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上海体育学院《关于开展2016年博士生导师招生申报与审核的通知》要求,我院拟协助开展2016年博士生导师招生申报与审核的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与审核对象
凡符合上海体育学院招生年龄规定,2002年及之前的博士生导师为62周岁截止招生;2002年之后的博士生导师为60周岁截止招生,且计划在2016年招收博士研究生的博士生导师(包括联合申报学位点单位与合作培养博士研究生协议单位的博士生导师)均要填写《2016年上海体育学院博士生导师招生申报与审核表》。
二、审核内容与要求
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已获得的科研成果。在
2012 年 1 月
1日 至
2015 年 9 月
1日 时间内,以上海体育学院为第一(通讯)单位,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SCI、SSCI、CSSCI、CSCD源刊发表过学术论文或有公开出版的学术专著或获省(部)级科技成果奖(排序在前3位),上述方面的成果累计不少于4项(发表在SCI、SSCI源刊论文可1项折算为2项科研成果)。
2.已完成的科研项目。近三年内(时间为
2012 年 1 月
1日 至
2015 年 9 月
1日 ),主持完成过省部级科研课题一项,或国家级科研课题主要参与者(排序前2名)。
3.正在从事的科研项目。目前正在承担国家或省部级科研课题(排序前2位)。科研项目以在学校科研处备案的课题计划书为准。
三、申报与审核程序
1.凡计划在2016年招收博士研究生的博士生导师均要填写《2016年上海体育学院博士生导师招生申报与审核表》,并于
2015 年 9 月 2
8日 前交研究生部招生办。
2.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
四、其他
2016年推荐指标:2人
联系人:李天豫 电话:38024322
附件:关于2016年博士研究生导师招生办法的通知及申请表格
原标题:2016年关于开展上海体育学院博士生导师招生申报与审核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