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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关于做好湖南省高职(高专)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通66号

  2016年11月09日08:33  潇湘职业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湘教通〔201666

关于做好 2016  年高职(高专)院校

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有关普通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

见》(国发〔201435号)和《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

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精神,加

快推进我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现就做好我省 2016年高职

(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以下简称单招)有关事项通知如

下。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

1、单招对象为符合高考报名条件并已报名参加我省2016

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的考生。

2、考生可选择12所院校报考。全省单招报名时间为321

日-45。报名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具体报名办法

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公布。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1、各招生高校 2016年单招总规模原则上控制在本校上年度

三年制高职(高专)招生计划总数的 35%以内。其中,单招计划

已达到或超过本校上年度招生计划总数 35%的学校,单招计划不

再增加;新申请开展单招的学校,单招计划原则上不超过上年度

招生计划总数的 20%

2、各高校可根据本校实际适度增加单招专业,但新增加数

不超过 5个。新申请开展单招的高校,单招专业数原则上不超过

5个。

3、严格单招计划管理。各高校要结合本校实际合理确定单

招总规模,科学编制分专业单招计划。在此基础上,单招考试结

束后再以实际参考人数为基数,按相同录取比例确定应往届普通

高中毕业生、应往届中职毕业生等各类别的招生计划,确保各类

别间招生的公平。单招计划一经下达,不再追加。未完成的单招

计划可转为统招计划。

三、考试

1、基本原则。单招实行考试入学。单招考试按照文化素

+职业技能要求组织。全省不组织统一考试,由各高校自行

组织。考生须参加报考高校组织的考试,取得相应成绩,作为招

生录取依据。各高校要按照有利于科学选拔人才、促进学生健康

发展和维护社会公平的原则制定考试方案。

2、考试命题、考试内容及形式。各高校要按照考生类别分 

别进行命题和组考,考生要按报名类别参考。(1)文化考试主要

考查高中教育阶段语文、数学、外语等基础科目知识,采用闭卷

笔试形式。其中,对于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可组织文化考试,

也可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2)技能测试主要考查考生通

用技术基础、职业倾向和职业潜能等内容,可采用闭卷笔试

面试实践操作考试等形式组织考试。其中,对于普通高

中毕业生,主要测试职业适应性和职业发展潜能等。对于中职毕

业生,主要测试专业实践技能、专业基础知识等。

3、考试组织。各高校要按照高考要求,制订科学、规范和

严格的组考方案和考务细则。组考方案应明确考试组织机构、工

作职责和工作要求;要制定应急预案,确保考试、考生安全。考

务细则应明确各项考试规则、考试纪律、考试程序、机构和考务

人员工作职责等,确保试卷保密,确保良好考风考纪及考试信度。

要专门建立面试或技能考核工作机制。每组面试或技能考核的专

家评委人数应在3人(含)以上;面试或技能测试全程实行多重

随机管理,即随机抽取评委、随机编排考场、随机编排考生测

试顺序、随机抽取试题等,确保面试或技能测试更加科学规范与

公平公正。

4、考点设置。单招考试地点应按国家考试要求进行设置和

管理,原则上只设在招生高校校内。确有必要在异地设置考点的,

须征得当地市(州)教育局同意,并报省教育厅备案。异地考点

由当地市(州)教育局负责安排在当地高职院校或市(州)政府 

所在地的高考考点。招生高校要严格按照校内考点标准和要求进

行组考,考试时间须与校内考点同时进行。

5、时间安排。全省单招考试安排在4月份进行。各高校可根

据本校实际自行确定具体考试时间,但必须在427前完成。

四、录取

1、基本原则。各高校要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

的原则制定单招录取办法,严格按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

低分分类别择优录取。

2、录取程序。(1)划定分类别、分专业(或专业大类)录取

控制分数线。(2)经与考生有效沟通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对

放弃录取资格或空缺的计划,要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依顺序

递补录取同一类别的考生。(3)拟录取名单须公示7个工作日,

并于510前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由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

取手续。考试院审核备案后,由各高校发放录取通知书。(45

20日前完成全省单招录取工作。单招录取结束后,不再办理退、

补录手续。特殊情况需办理退、补录手续的,必须符合相关规定

和程序。

3、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本年度统一高考和普通高校对

口招生考试。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学。特殊情况需转专业的,

须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在本校当年单招专业范围内转

换。

4、有体育运动队或艺术团的高校,如需招收体育、艺术特 

长生的,招生高校须参照国家高水平运动队和高水平艺术团招生

模式,制定本校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录取办法,明确报考资格

条件、体育或艺术专项测试办法、录取规则等内容。对于体育、

艺术特长生考生,招生高校除组织专项测试外,还须组织文化考

试,按文化考试和专项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体育运动

队、艺术团招生规模不得超过本校年度单招计划总数的 2%

五、严格规范单招管理

单独招生是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各级教育行

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高校要充分认识到单招工作的重要性,

严格执行国家和我省高校招生工作规定,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确

保公平公正、安全有序。

1、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1)省教育厅要按照教育部有关

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当年单招工作文件,科学部署和统筹

安排全省单招工作,积极稳妥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2

省教育考试院制定当年单招操作性文件,加强对各高校考试、录

取工作的指导,统筹组织好单招巡考工作,督促各高校按照高考

标准组织考试和录取,并及时为高校办理录取手续和做好相关服

务工作。(3)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考试招生机构要组织做好辖

区内单招政策宣传解释、单招过程监管和有关协调配合工作。(4

各高校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单招责任制和责任

追究制度,履行好学校招生主体责任。要进一步完善单招工作领

导小组工作机制,加强对单招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校级统筹。要按 

照有关要求认真研究确定工作方案和招生简章。工作方案要重点

细化选拔测试中招生、教务、专家组、纪检监察、后勤服务、安

全保卫等部门在单招组织、考试、录取、监督等各环节中的工作

责任。招生简章要明确本校简介、报考条件、单招计划及专业(含

分专业单招计划)、考试办法、考试地点、录取规则、日程和时

间安排、咨询方式、收费标准、监督机制、申诉渠道等,表述要

准确、规范、清晰,避免产生歧义或误导考生。

2、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各高校要根据《教育部关于

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

精神,进一步加大招生信息公开力度,履行好单招信息十公开

要求,及时在学校网站上公开单招各环节中招生信息,主动接受

社会监督。招生信息主要包括:招生政策、招生简章、单招方案、

考生资格、招生计划(含单招计划总数、分专业计划数和各类别

的相同录取比例原则,如专业计划调整的,必须再次向社会公布)、

考试成绩、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

件及查处结果等。其中,各高校招生简章、单招方案除在学校网

站上公布外,须于 3   18日前在湖南省考试招生信息港

http://www.***/)统一进行公布。

3、切实加强考试安全管理。各高校要认真梳理单招过程中的

安全风险点,针对单招考试期间人员大规模聚集的特点,制定和

完善有效的应急预案。单招考试期间,学校要统筹组织好招生、

教务、后勤服务、医疗卫生、安全保卫等部门,各司其职,确保

 

考试安全有序。要组织专门人员为考生和送考家长提供人性化服

务,免费提供饮用水、休息场所等。对于提供食宿服务的,要确

保食品安全和住宿场所人身财产安全。各高校要及时向当地教育、

公安、考试招生等部门备案,请求当地有关部门的协助,确保广

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必须快

速妥善处置,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同时须第一时间报属地政府、

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和有关部门,不得谎报、延报和瞒报。

4、严肃查处单招违规行为。(1)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

将加强对单招工作的巡视和监督,受理和查处有关违规行为,确

保全省 2016年单招工作整体平稳顺利。(2)各高校纪检监察部

门要加强对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对考试、录取

等关键环节工作要进行全程监督,并及时受理涉及违反招生政策、

规定与纪律问题的投诉和举报。要建立招生录取工作备案备查制

度,各高校须将考生报名材料、考试材料(含考试试卷、组考方

案、考试工作人员和考官名单等材料)、录取材料等资料予以保存

以备复查。(3)对在招生考试中违规的考生、有关工作人员及高

校,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

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以及党纪政纪相关条规予以严肃处理。建

立违规违纪学校黑名单制度,对出现违规违纪招生的学校和个人,

一经发现将予以严肃处理,视情节给予违规违纪学校黄牌警告、

缩减单招规模、取消单招资格的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触犯法律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条款规

定送交有关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各高校要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制定本校 2016年单招工作

方案和招生简章,务必于 2016  3   9日前报省教育厅学生处,

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对外公布(联系人:陈衡,联系电话及传真:

0731-84714915,电子邮箱:@***)。

请各市州教育局速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内教育行政部门、招

生考试机构和高中阶段学校。

湖南省教育厅 

2016  2  26 


原标题:2016年关于做好湖南省高职(高专)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通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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