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音乐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新生报到的通知
各位研究生新生同学:
根据学校2016年新生入学报到工作安排,现将研究生新生报到入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报到时间地点:
①艺术学理论、音乐学(音乐)、教育硕士、公共管理
时间:2016年9月2日上午8:30―16:00
地点:成都市武侯区新生路6号(研究生处)
②流行演唱、舞蹈和美术学(美术):
时间:2016年9月2日上午8:30―16:00
地点:成都市新都区蜀龙路(流行音乐学院、舞蹈学院、美术学院)
2、校本部的研究生新生不安排住宿。新都校区研究生住宿费标准1000.00元/年。
3、培养费收费标准:学术型学位8000.00元/年、专业型学位16000.00元/年,教育硕士8000.00元/年,公共管理硕士12000.00元/年。新生入学时按年计一次性交清。交费方式:现金或刷银联卡(无手续费)。
4、根据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的评审条件,学生通过努力学习、积极科研和艺术实践,符合申报条件的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标准:20000.00元/年/人;学业奖学金标准:一等奖10000.00元/年/人,二等奖8000.00元/年/人,三等奖6000.00元/年/人。国家助学金6000.00元/年/人;“助教、助研、助管”600.00元/月/人。
5、体检费、社保费等按有关规定收取。按成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求,入学新生必须参加个人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50.00元/年/人。成都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缴费标准244.00元和122.00元,自愿参加。
6、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本(专)科毕业证书原件,按规定的日期报到注册,凡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入学时尚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入学资格。
7、艺术学理论、音乐学各研究方向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本(专)科毕业证书到研究生处办理相关手续,交1寸彩色证件近照6张、人事档案(若是自带的)、党(团)组织关系等材料。外省中共党员转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写“四川省委教育工委组干处”,本省中共党员转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写“中共四川音乐学院委员会组织部”。共青团员的组织关系转至四川音乐学院团委。
8、舞蹈学、美术学各研究方向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本(专)科毕业证书到舞蹈学院、美术学院办理相关手续,交1寸彩色证件近照6张、人事档案(若是自带的)、党(团)组织关系等材料。组织关系的转移办法同上。
9、户口在成都市的新生不迁移户口,省内其它地区及省外的新生均自行确定是否迁移户口。迁入户籍所在地为“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新生路6号”。
10、新生入学后两月内,学校将进行专业和身体复查,凡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11、以此通知为准,咨询电话(028)85430277
四川音乐学院研究生处
2016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