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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关于做好滁州市高等职业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2016年11月16日10:29  凤阳县职业教育中心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有关高等院校,各县(市、区)招生办、市直中学: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精神,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皖教高〔2015〕10号)的规定,以及省考试院制定的《安徽省2016年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我市高等职业院校分类招生报名及考试工作安排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组织领导
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在省教育厅统一领导下进行。县(市、区)应就此专项工作成立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本辖区网上报名工作,及时传达省考试院和市招生办相关要求,组织实施本辖区文化素质考试工作和录取确认工作。
二、报名
1.报名资格
考生必须是已参加安徽省2016年普通高考报名或对口升学考试报名者。
2.报名时间及办法
    我省2016年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网上报名时段为2016年3月1日10:00至4日16:00,考生在市及各县(市、区)指定的报名点报名。考生在报名的同时须填报院校志愿,可选报多所院校(具体流程见附件1)。考生考试报名本着自愿原则,考生必须本人持身份证件现场报名确认信息,报名点应告知被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三、考试
    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实行“文化素质考试+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评价方式。
1.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为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素质”考试由省考试院统一组织命题,含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内容。卷面分值为300分,其中语文、数学每科120分,英语60分。采取合卷笔试的方法进行考试。
   “文化素质”考试合格者,中职学校考生参加招生院校的职业技能测试,普通高中考生参加招生院校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测试的要求见各招生院校招生章程。
2.考试及测试时间
 
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备 注
文化素质考试3月20日上午9:00—11:30语文、数学、英语
合卷
职业技能测试
职业适应性测试
3月26日至
4月17日
具体时间见各招生院校招生章程
 
3.考试地点 “文化素质”考试考点设在各市、县(市)招生考试机构指定考点;“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考点设在各招生院校。
4.考试组织
“文化素质考试”考场由省考试院统一编排,考试由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实施。考点必须设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考试实施及相关考务工作按《安徽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手册》(皖招考〔2015〕11号)有关规定执行。
“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由各招生院校负责组织实施。招生院校要严格按照招生章程公布的考试(测试)标准和办法,在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规范组织考试(测试)。
3月18日上午各县(市)招生考试机构到市招生办领取试卷。运送、保密和保管工作按照普通高考要求执行。
5.考试违规处理程序和办法
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是普通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各考点主考、考务人员和监考人员要严格规范执行考试纪律。对考试中发生的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理,要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的要求规范执行。
各考点须认真填写《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考生违规事实纪录表》和《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违规情况告知书》。
四、划线
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数和考试成绩等因素,省考试院划定“文化素质”考试合格分数线。
“职业技能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合格分数线由各校自行确定。
五、录取
1.预录取
各招生院校按公布的招生计划和录取原则进行预录取,并于4月19日前公布考生成绩和预录取名单,预录取名单必须在院校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考生成绩和预录取名单按照省考试院统一的数据标准于4月25日前上传省考试院备案。
2.考生确认
所有被预录取的考生需在4月28日-29日登陆高考报名网站进行录取确认。被多所院校预录取的考生只能选择一所院校确认录取,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已被预录取但未网上确认的考生将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放弃录取资格和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滁州市教育招生考试办公室
2016年2月2日

原标题:2016年关于做好滁州市高等职业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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