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轨道运输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的实施方案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2016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冀教学〔2015〕25号)精神,按照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对2016年普通院校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具体要求,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招生原则
(一)指导思想
1、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文件精神,以组织参加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为契机,探索多元化选拔方式。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努力提高测评手段。
3、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在考试内容和评分标准上突出对考生各方面素质的评价,并根据专业特点,选拔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和专业潜质的人才。
(二)招生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坚持科学选才、体现特色原则;坚持自主、自律原则;坚持学校负责、省招生办监督原则,规范单独招生各项工作和操作程序。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2016年我院单招各专业均参加河北省普通高职(专)院校专业大类联考单招。
(一)成立“单招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领导组成,负责全面领导、部署和实施单招各项工作。
(二)办公室及各小组工作职责
单招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单独招生各项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办公室下设协调组、数据组、纪检监察组、后勤保障组。
1.协调组
主要职责:负责和联考牵头单位以及相关院校之间的沟通联系和单招考试录取期间各有关部门的协调。
2.数据组
主要职责:负责单招录取数据的上报、下载、审核、及终录取。
3.纪检监察组
主要职责:负责考试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受理涉及违反招生政策、规定与纪律问题的投诉和举报,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4.后勤保障组
主要职责:负责及时汇总考生缴费数据;负责考务工作相关费用的审核、支出;负责考试期间的物资、生活保障及其他工作保障。
三、单独考试招生专业、计划、学制、学费和身体条件
(一) 单独考试招生总计划为650 人,具体专业和计划如下:
序号 | 专业名称 | 招生 计划 |
1 | 铁道交通运营管理 (600108) | 30 |
2 | 铁道机车 (600101) | 30 |
3 | 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 (600603) | 40 |
4 | 铁道车辆 (600102) | 50 |
5 | 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 (600209) | 50 |
6 | 高速铁路客运乘务 (600112) | 50 |
7 | 铁道工程技术 (600104) | 50 |
8 | 铁路物流管理 (600109) | 50 |
9 | 城市轨道交通供配电技术 (600604) | 40 |
10 | 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 (600602) | 40 |
11 | 会计 (630302) | 50 |
12 | 机电一体化技术 (560301) | 50 |
13 | 数控技术 (560103) | 40 |
14 | 铁道机车车辆制造与维护 (560401) | 40 |
15 | 电气自动化技术 (560302) | 40 |
合计 | | 650 |
注:以上所有专业学费:5000元/年生;学制3年;对口、文科、理科考生均可报考。
(二)招生范围和报考条件
1、参加2016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且符合所报考院校招生条件的考生(含对口类考生),考生资格审查由招生院校负责。
2、思想政治品德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
3、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其他要求:铁道交通运营管理、铁道机车、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铁道车辆、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城市轨道交通供配电技术、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铁道工程技术专业要求只招男生,色盲色弱限报;高速铁路客运乘务专业要求相貌端正,口齿清晰、形象气质好,女生身高1.65-1.70米,男生身高1.75-1.80米。
(三)填报志愿时间、方式及交费确认
1、填报志愿时间为:2016年3月10日10时至3月14日10时(全省统一时间)。
2、报考方式:考生可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http://www.***.cn )进行填报。考生应认真阅读省教育厅、考试院有关单招规定和院校单招简章,并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和要求填报志愿。
3、缴费时间及金额:考生网上填报志愿后,在2016年3月14日—31日进行缴费,缴费金额150元。未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高职单招资格。
4、缴费方式:
①参加文化水平考试或职业适应性考试的考生请登录联考牵头学院的官方网站,查阅其2016年单招联考实施方案中的缴费方式并进行缴费。
②拔尖人才免试录取的考生可到河北省内各银行电汇缴费,
开户名称:河北轨道运输职业技术学院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石家庄新华路西支行
账号:
请务必在备注栏注明:考生姓名和考生号。考生也可凭考生号到河北轨道运输职业技术学院财务现场缴费。
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单独招生考试资格,一经缴费由于自身原因未参加考试及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退费。
四、考试地点的确认
报考我校单独招生的考生,除拔尖人才免试录取的考生外,一律参加单招考试,我校今年单招考试全部参加河北省单招联考。考生可根据自己报考专业,请查阅下表确定联考学校,并及时登录联考学校的官方网站查阅考试安排等相关信息。
我校招生专业分三大类(交通运输类、装备制造类、财经商贸类),对应的联考学校是三所(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每个联考学校都在不同城市设置了若干个考点,请考生就近参加考试。
专业、联考专业类别、联考主办院校一览表
序号 | 专业名称 | 联考 专业类 | 联考牵头院校 |
1 | 铁道交通运营管理 (600108) | 交通运输大类 | 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
2 | 铁道机车 (600101) | 交通运输大类 | 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
3 | 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 (600603) | 交通运输大类 | 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
4 | 铁道车辆 (600102) | 交通运输大类 | 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
5 | 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 (600209) | 交通运输大类 | 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
6 | 高速铁路客运乘务 (600112) | 交通运输大类 | 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
7 | 铁道工程技术 (600104) | 交通运输大类 | 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
8 | 铁路物流管理 (600109) | 交通运输大类 | 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
9 | 城市轨道交通供配电技术 (600604) | 交通运输大类 | 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
10 | 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 (600602) | 交通运输大类 | 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
11 | 会计 (630302) | 财经商贸大类 | 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 |
12 | 机电一体化技术 (560301) | 装备制造大类 | 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
13 | 数控技术 (560103) | 装备制造大类 | 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
14 | 铁道机车车辆制造与维护 (560401) | 装备制造大类 | 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
15 | 电气自动化技术 (560302) | 装备制造大类 | 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
五、领取准考证和考试安排
考试内容及考试方法
考核内容分文化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
(一)文化考试
(1)中职(中专、技校)考生
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和外语三科一张卷,每科120分,共计360分。命题内容依据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大纲命题,考试时间150分钟。
(2)普通高中生
普通高中生,其文化考试可以免试,成绩采用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分别对应的分值。
对应分值如下:A—120分;B—110分;C—100分;D—90分
学考成绩等级证书由考生提供,学院单招办公室上报省中考中心审核,以省中考中心审定结果为准。
如普通高中考生不认同学业水平考试折算成绩,需参加招生学校组织的文化考试,考试成绩作为终成绩计入总分。
拔尖人才免试录取的免试条件和免试成绩折算办法: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术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由高职单招院校免试录取,具体备案办法由省教育考试院制定。
申请免试的考生,须符合教育厅有关规定,可以满分录取,只能申请与所获奖项和职业资格证书相同或相近的专业。
(二)职业技能考试
对口类考生使用对口专业技能成绩,可不参加职业技能考试。
普通高中生和跨专业类报考的对口考生需参加学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考试。聘请有关专家(包括联考院校、行业企业专家)成立职业适应性测试专家组,对考生职业适应性进行考试,总分390分。每个测试小组由5名评委组成。职业适应性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职业适应能力、语言表达沟通能力、应变能力、形象气质和道德修养等方面,高速铁路客运乘务增加面试环节。
考试时间、地点及准考证领取方法
交通运输类联考牵头院校考试安排
1、考试时间:
考 试 时 间 | 科 目 | 备 注 |
文化素质考试 | 4月9日 9︰00至11︰30 | 语+数+外 (一套卷) | 取得免试资格及认同会考折算成绩的考生除外 |
职业技能 考试 | 4月9日 13︰00至18︰00 | 职业适应性 测试+面试 | 取得免试资格及认同对口专业成绩代替面试成绩的考生除外 |
4月10日 8︰00至结束 |
根据面试人数,面试时间可能延长或缩短。
2、考试地点
文化素质考试与职业技能考试均设在石家庄市珠江大道219号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主校区(西校区作为备考点),具体考试时间和考场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地址:石家庄市珠江大道219号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主校区)
邮政编码:050035
学院网址:www.***.cn
联系电话:0311-87668278
咨询热线:0311-85323896 87668163
3、准考证的发放
完成缴费的考生于4月7日至4月8日08:30-16:30到我院主校区招生办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须携带如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报考证(由报名点出具的加盖公章确认的报考证)。
(3)交费收据。
(4)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需提交带有所在学校公章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
4、考试内容
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根据交通运输类专业特点,选拔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和专业潜质的人才。
(1)文化素质考试
中职(中专、技校)考生
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和外语三科一套卷,每科120分,共计360分。命题内容依据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大纲命题,考试时间150分钟。
普通高中生
普通高中生,需在填报志愿时选择“使用学考成绩”项,其文化考试可以免试,成绩采用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分别对应的分值。
对应分值如下:A—120分;B—110分;C—100分;D—90分。
学考成绩等级证书由考生提供,学院单招办公室上报省中考中心审核,以省中考中心审定结果为准。
如普通高中考生不认同学业水平考试折算成绩,需参加招生学校组织的文化考试,考试成绩作为终成绩计入总分。
(2)职业技能考试
对口类考生使用对口专业技能成绩,可不参加职业技能考试(考生需在填报志愿时选择“使用对口技能考试成绩”项)。
普通高中生和跨专业类报考的对口考生需参加学校组织的职业技能考试。聘请有关专家(包括联考院校、行业企业专家)成立职业技能考试专家组,对考生进行考试。职业技能考试总分390分,主要测试考生的职业适应能力、语言表达沟通能力、应变能力、形象气质和道德修养等方面,其中包括190分的职业适应性测试笔试环节与200分的面试环节两部分。
为保证考试的公平性和提高效率,按照方向相近原则把交通运输大类所有的专业分成4个序列(专业序列的划分,见附件一),并针对各专业序列的特点分别制定职业技能考试的笔试、面试题目。各专业序列的职业技能考试在4月9日下午和4月10日全天依次进行。
装备制造类联考牵头院校考试安排
1、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 | 科 目 | 备 注 |
4月9日 | 8:30-11:00 | 文化水平考试 | |
14:00-16:30 | 职业适应性测试 | |
2、考试地点
按照便于考试协调指挥和方便考生参加考试原则,文化水平考试与职业适应性测试设置在同一考点。全省设置五个考点:
第一考点 面向邢台、邯郸、衡水生源考生,考点设在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位于邢台市桥西区;
考点地址:邢台市桥西区泉北西大街1169号
联系电话:0319-8769861、8769862、8769859、8769860
乘车路线:火车站乘4路、19路公共汽车到“盛世公馆”站下车,南行300米到十字路口再西行400米路北即是。也可从火车站北行50米长途汽车站乘坐25路公共汽车,到“河北机电学院”站下车即可。
第二考点 面向石家庄、辛集、保定、定州,考点设在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院,位于石家庄市桥西区;
考点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626号
联系电话:0311-85239777、89163179、85239555
乘车路线:由火车站乘70路公交车河北工院南校区站下车即到。
第三考点 面向张家口、承德生源考生,考点设在张家口职业技术学院,位于张家口市高新区;
考点地址: 张家口市高新区马路东59号
联系电话:0313-4088051、4089263、4084655、4084656
乘车路线:从汽车站乘4路、102路、301路到职业技术学院下车即到;乘火车至张家口南站,出站乘坐15路、301路公交车,“职业技术学院”站下车。
第四考点 面向沧州、廊坊生源考生,考点设在沧州职业技术学院,位于沧州市运河区;
考点地址: 沧州市运河区九河西路
联系电话:0317-2050897、2128538、、
乘车路线:(1)火车站、客运东站:乘1路或158路公交车终点站即到。(2)客运西站:乘235或236路公交车到二医院站倒一路公交车终点站即到。(3)高铁站:乘31路公交车到体检中心站倒南行200米,眼科医院站乘1路公交车终点站即到。
第五考点 面向唐山、秦皇岛生源考生,考点设在河北能源职业技术学院,位于唐山市路北区。
考点地址: 唐山市路北区北新西道88号
联系电话:0315- 3049211、2327811
乘车路线:(1)唐山火车站(市内):乘19路、21路、45路、118路公交车到“河北能源学院站”下车即到学院北门;乘18路、59路公交车到“能源学院南门”下车东行20米即到学院南门。(2)唐山火车北站:乘K3路公交车到“汽车站西站”下车,沿西山道东行200米即到学院南门。(3)长途汽车西站:沿西山道东行200米即到学院南门。(4)长途汽车东站:乘18路公交车到“能源学院南门”下车东行20米即到学院南门。
3、准考证的发放
完成缴费的考生于4月8日08:30-17:30到考点所在院校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须携带如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报考证(由报名点出具的加盖公章确认的报考证)。
(3)交费凭据。
(4)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需提交带有所在学校公章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
具体考场见准考证。
财经商贸类联考牵头院校考试安排
1、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 | 科 目 | 备 注 |
4月7日 | 9:00-11:30 | 文化水平考试 | 使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除外 |
14:00-18:00 | 职业适应测试 | 使用财经商贸类对口专业技能成绩的考生除外 |
4月8日 | 8:30-12:00 | 职业适应测试 | 备用 |
14:00-18:00 | 职业适应测试 | 备用 |
2、考试地点
按照便于考试协调指挥和方便考生参加考试原则,文化水平考试与职业适应性测试设置在同一考点。全省拟设置七个考点:
第一考点 面向秦皇岛、唐山、廊坊生源考生,考点设在秦皇岛市北戴河区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河北外国语职业学院);
乘车路线:
北戴河火车站乘22路公交车到外国语学院下车。
秦皇岛火车站34路公交车至终点海滨汽车站转乘22路公交车到外国语学院下车。
联系电话:0335-5926130
第二考点面向邢台、邯郸生源考生,考点设在邢台市桥西区邢台职业技术学院。
乘车路线:邢台火车站乘4路、19路市内乘10路、12路、25路、26路公交车到军需学院站下车
联系电话:0319-2273053、2273675、2271766、2273679
第三考点 面向保定、定州生源考生,考点设在保定市莲池区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乘车路线:保定火车站西广场乘5路、22路到三医院站下车东行约700米路北即到;保定东站乘K2路、游1路到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联系电话:0312-5991269
第四考点 面向石家庄、辛集生源考生,考点设在石家庄市裕华区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
乘车路线:石家庄火车站33路医大一院站转52路河北化工医药学院站下车
联系电话:0311-85110333、85110111、85110222
第五考点 面向沧州、华北油田、衡水生源考生,考点设在沧州市运河区沧州职业技术学院。
乘车路线:沧州火车站、客运东站:乘1路、158路公交车终点站即到;客运西站:乘235、236路到二医院站转1路公交车终点站即到。
联系电话:0317-2050897、2128538、、
第六考点 面向张家口生源考生,考点设在张家口市高新区马路东59号张家口职业技术学院。
乘车路线:张家口南火车站,出站乘坐15路、301路公交车,“职业技术学院”站下车;张家口汽车站转乘坐15路,102路,301路公交车“职业技术学院”站下车即到。
联系电话:0313-4088051 4089263 4084655 4084656
第七考点 面向承德生源考生,考点设在承德市双桥区河北旅游职业学院。
乘车路线:承德市火车站、汽车东站乘29路、市内乘9路公交车河北旅游职业学院即到。
联系电话:0314-2376888、2376882
3、准考证的发放
完成缴费的考生于4月1日—6日可登陆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河北外国语职业学院)(网址:http://www.***.cn/)网站“2016年单招”专栏打印准考证。
具体考场安排见准考证。
免试考生提交材料
符合拔尖人才申请免试录取的考生,须符合教育厅有关规定,可以满分录取,只能申请与所获奖项和职业资格证书相同或相近的专业。有免试意向的考生须于3月17日至18日,持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我院招生办公室(宁安路校区九号楼109室)提出申请,院校批准后将免试名单在本校网站上公示10个工作日,然后报省教育考试院集中公示,录取备案时报省教育考试院。
六、录取
(一)录取原则
1.联考单招录取规则:一志愿录取。我院根据考生报考专业类志愿,按总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同分考生处理:若成绩相同,比对数学成绩。
3.缺考处理:按零分处理。
4.不进行二志愿征集。
(二)时间安排
4月15日,通过“高职单招信息管理系统”下载考生成绩,并利用本校网站为考生查询本人成绩提供服务。
4月17日,通过“高职单招信息管理系统”下载考生体检信息。
4月27日至4月28日,到省考试院办理录取备案手续,按照河北省考试院打印的录取名册,由招生院校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三)毕业生待遇
1.参加单独招生考试被录取的考生享受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相同待遇,统一注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
2.修业期满,达到毕业要求,颁发国家教育部网上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
七、督导检查
我院纪检部门直接参与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全过程,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33号令)对违规考生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将考试违规事实及处理意见上报教育部,由教育部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规定,在单招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考生,2016年高考报名所参加的各科、各阶段考试成绩无效,我院不予录取。
对单招中违纪的工作人员,由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36号令)处理。
八、招生监督与违规处理
1.实施高考“阳光工程”。在单独招生考试工作中,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通知》中关于“十公开”和“六不准”的规定。
2.纪检监察
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协调、组织、实施、公示和上报的全过程,监督检查各项工作,保证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透明。
九、新生报到和新生复查
新生入学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对违反规定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十、敬请考生随时关注我院网站和微信公众平台的招生信息,所有关于单独考试招生的信息也将通过学院网站和微信公众平台发布,届时不再另行通知。
十一、联系方式
地 址和邮政编码:
1、河北省石家庄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赣江路9号(052165)。
2、河北省石家庄市宁安路189号(050051)。
联系电话:0311-67163989 0311-67163987 0311-87088807。
学院网址:http://www.***
QQ:
联系人: 王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