(二)录取的所有专业,高校不再单独组织校考,录取时的专业成绩直接使用湖北省统考成绩。
4.所有院校(教育部或省招委批准院校除外)的艺术高职高专,录取时专业成绩直接使用湖北省统考成绩,高校不组织专业考试。
5.艺术专业考试按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有关考务规定执行,试题的命制、试卷的印刷和保管按照国家有关保密工作规定执行。
艺术专业招生考试收费标准必须经院校所在地物价、财政部门许可,并在招生简章中注明。凡在我省组织艺术专业招生考试的院校应在考试报名前公布2016年在我省的艺术专业及招生计划。
二、申报程序
2016年外省普通高校艺术专业在鄂招生考试的报名工作将继续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统一编排考场,考生凭报名号和身份证号网上打印准考证。凡计划在我省组织艺术专业考试的外省院校,应于2015年11月30日至12月4日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cn)外省艺术校考院校申报系统进行网上申报。
(一)报名考试时间安排原则
院校须先确定考试时间,再安排报名时间。美术类院校报名截止时间与考试开始时间间隔3天;非美术类院校报名截止时间与考试开始时间间隔2天;每所院校的网报天数为2天,便于统一编排考场、考生打印准考证。
(二)报名考试时间具体安排
类别 |
报名开始 |
报名截止 |
考试开始 |
考试截止 |
美术类 |
1月13日 |
1月26日 |
1月18日 |
1月30日 |
2月18日 |
3月11日 |
2月23日 |
3月15日 |
非美术类 |
1月17日 |
1月27日 |
1月21日 |
1月30日 |
2月19日 |
3月12日 |
2月23日 |
3月15日 |
美术类原则上每天安排1所院校组考,非美术类原则上每天安排1—2所院校组考。院校申报当天安排冲突,若该院校属于全国统一校考时间的,请及时与我院高考办联系协商解决。请各院校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选择,确定考试时间。
(三)院校确认反馈
经网上申报,确定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考试服务中心组织校考的院校,应于2015年12月11日前从院校申报系统中打印申请表,加盖院校公章,通过传真(027-68880247)或邮寄至湖北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办艺体科。我院将于2016年1月上旬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cn)公布各院校报名、考试时间。
报名、考试时间一经公布,不得变更。如确系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来鄂组织考试的院校,须在本校网上报名开始前一周向我院高考办书面报告,经同意后,院校通过新闻媒体向我省考生公布更改消息,并负责做好考生的咨询答疑工作,否则将不允许下一年度到我省组织艺术考试。
(四)院校宣传
为便于各院校统一格式、集中宣传招生政策,各院校应于2015年12月18日前将招生简章等宣传资料(包括电子版和纸介质)寄送我院网站。
三、考务要求
凡来我省组织专业考试的院校要确保考试公平、公正、科学、规范。根据保密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艺术类校考试题属于秘密材料,为防止失泄密风险,请院校根据自行预测的考场数准备充足的试题,试题纸张规格应为A3大小,试题文字内容应题意明确、清晰可见(字号不小于60号),考点不负责印制试题工作。院校如在试题准备方面确有困难,可到我省具备涉密载体复制资质的单位印制试题。此项工作必须提前安排告知,所产生的费用由各院校承担。
笔试科目试卷须有2人以上独立阅评并综合评定终成绩。视唱、演奏、表演等面试科目须组成不少于5人 的专家评委组当场测评并综合评定终成绩。各院校招办带队同志抵汉后,须向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标准化考场提供校考评委名单(名单中须注明评委姓名、单位、职 称、工作年限和联系方式,加盖单位公章)。院校所派评委如不足,必须在我省相关院校自行聘请,达到教育部规定评委人数,确保考试结果公平公正。
笔试科目开考时间应统一为:上午8:30和下午2:00。考试过程要有视频及文字记录,考试结束须及时公布成绩,考试试卷、录音视频等资料须按规定保留1年,以备查阅。
为加强考务管理,确保考试安全、平稳进行,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凡来鄂组考的院校,美术类校考一律不得使用模特,非美术类校考一律不得安排复试。否则我省不接受此类院校申报组考工作。
四、考点设置及考场安排
为加强组织管理,规范考试程序,确保考试工作安全有序进行,我省2016年美术类考点设置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标准化考场(地址:武汉市江汉区杨汊湖小区常青五路54号);非美术类考点设置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标准化考场沙湖考试基地(地址:武汉市武昌友谊大道学院路12号)。根据当天各院校报考人数情况,由省教育考试院考试服务中心统筹安排指定考试地点,举办校考院校应配合服从该中心的统一安排。
五、收费及服务
院校抵达考点报到后应提供组织机构代码,方便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考试服务中心向院校财务部门汇寄报考费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考试服务中心按照报名费的30%收取考试组织费。
各院校在安排美术类考试前务必与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考试服务中心联系,以便该中心配合院校购买静物及其它考务工作。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考试服务中心可协助院校预订住宿和返程票,如需预订请与其联系并填写有关表格。
六、联系方式
(一)考务联系人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办艺体科:肖霄。联系电话:027-68880281、027-68880247(传真)。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考试服务中心联系人:李友成(美术类)、吕辉(非美术类)。联系电话:027-85620977(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考试服务中心传真)、李友成、吕辉。
(二)申请表邮寄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47号,湖北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办艺体科,邮编:430077。
(三)院校宣传资料邮寄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47号,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邮编:430077。联系人:虞斌,,联系电话:027-68880358、027-68880388(传真),邮箱17012678@***。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15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