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2016年分类(单独)招生录取的通知
各位考生及家长:
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分类(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原则:(1)高中毕业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必须达到8科C等及以上,其总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平均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2)三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总成绩=文化知识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考生参加学院规定科目考试后,按各专业计划数以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高中类考生低录取分数为100分,中职类考生低录取分数为50分。另外,凡经我院分类(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在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后正式录取,被我院录取考生将不能参加2016年高考。
应广大考生及家长要求,在我院分类(单独)招生报名系统中公布了考生成绩及预录取结果公布,各位考生可凭本人报名号、身份证号登陆系统进行查询,但该录取结果是在尚未通过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审核时发布,只作为参考。
终录取结果以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录取名单为准(见附件),查询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