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州体育学院关于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申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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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08日10:51 广州体育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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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认真贯彻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学位[2014]3号),加强导师队伍建设,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以优异的成绩迎接教育部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延续2014年的做法,对2016年具有招生权的硕士研究生导师(以下简称硕士生导师)资格作如下相关规定。
一、资格确定
(一)基本条件
1、具备2016年招生权的硕士生导师应是现任的硕士生导师。
2、在指导研究生的过程中,没有违纪违法和违背师德及学术道德的行为。
(二)具体条件
2016年具备招生资格的硕士生导师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以广州体育学院为第一(通讯)单位,作为第一作者在SCI、SSCI、CSSCI、CSCD源刊公开发表的论文1篇及以上,其他普通期刊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发表在SCI、SSCI源刊论文可1项折算为2项科研成果)
2、主持厅局级以上课题1项及以上(省部级课题排序前2名,国家级课题排序前3名)。
3、获省部级三等奖以上的科技成果奖励1项(排序前3名)。
4、主编教材或专著1部及以上。
5、所指导的学生运动员在全国体育学院单项比赛中获得前3名,全国大学生运动会等全国性运动会以上等级的比赛中获得前6名,并公开发表学位论文1篇。
以上材料的起止时间为2013年1月1日~2016年9月30日,科研项目以在学院科研处备案的课题计划书为准。
二、工作程序
1、凡计划在2016年研究生互选过程中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导师均要填写《2016年广州体育学院硕士生导师招生申报与审核表》(见附件),并于2016年10月10日前以电子文档提交研究生部彭老师处(@***,文件以导师姓名命名)。
2、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将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人所填写的审核表的具体情况进行审核。
3、审核未通过的研究生导师将停止2016年的招生,若今后达到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要求的可继续招生。
广州体育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六年九月二十六日
附件:2016年广州体育学院硕士生导师招生申报与审核表(复制以下网址下载:http://grad.***.cn/UploadFiles/20161008.doc)
原标题:2016年广州体育学院关于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申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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