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支持江南大学教育事业的发展,支持公益事业,激励我校品学兼优、家境贫困的学生励志勤学、奋发有为,无锡恒海希望工程设立“恒海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本科生,资助学生自强成才。现就做好2016年江南大学 “恒海助学金”的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定范围与名额分配:
江南大学在籍的全日制本科生。
分配名额详见附件
二、资助名额、标准:
资助名额共20名,每生每年1500元/人 。
三、评定条件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3、新生无成绩要求,老生要求上学年学习成绩无不及格科目;
4、家庭经济困难,且生活节俭,是本年度被学校认定的经济困难学生。
四、助学金的评定组织:
1、各学院要按照《江南大学社会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江大校办[2014]24号)文件精神开展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结果公示,学院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2、按照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初评、学校审批的工作程序,通过学工服务系统完成。学生网申时间为11月18日--11月20日,共3天。
附件:《2016年江南大学“恒海助学金”学院推荐名额》
学生工作处
2016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