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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湖北师范大学中国语言文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2017年02月25日21:33  湖北师范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相关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院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及教育改革发展纲要要求,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选拔的原则,确保招生选拔质量;进一步探索和完善拔尖创新人才的选拔机制,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群体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明确导师群体的学术权力和责任,进一步增强复试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切实提高复试工作质量;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考生、服务考生。

二、复试组织管理

中国语言文学学科成立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学科及研究生方向负责人景遐东院长担任组长,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调剂、复试、录取工作。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复试工作按三个分小组进行:①文艺学、审美文化与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组;②中国古代文学、地域文化与文学组;③汉语言文字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组。

三、复试分数线

我院复试分数线执行国家2016年研究生考试复试分数线(文学类,一区)。

四、复试比例

实行差额复试。

五、复试程序

(一)资格审查:考生参加复试时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学生证)和准考证,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以上材料必须同时上交复印件一套(准考证不需要复印件),另请带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两张。考生先到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科教大厦办学科门类(专业)一区分数线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不再寄发复试通知单,具体见公示名单。)进行资格审核。

(二)资格审查地点: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行政楼207办公室)。

(三)复试费用:复试费用100元/生,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另缴100元加试费,由研究生处统一收取。

(四)复试报到:审核合格考生,请持研究生处复试通知单于3月25日(8:00-17:00)到我院报到登记(地点:人文大楼A座·文学院21A503教学科研办公室。联系人:蔡老师。)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复试。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六、复试内容和形式

1.专业课笔试。科目以2016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确定的“复试笔试科目”为准,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为100分。

2.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外语听力口语测试。结合口试通过对话形式进行。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单独面试,口试试题由考生以抽签方式确定。

3.综合面试(含科研能力、动手能力、专业思想、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质等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每名考生综合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复试小组须详细记录面试过程(含录像录音),并当场给出评语和分数。(注:考生进行综合面试的顺序由面试前抽签决定,抽签地点即综合面试的地点)

4.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包括毕业满两年的大专生、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普通高校本科结业生)必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笔试),且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每门课程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100分。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七、复试时间、地点(具体安排届时见文学院一楼展板、五楼公告栏处)

1.专业笔试

2016年3月25日晚上18:30-20:30

地点:所有考生专业笔试地点安排在文学院6楼实习实训室21A602

2.专业面试及外语测试:

(1)文艺学、审美文化与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组:

3月26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候场地点:人文大楼A座·文学院学生党员活动室(21A415)

复试地点:人文大楼A座·文学院重点学科办公室(21A412)

(2)中国古代文学、地域文化与文学组:

3月26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候场地点:人文大楼A座·文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21A503)

复试地点:人文大楼A座·文学院会议室(21A505)

(3)汉语言文字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组:

3月26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侯场地点:人文大楼A座·文学院学生会办公室(21A413)

复试地点:人文大楼A座·文学院模糊语言会议室21A409

(4)外语测试与专业面试同时间段进行。进行外语测试和专业面试的先后顺序,考生可自由灵活选择。

地点:所有考生外语测试安排在人文大楼A座·文学院21A410教室。

注:各专业考生务必于3月26日上午8:15到相应的专业面试地点进行抽签,请听从复试小组老师安排。请大家按抽签顺序在候场室等候。

3.加试考试:3月26日晚上18:30——20:30 (文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21A503)

八、成绩计算

1、复试总评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构成,均为百分制)。

复试总评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一志愿考生)

复试总评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调剂考生)

跨专业调剂考生初试成绩计算(由高往低调)=(原始成绩-一志愿报考学科一区国家复试控制分数线)+调入学科一区国家复试控制分数线。

2、复试成绩:综合面试(40%)+专业笔试(30%)+外语听说能力测试(30%)。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3、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考生,由复试小组提出意见、校内培养单位考核认定并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可适当加分(高不超过5分),直接计入总评成绩。

4、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有“加分项目”的考生须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九、录取原则

1、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

2、严格一志愿优先、调剂考生复试总评成绩优先原则招录。

3、一志愿考生根据复试总评成绩按一级学科排名,在学科招生计划内依次录取。调剂考生根据复试总评成绩按二级学科方向排名,按学科空缺计划数依次录取并需服从专业调剂。

4、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等材料,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凡有隐瞒未报的或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

十、其他事项

本细则由文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考生如有疑问,请致电蔡老师(0714-6512690)问询。

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

研究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

2016年3月

附件:复试具体安排

复试对象

325

持研究生处复试通知单到我院报到登记

8:30-11:30 14:30-17:00

人文大楼A座·文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21A503

文学院所有复试考生

325

专业笔试

18:3020:30

人文大楼A座·文学院实习实训室(21A602

文学院所有复试考生

326

专业面试

8:30-11:30 14:00-17:00

人文大楼A座·文学院重点学科办公室(21A412)

文艺学、审美文化与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专业考生

人文大楼A座·文学院会议室(21A505

中国古代文学、地域文化与文学专业考生

人文大楼A座·文学院模糊语言会议室21A409

汉语言文字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考生

326

外语测试

8:30-11:30 14:00-17:00

文学院21A410教室

文学院所有复试考生

326

加试考试

18:30-20:30

文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21A503

同等学历考生


原标题:2016年湖北师范大学中国语言文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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