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3+技能证书”、“自主招生”考试
外省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资格审核通知
13级各班班主任:
根据穗招考办通知,为做好外省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2016年普通高考报名资格审核工作,现需通知本班外省户籍、符合“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资格、且有意愿报名参加2016年广东省“3+技能证书”、“自主招生”考试的同学于11月18日(星期三)前带齐资格审核所需资料,到广州市土地房产管理职业学校709室招生办杨老师处报名(请符合资格的同学预先电话报名84261300),资格审核时间紧急,且过时无法补报,故请各班班主任务必通过各种途径通知到本班每一个学生,谢谢。
一、报名时间:
1、电话预报名:即日起,至2015年11月13日(星期五)11:30截止。
2、现场资格审核:2015年11月18日(星期三)9:00 至 15:30截止。
二、报名地点:
广州市土地房产管理职业学校(广州市海珠区赤沙路12号)709办公室招生就业指导科。
三、联系人:
杨老师 020-84261300 84261326
四、报考条件
外省户籍“随迁子女”在我市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5条全部符合)的,可在我市报名参加2016年高等职业学院招收中职学校毕业生招生考试(即:“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和高职院校对口自主招生考试):
1.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
2.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住所。
3.父亲或母亲持有我省居住证,已连续3年以上(含3年)。
4.父亲或母亲在我省依法参加社会保险(须包含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两个险种)缴费累计3年以上(含3年)。
5.随迁子女具有我市中职学校3年完整学籍
五、申报材料
现场资格审核时,必须提交以下材料原件(6项资料缺一不可)和复印件:
1.基本材料:随迁子女及其父亲和母亲的户口本、身份证。
2.亲子关系证明:户口本若能反映随迁子女与父母的关系,可作为亲子关系证明,否则应提供公证处证明作为亲子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
3.随迁子女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证明:提供《广东省就业失业登记证》、《劳动合同》、《工商企业登记证》等其中一项有效证明材料。
4.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提供房地产权证、购房合同、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协议、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工作单位开具的宿舍证明等其中一项有效证明材料。
5.父亲或母亲的《广东省居住证》(在深圳市居住的可提交《深圳市居住证》)。
6.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参加社会保险证明:提供社保卡和医保卡,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温馨提示:
1、此通知是针对外省户籍学生需在广东省内参加2016年“3+技能证书”考试报名的资格审核工作(广东省内学生不需要审核)。
2、此次通过审核的外省户籍“随迁子女”,还必须参加12月初的高考报名,否则不能参加高考。
3、2016年“3+技能证书”、“自主招生”考试报名工作预计于2015年12月初正式开始,此次资格审核通过的外省户籍“随迁子女”及广东省内户籍学生均需要按时、按要求报名,具体报名时间另行通知,详情请留意我校网站或咨询招就科020-84261300,84261326杨老师。
4、因“3+技能证书”、“自主招生”属于高考报名,全省统一时间、统一网上报名,因此请各班主任老师务必通知到班上每一个学生,请同学们必须按时、按要求参加,过时不能报名不能参加考试的,后果自负。
校招生就业指导科
2015年11月6日
原标题:2016年广州市土地房产管理职业学校关于“3+技能证书”、“自主招生”考试外省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资格审核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