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电装(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自2007年起在我校设立“电装助学金”,用于激励我校品学兼优、家境贫困的学生勤奋学习、奋发成才,每年资助40名学生。根据电装公司2012年和我校新签订的补充协议,现就做好2016年的“电装助学金”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一共资助40名全日制在校在籍本科学生,分为续助和新增两部分:
1、续助:上一年度受资助的在校本科学生(31名,须考评合格,名单见附件)。
2、新增:2016级全日制在籍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9名),新增受助学生学院、专业及名额为:
学院 | 专业 | 名额 |
外国语学院 | 日语、英语 | 各1名,共2名 |
机械工程学院 | 机械工程 | 共4名 |
物联网工程学院 | 自动化 | 共3名 |
二、助学金标准:
3000元/人/年
三、评定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
3、学习勤奋,积极上进:新生不做成绩要求;老生必须无不及格科目,综合测评名列班级前50%,GPA成绩不低于2.5;
4、需为学校今年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生;
5、能积极参加电装公司在我校开展的一些交流活动,并有意在电装下属的各公司实习或者就业。
四、老生续评:
上一年度的受资助学生,合格者可继续享受资助。若该助学金申请人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学习成绩不合格、家庭经济情况好转、生活消费不节俭等不符合申请条件的情况下,可取消其继续取得助学金的资格,空缺名额原则上在同年级同专业的贫困学生中替补。
五、评定安排:
1、各学院要按照《江南大学社会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江大校办[2014]24号)文件精神开展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结果公示,学院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2、按照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初评、学校审批的工作程序,通过学工服务系统完成。学生网申时间为11月18日--11月20日,共3天。
附件:《2016年江南大学“电装助学金”老生续助待评名单汇总表》
学生工作处
2016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