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年4月28日
各辖市区教育局,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市属各初中:
根据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师范生免费教育试点办法〉的通知》(苏教师〔2011〕26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江苏省免费幼儿师范男生招生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16〕11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幼儿园师资队伍建设,切实做好今年免费幼儿师范男生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发动
请各辖市区教育局迅速将通知转发到本辖市区初中,并由各初中将通知内容告知本校所有参加2016年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男生(免费幼儿师范男生的有关免费政策及就业政策见附件),要求宣传到位,确保2016年5月9日前全市应届初中毕业男生知悉文件内容。
二、报名工作
1.报名工作由各地各校(报名点)负责组织。报名时间:2016年5月5-6日。
2.丹阳市、扬中市、丹徒区、京口区户籍的考生可报名,句容市、润州区、镇江新区户籍的考生不可报名(无计划)。
3.非本辖市区户籍的考生,由其所就读学校通知其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回本人户籍所在辖市区招办报名(其中户籍在京口区的回考生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到市教育考试院报名)。
4.各辖市区招生办(考试中心)、全市各初中须依据报考条件,把好报名关,报名时注明户籍所在辖市区。
三、报考条件
1.具有本市户籍、参加本市2016年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男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未受过纪律处分。
3.热爱幼儿教育事业,有志于从事幼儿园教育工作。
4.身心健康, 符合师范类考生体检标准。
5.取得免费幼儿师范男生面试合格证书(填报志愿的资格条件)。
四、招生计划:
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丹阳校区)26人。
2016年五年制师范学前教育专业免费师范男生招生计划分配表
序号 |
辖市区 |
计划数(单位:人) |
1 |
丹阳市 |
13 |
2 |
句容市 |
0 |
3 |
扬中市 |
5 |
4 |
丹徒区 |
4 |
5 |
京口区 |
4 |
6 |
润州区 |
0 |
7 |
镇江新区 |
0 |
合计 |
|
26 |
五、报名汇总
5月9日各辖市区招办(考试中心)汇总本辖市区的报考名单并报送市教育考试院,市属学校、京口区、润州区、镇江新区以学校为单位将报考名单报送市教育考试院。报考名单接收人:市教育考试院孟凡杰,电话:0511-85022576。
六、面试安排
1.面试时间:2016年5月15日。
2.面试地点: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学府路61号)。
3.面试学校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511-86887513、88911067,网址:www.***.cn。
4.参加面试考生须携带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2张二寸免冠照片,不需交纳面试费。
5.考生在家长陪同下自行前往面试学校进行面试。有条件的地区可统一组织送考工作,安排专人带队参加面试,确保考生安全。
6.未经市教育考试院同意,面试学校不得擅自接受未履行报名手续的考生参加面试。
七、志愿填报
1.填报志愿时间:5月25-27日(与中考网上填报志愿同步进行)。
2.填报志愿资格:具有本市户籍、参加本市2016年中考、参加2016年免费幼儿师范男生招生报名、面试并取得面试合格证书的应届初中毕业男生。
3.志愿一经填报,不得取消或更改。
八、录取
1.免费幼儿师范男生实行定向招生和提前批次录取。
2.市教育考试院按辖市区的招生计划、户籍在该辖市区的考生的中考成绩及其所填报的志愿组织录取(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当地四星级高中录取分数线)。
3.免费幼儿师范男生在录取过程中,如升学总分相同,则按语文、数学、英语三门总分录取。
4.考生一经录取,不再投档。
九、工作要求
各地各校应高度重视免费幼儿师范男生招生工作,要加强领导,明确专人负责,切实落实工作责任。要积极主动做好政策宣传、报名及面试动员和组织志愿填报等工作,正确引导考生积极报考。免费师范生入学前与录取学校、生源所在县(市、区)、市教育主管部门签订协议书,承诺毕业后回生源所在地从事幼儿教育工作不少于5年。
附件: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江苏省免费幼儿师范男生招生工作的通知
2016年4月26日
抄 送: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辖市招办(考试中心)。 |
局内发送:市教育考试院、人事处、基教处。 |
镇江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6年4月26日印发 |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
江苏省免费幼儿师范男生招生工作的通知
苏教师〔2016〕11号
各市教育局,昆山市、泰兴市教育局,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有关培养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师范生免费教育试点办法>的通知》(苏教师〔2011〕26号)和《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免费幼儿师范男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6〕46号)要求,今年我省将继续招收五年制师范学前教育专业免费幼儿师范男生(以下简称“免费师范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
2016年安排免费师范生招生计划385人,其中苏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91人,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61人,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100人,常州幼儿师范学校36人、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丹阳校区)47人和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48人。
二、招生政策
免费师范生实行定向招生和提前批次录取,招生计划下达到各省辖市(见附件1)。免费师范生招收对象为参加2016年我省各省辖市普通中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男生;考生须参加报考学校统一组织的面试(面试时间和要求见附件3),并取得面试合格证书;按 户籍所在市或县(市、区)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当地四星级高中录取分数线;未录满的计划,可由省辖市教育主管部门在当地调剂,已被录取的学生不得调整录 取学校。免费师范生入学前与录取学校、生源所在县(市、区)、市教育主管部门签订协议书,承诺毕业后回生源所在地从事幼儿园教学工作不少于5年。
三、经费保障
免费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生活费,所需经费由省财政承担。
四、就业政策
取 得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的免费幼儿师范男生,可参加公开招聘到生源所在省辖市范围内城区公办幼儿园任教;也可参加由市或县(市、区)教育、人社部门根据 当地农村公办幼儿园(指县级政府驻地以外的乡镇、涉农街道及其以下农村公办幼儿园)编制岗位空缺情况,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或面向免费幼儿师范男生定向招聘到 农村公办幼儿园任教。经招聘安排到公办幼儿园工作的免费师范生,应承诺在公办幼儿园工作不少于5年。各地应出台相关政策措施,鼓励并支持免费幼儿师范男生毕业后到民办幼儿园任教。
五、其他事项
各 地关部门和学校要统一认识,高度重视,确保今年的免费师范生招生工作顺利完成。各地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大免费师范生招生政策宣传,引导优秀初中毕业男生积极 报考;在免费师范生入学后,要建立跟踪培养机制,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加强与免费师范生及培养学校的联系,关心免费师范生的学习和成长情况。各培养学校要 按照《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和《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的意见》(教师〔2011〕6号)要求,研究制定免费幼儿师范男生培养方案。要按照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要求,加强师德教育。要通过培养教育,使免费师范生树立先进的教育理念,热爱教育事业,拥有长期从教的职业理想,为将来成为优秀幼儿教师和教育专家打下坚实的基础。
各地和各有关学校在免费师范生招生工作中如遇到问题或有好的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省教育厅师资处联系,联系电话:025-83335128。
附件:1.2016年江苏省五年制师范学前教育专业免费师范男生招生计划分配表
2.2016年江苏省免费师范生(幼儿师范男生)培养就业协议书
3.2016年江苏省免费师范生招生面试工作要求
4.2016年免费师范生招生面试考生名单汇总表
省教育厅
2016年4月25 日
抄送:教育部办公厅、教师司,省政府办公厅、省财政厅,省教育考试院,各市招生办。
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6年4月25日印发
附件1
2016年江苏省五年制师范学前教育专业
免费师范男生招生计划安排表
单位:人
学校
市别 |
苏州高等幼儿 师范学校 |
徐州幼儿师范 高等专科学校 |
南通师范高 等专科学校 |
常州幼儿 师范学校 |
镇江市高等 专科学校 (丹阳校区) |
盐城幼儿师范 高等专科学校 |
小 计 |
南京市 |
16 |
|
|
|
|
|
16 |
无锡市 |
|
|
|
14 |
|
|
14 |
徐州市 |
|
27 |
|
|
|
|
27 |
常州市 |
|
|
|
22 |
|
|
22 |
苏州市 |
35 |
|
|
|
|
|
35 |
南通市 |
|
|
59 |
|
|
|
59 |
连云港市 |
|
34 |
|
|
|
|
34 |
淮安市 |
40 |
|
|
|
|
|
40 |
盐城市 |
|
|
|
|
|
48 |
48 |
扬州市 |
|
|
|
|
21 |
|
21 |
镇江市 |
|
|
|
|
26 |
|
26 |
泰州市 |
|
|
41 |
|
|
|
41 |
合 计 |
91 |
61 |
100 |
36 |
47 |
48 |
385 |
注:苏州市和泰州市免费师范男生计划分别含昆山市和泰兴市的计划。
附件2
2016年江苏省免费师范生(学前教育专业师范男生)
培 养 就 业 协 议 书(样本)
甲 方: (招生学校)
法定代表人:
乙 方: (学生姓名)
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
丙 方: 〔生源所在县(区、市)教育行政部门〕
生源所在县(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法定代表人:
丁 方: (生源所在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
生源所在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法定代表人:
江苏省在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苏州高等幼儿师范学校、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常州幼儿师范学校、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丹阳校区)和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等6所学校开展师范生免费教育试点工作,招收培养幼儿园男教师。根据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财政厅《江苏省师范生免费教育试点办法》(苏教师〔2011〕26号)和《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免费幼儿师范男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6〕46号)精神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甲、乙、丙、丁四方达成以下协议:
一、协议签订的前提
第一条 乙方具有参加当地普通中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热爱幼教事业,有志于长期从教、终身从教,自愿报考甲方学前教育师范专业。经甲方和丙方审核,认为乙方符合择优录取条件,同意录取乙方为免费幼儿师范男生(以下简称免费师范生)。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条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制订免费师范生的招生和录取办法,对报考甲方学前教育师范专业的考生进行审核、择优录取。将免费师范生的录取通知书及经甲方、丙方签字盖章的本协议书一式伍份寄送乙方。乙方及其监护人在本协议书签字后,录取通知书生效。
第三条 按照培养造就优秀教师和教育家的目标,制订免费师范生教育培养方案,提供优良的教育教学条件,对乙方实施培养、管理和综合评价。
第四条 在五年修读年限内免收免费师范生的学费、住宿费,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生活费,所需经费由省财政承担。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 持本人及其监护人签字的本协议书一式陆份及录取通知书到甲方报到,经甲方复查合格后,正式注册入学,成为免费师范生。
第六条 按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规定及甲方的培养方案,接受甲方的教育培养,修读年限为五年。
第七条 在五年修读年限内免缴学费、住宿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获补助生活费,同时可享受其他非义务性奖学金。
第八条 在校学习期间应遵守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九条 按时完成甲方规定的教育教学计划,达到教育培养方案的要求,并经考试合格后,颁发国家认可的五年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十条 免费师范生毕业前不得参加“专转本”等学习,在协议服务期内一般不得报考专升本学习。
四、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 按照省教育厅下达的免费师范生招生计划,配合甲方做好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二条 做好接收和安排免费师范毕业生到幼儿园任教的各项工作。在乙方毕业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面向免费幼儿师范男生的公开招聘、定向招聘和双向选择,落实任教幼儿园,并在毕业当年8月底前完成入职手续办理工作。
第十三条 鼓励和支持乙方在职攻读、性质的专升本学习,促进其终身学习和专业发展。
第十四条 负责免费师范毕业生的履约管理,建立诚信档案。对于违约者,要求其退还已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并交纳违约金,同时公布其不诚信记录。
五、终止协议
第十五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规定审批程序,终止本协议:
(一)在校学习期间,经甲方指定的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认定,因身体原因不能完成学业;
(二)在校学习期间和协议规定服务期内,经甲方或丙方认可的教师资 格认定体格检查指定医院确认,因身体原因不宜从事幼儿教师职业;
(三)因其他主观原因不能按时获得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
六、解除协议及处理
第十六条 乙方在校学习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乙方不再继续享受师范生免费教育,且须在学籍取消之日起一个月内向甲方一次性退还已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
(一)因触犯刑律或违反校纪被开除学籍;
(二)自动放弃学籍。
七、违约情形及处理
第十七条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丙方有权追究其相应的违约责任:
(一)毕业后未按本协议从事幼儿教育工作的,应在违约处理决定公布后1个月内,一次性向丙方退还所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该费用50%的违约金;超过时限须按每天1‰的比例支付滞纳金。
(二)毕业后从事幼儿教育工作未满五年的,在离开教育岗位之日,按不足服务年限(包括离开当年)每年10%的比例一次性向丙方退还所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该费用50%的违约金;超过时限须按每天1‰的比例支付滞纳金。
八、附则
第十八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凡属国家及相关部门有规定的, 按有关规定执行,其他事宜三方协商解决。
第十九条 本协议经甲、丙、丁方盖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以及乙方和乙方监护人共同签字后生效。
第二十条 本协议书一式伍份,甲、乙、丙、丁四方各执一份,一份存入乙方个人档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 方(签字):
身份证号:
乙方监护人(签字或按指印):
身份证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丙 方[生源所在县(区、市)教育行政盖章]:
生源所在县(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法定代表人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丁 方(生源所省辖市教育行政盖章):
生源所省辖市教育行政法定代表人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2016年江苏省免费师范生招生面试工作要求
一、面试报名条件
参加面试的考生为本省应届初中毕业男生,应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未受过纪律处分;热爱幼儿教育事业,有志于从事幼儿园教学工作;身心健康。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
集中面试时间:5月14日—5月15日。 南京、苏州和淮安市考生面试地点:苏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连云港和徐州市考生面试地点: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常州和无锡市考生面试地点:常州幼 儿师范学校;南通和泰州市考生面试地点: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镇江和扬州市考生面试地点:镇江高等专科学校;盐城市考生面试地点: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 学校(原阜宁高等师范学校校区)。
考生参加面试须携带中考准考证原件及2张二寸免冠照片,不需交纳面试费。
未能在5月14、15日参加有关学校组织集中面试的学生,仍可以根据相关学校的要求,自行到相关学校参加补充面试。
三、面试内容及合格标准
面试内容包括五官形体、普通话、音乐(舞蹈)、美术等。合格标准为:身高一般应在1.60—1.85米,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无口吃,无色盲、色弱,体形匀称,四肢无残疾;普通话较标准,音乐基本素质较好,动作协调,具有基本的绘画能力,适合从事幼儿园教学工作。
面试总分100分,60分合格。对面试合格者,颁发由8所学校统一印制的面试合格证。面试成绩不计入中考总分。面试合格者方可填报免费师范生志愿。
四、工作要求
1.面试是我省免费师范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环节。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专人负责,落实工作责任,积极主动地做好面试动员和组织报名工作。各面试学校要认真做好面试组织和考生服务等各项工作,确保面试工作顺利进行。
2.请各地于5月12日前将《免费师范生招生面试考生名单汇总表》(见附件4)报送面试学校。
3.有条件的地区可统一组织送考工作,安排专人带队参加面试。
五、面试学校联系方式
苏州高等幼儿师范学校联系电话:0512-67579810、67579808
地址:苏州市相城区华元路2号
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联系电话:0516-87381088、87893207、83629980
地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桃园路6号
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联系电话:0513-85129595、85129596
地址:南通市城山路24号
网址:www.***.cn
常州幼儿师范学校联系电话:0519-83861202、86508331 地址:常州市武进区常武中路28号
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联系电话:0511-86887513、88911067
地址:镇江市学府路61号
网址:www.***.cn
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原阜宁高等师范学校)联系电话:0515-89966222,
地址:盐城市高职园区盐渎路9000-7号
网址:www.***
附件4
2016年免费师范生招生面试考生名单汇总表
序号 |
姓 名 |
出生年月 |
中考 准考证号 |
所在学校 |
所在县 (市、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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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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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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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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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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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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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填报单位(公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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