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工业大学关于实施“湖北高校优秀大学生海外游学计划”的通知
湖北工业大学关于实施“湖北高校优秀大学生
海外游学计划”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深入推进“721”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加快培养国际化高素质创新型人才,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实施“湖北高校优秀大学生海外游学计划”的通知》(鄂教高办函[2013]1号)和“关于2016年度湖北高校优秀大学生海外游学计划有关准备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校拟选派40名品学兼优的大学生赴世界一流高校接受国际性跨文化体验式教育。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游学内容
(一)课程学习。以进行与专业相关的研修活动为主,参加学术讲座,修读相关专业课程,了解国外学科前沿和专业动态,熟悉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培养学生的专业技能、领导能力和创新能力。所修学分可认定为我校公共选修课2学分。
(二)语言训练。利用国外优质的师资资源和真实的语言环境,在游学过程中进行情景式、互动式语言学习和训练。语言训练可认定为我校短学期实践育人活动1学分。
(三)文化体验。体验异国文化和风土人情,了解国外人文历史和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参观考察著名高等学府、世界级跨国企业和国际组织。
(四)能力锻炼。培养多元化的文化观念和思维习惯,锻炼独立自主和团结合作的精神,提高语言运用、交往沟通和环境适应能力,提升综合素质。
二、选派对象
选派对象原则上为我校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不包含港澳台学生、外国留学生。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学兼优,身心健康,无不良嗜好。
(二)基本要求:
1.学业成绩优异,具备良好的学科基础知识和专业发展潜力,专业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原则上在2.5及以上。
2.达到所赴国家语言水平的要求,具有良好的外语沟通能力,能熟练使用外语进行课程学习,外语水平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非英语专业的CET4成绩达到425分;
(2)英语专业的TEM4成绩达到65分;
(3)艺术类专业的CET4成绩达到350分;
(4)雅思成绩达到5.5分或新托福成绩达到70分;
(5)其他能证明自身英语水平的英语考试证书、英语竞赛获奖等。
3.家庭有参加项目的相应经济承受能力。
4.家长同意学生参加该项目。
(三)优先条件:
1.学校各类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班学生,如创新班、卓越工程师班、校企合作班等;
2.在校期间获得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奖项;
3.在国内外核心期刊或三大检索发表学术论文;
4.在志愿服务、创新创业、学生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
5.其他学校公认的标志性成果和成绩。
三、选拔程序
1.组织报名:4月1日至4月8日由各学院(部)下发选拔通知,明确选拔条件并进行资格初审。学生自愿报名,提出书面申请,《湖北工业大学优秀大学生海外游学计划申请表》(见附件)。学生在提交申请表的同时,还需要提交个人情况介绍、成绩单、各类等级证书和获奖证书复印件等。学院(部)根据规定,对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将初审名单汇总后向教务处推荐。
2.考核选拔:4月11日教务处根据各学院(部)推荐情况,依据推荐人数按比例向各学院(部)分配名额。
3.择优推荐:4月12日至4月15日各学院(部)根据分配名额自行组织选拔,确定游学名单(含备选学生),并在学院(部)内进行公示。(注:可在分配名外额外报送1-2名学生作为备选)
4.报送备案:4月18日学院(部)将经公示无异议后的游学名单报教务处备案核定。
四、游学安排
(一)院校选择。游学高校为世界知名大学并主要依托我校现已建立对外交流与合作友好关系的海外高校(具体高校待定)。
(二)游学时间。海外游学时间为4周左右。其中,在高校进行课程学习、语言训练、能力锻炼、文化熏陶等的时间不少于3周。
(三)组织管理。游学活动实行统一组织,集中安排。游学期间,要认真完成学习任务,积极开展科学探索,钻研学科专业难题,达到规定的学业要求;游学结束后,须提供游学高校或导师对其学习情况做出的综合评价,撰写高质量的论文或报告,递交游学计划执行报告和学习总结。达到国(境)外高校课程学习要求并获得学分的,回国后可根据学校的具体规定予以认定或成绩转换。
五、海外游学学习费用(以下费用均指人民币)
我校国外知名高校(具体高校以实际签约情况为准)签订合作协议,自主选派学生进行游学,本项目所有参与学生都将获学校海外游学计划项目经费资助。游学时间拟定于2016年暑期,一般为4周左右,其中课程学习、科研训练时间不少于3周。游学结束并达到规定的学业要求后由海外高校发放结业证书。游学总费用约为4-5万元人民币/人,学校拟按照2万元人民币/人的资助标准进行资助。
六、游学项目咨询
教务处联系人:刘欣,联系电话:59750115,。
特此通知。
附件:湖北工业大学优秀大学生海外游学计划申请表
教务处 201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