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
对口自主招生三二分段转段考核工作方案(待批稿)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高职院校对口中职学校自主招生三二分段转段考核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职业院校对口自主招生三二分段试点转段考核、招生录取工作流程的通知》文件要求,为贯彻落实做好我校2016年对口自主招生三二分段试点工作,特制定此转段考核方案。一、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报名条件和技能证书要求(一)招生专业为嵌入式技术及应用、计算机网络技术、酒店管理、旅游管理、商务英语、皮具艺术设计、建筑工程技术共7个专业,招生计划为350人。
各专业招生计划如下表:各招生专业技能证书及发证机构对应表
我校招生专业
招生计划
对口中职学校
中职就读专业
嵌入式技术与应用
50
广州市番禺区职业技术学校
电子技术应用
计算机网络技术
50
广州市番禺区新造职业技术学校
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物联网技术)
酒店管理
50
广州市旅游商务职业学校
高星级饭店运营与管理
旅游管理
20
广州市旅游商务职业学校
旅游服务与管理
30
广州市番禺区职业技术学校
旅游服务与管理
商务英语
40
广州市番禺区新造职业技术学校
商务英语
皮具艺术设计
30
广州市番禺区新造职业技术学校
服装设计与工艺
30
广州市纺织服装职业学校
服装设计与工艺
建筑工程技术
50
广州市土地房产管理职业学校
建筑工程施工
1. 2014年被试点中职学校录取(中职学段招生对象须为符合各地中考报考条件的初中毕业生)并在三二分段试点专业就读,符合《关于开展2014年职业院校对口自主招生三二分段试点工作的通知》规定,具有正式学籍和广东户籍或符合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有关规定的外省户籍的学生。2. 转段选拔考核的学生须在第五学期前获得招生专业要求的国家职业资格中级及以上技能等级证书或省(厅)局级行政部门颁发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获得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比赛优秀奖以上奖励或获得其他市级中等职业学校技能比赛一、二、三等奖可免技能证书。获得旅游局颁发的导游证可报考旅游管理专业。各招生专业技能证书及发证机构对应表
招生专业
技能证书
发证机构
嵌入式技术与应用
维修电工
省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
计算机网络技术
计算机网络管理员
省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
酒店管理
餐厅服务员或茶艺师
省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
旅游管理
餐厅服务员或茶艺师
省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
导游证
国家旅游局主考或授权各地市旅游局
商务英语
计算机办公软件应用和LCCI国际职业资格证书
省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
英国伦敦工商会
皮具艺术设计
服装设计定制工或服装裁剪工或服装缝纫工或图像制作员PHOTOSHOP
省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
建筑工程技术
计算机辅助设计绘图员(建筑)或工程测量工
省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
(三)中高职三二分段学制五年,其中中职学段三年,高职学段二年。(四)正式录取后,学校不给予调整专业。二、录取和衔接考核工作程序(一)中职学校组织发动和推荐试点专业学生报考。非试点专业学生不得报考。(二)专业理论考核成绩制定原则。1.学生在中职学校学习的第四学期末依据在校期间所有课程学习成绩按200分进行折算;2.专业课程与公共基础课程(不含选修)权重1:1,科目成绩的权重比例由中职学校制定;3.满分200分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生计划数按照1:1.5比例进行预录。专业理论考核成绩占40%,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占60%。(三)我校组织专家组进行专业技能考核,专业技能考核采取专业技能实操、面试测评等方式进行,重点考核学生的专业潜能、职业倾向及专业技能实操能力。专业技能考核在我校校内或对口中职学校进行考核,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低于90分者不能录取。(四)学生在校期间获专业相关的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填写《高职院校对口中职学校三二分段试点免于考核申请表》,经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复核、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后,可以免予参加我校考核,就读相应专业。三、招生程序和录取原则依据转段选拔考核工作方案,我校按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能考核成绩比例计算总分,专业基础理论考核成绩占40%(满分100分),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占60%(满分150分)。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专业名次平行时,按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依据省教育厅终下达的招生计划,会同中职学校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面向社会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束后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我校根据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的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四、招生时间安排及报名流程(一)2016年4月,会同中职学校制定转段选拔考核工作方案和招生章程。(二)2016年4月,在我校招生网公布招生章程方案。(三)2016年5月前,对口中职学校组织发动和推荐试点专业学生报考。按照我校招生计划的1.5倍的比例,在试点专业报考学生中,择优推荐参加转段选拔考核的学生。推荐学生基本情况、推荐理由等,应在中职学校公示5个工作日以上。通过公示的推荐学生进入我校考核程序。(四)2016年5月,符合条件的转段考生由中职学校领取用户名及密码,登录我校三二分段自主招生网填报材料并等待审核(网址http://121.33.253.219/32zs),审核通过后,登录系统打印报名申请表。(五)2016年6月前,对口中职学校提供转段考核学生名单及专业基础理论考核成绩。(六)2016年6月前,考生将报考材料交到所在中职学校负责部门,上交材料含以下内容:1. 自主招生报名表系统打印版(经申请人所在学校审核盖章,并须签署推荐意见);2. 考生符合报考该专业的技能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提供证书封面页和内页所有页复印件,尚未考取技能证书的考生必须填写《个人承诺保证书》);3.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4.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复印在同一页上);5.中职招生录取花名册复印件(由中职学校统一提供一份);6.外省户籍的学生需提交经相关部门加具审核意见的《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三二分段高职转段考核报名资格审核表》,同时填写《三二分段自主招生外省户籍考生符合报考条件承诺保证书》,及相关材料和复印件;7.其他相关证明(如附加分申报)材料;以上报名材料均用A4纸打印或复印。(七)2016年6月前,中职学校须认真审核学生提交的材料,在所有上报材料复印件上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并盖章确认(无注明和盖章确认的材料视为无效)。报名材料统一由所在中职学校派专人寄或送到我校招生办,确保报名材料能在报名截止日前送抵我校,凡在报名截止日前尚未送抵,视为考生放弃报名资格。(八)2016年6月,我校对材料进行审查,确定参加专业技能考核资格的考生名单,并进行公示。(九)2016年7月前,组织专业技能考核等相关测评。(十)2016年7月前,专业技能考核当天,与省外户籍考生签《三二分段自主招生外省户籍考生符合报考条件承诺保证书》,明确“符合条件的外省户籍随迁子女考生才能参与录取,不符合条件的考生不予录取”。(十一)2016年8月,我校招生领导小组在符合报考条件的学生中,按专业基础理论、专业技能考核累计总分从高到低顺序,依据省教育厅终下达的招生计划,会同中职学校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面向社会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十二)2017年4月前,与中职学校核实申请放弃拟录取资格,核对考生资格证书获取情况是否符合,确定终拟录取名单。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十三)2017年4月,根据省招生办公室时间安排,组织考生到招生部门指定的负责高考体检的医院进行高考体检或到有体检资质(三甲以上)的医院自行体检。体检结果表格由所在中职学校统一交到我校招生办。(十四)2017年9月,与普通高考录取新生同步办理报到入学手续。正式录取的学生须在中职学段毕业后取得中等职业教育毕业学历证书,并提供我校进行核查。以上具体时间安排以省招生办公室时间进度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的招生信息网。五、资格复查和新生注册(一)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发放录取通知书。尚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暂不发录取通知书,待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发放。(二)经我校自主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三)录取学生应在报到注册时提交中职毕业学历证书,否则注销其高职学籍。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六、组织保障(一)对口自主招生三二分段试点工作在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一领导下进行。(二)转段方案及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一律由我校和对口中职学校集体研究决定,并在我校以及中职学校招生网进行公示。(三)中职学校根据学校和专业按比例制定转段考核方案。(四)按照“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严格保密制度,贯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各项工作。(五)选派政策理论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录取工作。凡有直系亲属当年报考者不得参与招生考试工作。(六)加强招生考试人员的培训和政策宣传工作,实施“阳光工程”。七、违规处理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参照国家教育考试的相关规定执行。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八、相关事宜对自主招生的考生身体要求,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生理缺陷,五官端正,符合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要求。参加广东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并符合教育部规定相关专业的身体要求。我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已录取的考生如查出高考体检不符合相关规定,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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