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新同学:
祝贺您成为贵州警官职业学院2016级新生!请您仔细阅读本须知,并按有关要求做好入学准备。
一、新生应于2016年9月12、13日按时报到,报到时应持身份证、高考准考证、录取通知书和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等相关证件。
二、非公安类专业新生需要提供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本人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三、学院实行警务化管理,学员制服及日常生活用品由学生报到时在现场购置。学生公寓有统一衣柜,请不要携带大皮箱或木箱。
四、收费标准:
(一) 学费、住宿费及代收
收费项目 | 代收项目 | 合计 |
学费(元/年) | 住宿(元/年) | 教材(元/年) | 学生医保 (三年) | (元) |
3500 | 1100 | 800 | 130 | 5530 |
缴费办法:详见《贵州警官职业学院2016级新生缴费指南》
http://www.***/info/1132/4771.htm
(二)现场自购项目
项目 | 学员制服费(元) | 生活用品费(元) | 合计(元) |
| 2180 | 850 | 3030 |
五、乘车路线:新生报到期间,学院在客车站、火车设有“迎新点”迎接学生。可乘46路、243路、244路公共汽车, 603路中巴车到学院大门下车。
六、请按时报到,无故逾期15日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七、确认被录取后,至报到日还未收到通知书,请于报到当日,携身份证、高考准考证到综合楼九楼招生办进行手续补办。
八、新生档案邮寄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龙洞堡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籍管理科,邮编550005,0851—85406552。
学院相关部门电话:招生办(电话及传真):0851—85407599
学院资助管理中心(助学贷款):0851—85406490
学籍管理科(接收新生档案)0851--85406552
装备财务处(学费缴纳):0851--85406569
保卫处(户口迁移):0851--85401167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2016级新生户籍迁移须知
一、 农业户口(农村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城镇户口)自愿选择是 否迁移。
二、 农业户口(农村户口)迁移,需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书面申请格式如下:
申请
贵阳市公安局:
本人 性别 民族 身份证号
因升学原因,自愿放弃本人原农业户口将户籍迁移到贵阳市南明区龙洞堡辖区派出所。
申请人:
三、 农业户口迁出后将不再享受与农业户口相关的优惠政策并且毕业后迁回时为城镇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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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请注意妥善保管行李、财物及重要证件,以防被盗、被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