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江南大学“至德教育基金”爱心助学金,由社会爱心人士自愿加入并捐赠,用于资助江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成才。根据《江南大学“至德教育基金”爱心助学金管理办法》和基金理事会的要求,现就2016年江南大学“至德教育基金”爱心助学金评选通知如下:
(一)资助名额及标准:
共资助24名学生,每生一次性发放人民币1000元。
学院 | 名额分配 |
理学院 | 6名 |
法学院 | 6名 |
人文学院 | 6名 |
外国语学院 | 6名 |
总计 | 24名 |
(二)评选条件:
1、学校在籍在读本科学生;
2、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思想进步,团结友爱,无违法违纪;
3、学校本学年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生;
4、自立自强、励志好学,学习成绩无不及格科目。
(三)助学金的评定组织:
1、各学院要按照《江南大学社会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江大校办[2014]24号)文件精神开展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结果公示,学院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2、按照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初评、学校审批的工作程序,通过学工服务系统完成。学生网申时间为11月18日--11月20日,共3天。
学生工作处
2016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