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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湖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2016年03月11日15:14  湖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积极推进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考试改革的通知》(鄂教职成[2013]10号)、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我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务工作的指导意见》(鄂高考〔2013〕54 号)的文件精神和省招办有关规定,结合2016年单独招生工作实际,我院制定了2016年单独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方案。现报告如下:

一、招生专业与计划

2016年省教育厅批准我校有5个单招专业,总计划为450人,具体如下:宝玉石鉴定与加工技术100人、地籍测绘与土地管理100人、地下与隧道工程技术100人、国土资源调查与管理100人、摄影测量与遥感技术50人。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了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单独招生各项工作,负责单独招生各项工作的组织和实施。由院长担任组长,分管纪检、教学、招生工作的院领导任副组长,小组成员包括院办、教务处、纪检监察室、学生工作处、招生办公室、各系部主任、书记、相关处室负责人。

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录取组、考务组、监察组、宣传组、培训组、安保组、财务组、后勤组、医疗组、考场布置组、命题组、阅卷组等工作专班,由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办公室成员担任各个工作专班的组长,具体负责2016年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各项工作。

三、录取规则

招生录取组贯彻落实湖北省有关招生录取的文件精神,严格遵守录取规则,认真开展单独招生录取工作。

1、按照考生的总成绩(文化综合+专业基础知识+专业技能测试),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成绩总分相同的,根据技能操作考试成绩的高低录取。

2、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考试成绩、录取分数线、拟录取名单等信息进行公开和公示。

3、2013年以来参加国家或省技能大赛获奖的考生,根据规定免试入学;获得地市级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者根据规定免专业技能操作考试。考生应上交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审核。

4、已经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湖北省组织的全国统一高考及录取。考生被我校正式录取后,享受与2016年全国统一高考录取新生同等待遇

四、录取分数线的划定

我校2016年单独招生考试总分700分,其中文化综合210分(考试内容分为语文120分、数学90分,考试合计时间为60分钟);技能考试为490分,考试内容分为应知(专业基础知识120分,考试时间60分钟)和应会(技能操作测试370分,考试时间90分钟)。

录取分数线将根据招生计划和省招办确定的录取比例,按考生的总成绩(文化综合+专业基础知识+专业技能测试)从高分到低分划定。

五、录取工作程序

1、成绩公布:在纪检监察组监督下,评卷组按规定评定考试成绩并提交领导小组,经领导小组审核后,2016年4月10日前对外公布,同时在学院招生网站上提供考生个人成绩查询服务。

2、拟录取名单公示:按照录取分数线,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经领导小组报省招办审核后,2016年4月31日前对外公布。

3、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将拟预录取名单在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招办审批办理正式录取手续,考生凭我校录取通知书报到入学。

六、监督机制

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单独招生录取工作的组织领导,重大问题由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监察组全程参与单独招生录取工作,并接受群众监督。宣传组要认真做好招生政策宣传和咨询,热情接待来信来访,增强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全方位接受社会监督。

 

湖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6年3月7日


原标题:2016年湖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单招 录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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