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相关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院光学工程一级学科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按需招生、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选拔;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考生、服务考生。坚持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群体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进一步增强复试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二、复试组织管理
光学工程学科成立了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调剂、复试、录取工作,光学工程复试工作按一个小组来进行。
组长:黄燕霞
成员:李 宏、刘堂昆、江 超、刘红日、张少武、程永山、张先鹤、陈成忠、张道华、丁逊
秘书:郭小珊
三、复试分数线
我院复试分数线执行《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相应学科门类(专业)一区分数线。
四、复试学科范围
光学工程一级学科下设七个二级学科研究方向:光电子器件、光电子材料、量子光学与量子信息、非线性光学应用、网络与光通信技术、光电检测与控制技术、光遥感技术等。
五、复试程序
(一)资格审查:考生参加复试时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学生证)和准考证,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以上材料必须同时上交复印件一套(准考证不需要复印件),另请带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两张。
(二)资格审查地点:学校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科技大厦侧门行政楼207办公室)。
(三)复试费用:复试费用100元/生,同等学力考生或需加试考生须另缴100元加试费。由研究生处统一收取。
(四)复试报到:审核合格者,考生持研究生处复试通知单于3月30日(全天)到我院报到登记(地点:信息大楼5楼10504室,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联系人:郭小珊老师,联系电话0714-6576163或)。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复试。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六、复试内容和形式
1.专业课笔试。科目以2016年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招生专业目录确定的复试笔试科目进行五选一(普通物理学、单片机基础、光电检测技术及应用、计算机网络和遥感技术概论)。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为100分。
2.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在综合面试时一并进行。预先准备若干试题,考生以抽签方式确定题目,回答提问。
3.综合面试(含科研能力、专业能力、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质等综合素质)。每名考生综合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复试小组须详细记录面试过程(含录像录音),并当场给出评语和分数。
4.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内容按《湖北师范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本学科为①光学、②数字电路。
七、复试时间、地点
1.专业面试及外语测试:(外语测试与专业面试同时间段交叉进行)
专业面试时间:2016年3月31日上午8:30—11:30
地点:信息大楼五楼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会议室10508室
外语测试时间:2016年3月31日上午8:30—11:30
地点:信息大楼五楼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10510室
2.专业笔试:
时间:2016年3月31日下午14:00—16:00
地点:信息大楼五楼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会议室10508室
3.加试考试:
时间:2016年4月1日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
地点:信息大楼五楼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会议室10508室
八、成绩计算
1、复试总评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构成,均为百分制)。
复试总评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一志愿考生)
复试总评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调剂考生)
跨专业调剂考生初试成绩计算(由高往低调)=(原始成绩-一志愿报考学科一区国家复试控制分数线)+调入学科一区国家复试控制分数线。
2、复试成绩:综合面试(40%)+专业笔试(30%)+外语听说能力测试(30%)。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3、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考生,由复试小组提出意见、校内培养单位考核认定并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可适当加分(高不超过5分),直接计入总评成绩。
4、参加“大学生志 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服务期满、 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有“加分项目”的考生须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九、公示制度
考生复试完成后,光学工程一级学科将考生复试成绩和入学考试总成绩上报研究生处,由研究生处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
十、其他事项
1、本细则由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考生如有疑问,请致电郭小珊老师(0714-6576163)问询。
2、其它未尽事宜由湖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处决定。
光学工程一级学科
研究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
2016年3月
原标题:2016年湖北师范学院光学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