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 南 省 教 育 厅 |
湘教通〔2016〕66号 |
关于做好 2016 年高职(高专)院校 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 |
各市州教育局,有关普通高等学校: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 见》(国发〔2014〕35号)和《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 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精神,加 快推进我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现就做好我省 2016年高职 (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以下简称“单招”)有关事项通知如 下。 |
1、各招生高校 2016年单招总规模原则上控制在本校上年度 三年制高职(高专)招生计划总数的 35%以内。其中,单招计划 已达到或超过本校上年度招生计划总数 35%的学校,单招计划不 再增加;新申请开展单招的学校,单招计划原则上不超过上年度 招生计划总数的 20%。 |
3、严格单招计划管理。各高校要结合本校实际合理确定单 招总规模,科学编制分专业单招计划。在此基础上,单招考试结 束后再以实际参考人数为基数,按相同录取比例确定应往届普通 高中毕业生、应往届中职毕业生等各类别的招生计划,确保各类 别间招生的公平。单招计划一经下达,不再追加。未完成的单招 计划可转为统招计划。 |
1、基本原则。单招实行考试入学。单招考试按照“文化素 质+职业技能”要求组织。全省不组织统一考试,由各高校自行 组织。考生须参加报考高校组织的考试,取得相应成绩,作为招 生录取依据。各高校要按照有利于科学选拔人才、促进学生健康 发展和维护社会公平的原则制定考试方案。 |
别进行命题和组考,考生要按报名类别参考。(1)文化考试主要 考查高中教育阶段语文、数学、外语等基础科目知识,采用闭卷 笔试形式。其中,对于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可组织文化考试, 也可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2)技能测试主要考查考生通 用技术基础、职业倾向和职业潜能等内容,可采用“闭卷笔试”、 “面试”、“实践操作考试”等形式组织考试。其中,对于普通高 中毕业生,主要测试职业适应性和职业发展潜能等。对于中职毕 业生,主要测试专业实践技能、专业基础知识等。 |
3、考试组织。各高校要按照高考要求,制订科学、规范和 严格的组考方案和考务细则。组考方案应明确考试组织机构、工 作职责和工作要求;要制定应急预案,确保考试、考生安全。考 务细则应明确各项考试规则、考试纪律、考试程序、机构和考务 人员工作职责等,确保试卷保密,确保良好考风考纪及考试信度。 要专门建立面试或技能考核工作机制。每组面试或技能考核的专 家评委人数应在3人(含)以上;面试或技能测试全程实行“多重 随机”管理,即随机抽取评委、随机编排考场、随机编排考生测 试顺序、随机抽取试题等,确保面试或技能测试更加科学规范与 公平公正。 |
4、考点设置。单招考试地点应按国家考试要求进行设置和 管理,原则上只设在招生高校校内。确有必要在异地设置考点的, 须征得当地市(州)教育局同意,并报省教育厅备案。异地考点 由当地市(州)教育局负责安排在当地高职院校或市(州)政府 |
所在地的高考考点。招生高校要严格按照校内考点标准和要求进 行组考,考试时间须与校内考点同时进行。 |
2、录取程序。(1)划定分类别、分专业(或专业大类)录取 控制分数线。(2)经与考生有效沟通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对 放弃录取资格或空缺的计划,要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依顺序 递补录取同一类别的考生。(3)拟录取名单须公示7个工作日, 并于 取手续。考试院审核备案后,由各高校发放录取通知书。(4)5 月20日前完成全省单招录取工作。单招录取结束后,不再办理退、 补录手续。特殊情况需办理退、补录手续的,必须符合相关规定 和程序。 |
长生的,招生高校须参照国家高水平运动队和高水平艺术团招生 模式,制定本校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录取办法,明确报考资格 条件、体育或艺术专项测试办法、录取规则等内容。对于体育、 艺术特长生考生,招生高校除组织专项测试外,还须组织文化考 试,按文化考试和专项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体育运动 队、艺术团招生规模不得超过本校年度单招计划总数的 2%。 五、严格规范单招管理 |
单独招生是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各级教育行 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高校要充分认识到单招工作的重要性, 严格执行国家和我省高校招生工作规定,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确 保公平公正、安全有序。 |
1、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1)省教育厅要按照教育部有关 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当年单招工作文件,科学部署和统筹 安排全省单招工作,积极稳妥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2) 省教育考试院制定当年单招操作性文件,加强对各高校考试、录 取工作的指导,统筹组织好单招巡考工作,督促各高校按照高考 标准组织考试和录取,并及时为高校办理录取手续和做好相关服 务工作。(3)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考试招生机构要组织做好辖 区内单招政策宣传解释、单招过程监管和有关协调配合工作。(4) 各高校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单招责任制和责任 追究制度,履行好学校招生主体责任。要进一步完善单招工作领 导小组工作机制,加强对单招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校级统筹。要按 |
照有关要求认真研究确定工作方案和招生简章。工作方案要重点 细化选拔测试中招生、教务、专家组、纪检监察、后勤服务、安 全保卫等部门在单招组织、考试、录取、监督等各环节中的工作 责任。招生简章要明确本校简介、报考条件、单招计划及专业(含 分专业单招计划)、考试办法、考试地点、录取规则、日程和时 间安排、咨询方式、收费标准、监督机制、申诉渠道等,表述要 准确、规范、清晰,避免产生歧义或误导考生。 |
2、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各高校要根据《教育部关于 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 精神,进一步加大招生信息公开力度,履行好单招信息“十公开” 要求,及时在学校网站上公开单招各环节中招生信息,主动接受 社会监督。招生信息主要包括:招生政策、招生简章、单招方案、 考生资格、招生计划(含单招计划总数、分专业计划数和各类别 的相同录取比例原则,如专业计划调整的,必须再次向社会公布)、 考试成绩、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 件及查处结果等。其中,各高校招生简章、单招方案除在学校网 站上公布外,须于 (http://www.***/)统一进行公布。 |
3、切实加强考试安全管理。各高校要认真梳理单招过程中的 安全风险点,针对单招考试期间人员大规模聚集的特点,制定和 完善有效的应急预案。单招考试期间,学校要统筹组织好招生、 教务、后勤服务、医疗卫生、安全保卫等部门,各司其职,确保 |
考试安全有序。要组织专门人员为考生和送考家长提供人性化服 务,免费提供饮用水、休息场所等。对于提供食宿服务的,要确 保食品安全和住宿场所人身财产安全。各高校要及时向当地教育、 公安、考试招生等部门备案,请求当地有关部门的协助,确保广 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必须快 速妥善处置,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同时须第一时间报属地政府、 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和有关部门,不得谎报、延报和瞒报。 4、严肃查处单招违规行为。(1)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 将加强对单招工作的巡视和监督,受理和查处有关违规行为,确 保全省 2016年单招工作整体平稳顺利。(2)各高校纪检监察部 门要加强对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对考试、录取 等关键环节工作要进行全程监督,并及时受理涉及违反招生政策、 规定与纪律问题的投诉和举报。要建立招生录取工作备案备查制 度,各高校须将考生报名材料、考试材料(含考试试卷、组考方 案、考试工作人员和考官名单等材料)、录取材料等资料予以保存 以备复查。(3)对在招生考试中违规的考生、有关工作人员及高 校,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 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以及党纪政纪相关条规予以严肃处理。建 立违规违纪学校黑名单制度,对出现违规违纪招生的学校和个人, 一经发现将予以严肃处理,视情节给予违规违纪学校黄牌警告、 缩减单招规模、取消单招资格的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触犯法律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条款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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