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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广西演艺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章程

  2017年03月18日16:38  广西演艺职业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2016年广西演艺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章程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关于做好我区2016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桂招考委[2016]1号)文件精神,我院制定了广西演艺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考试章程。

学院全称:广西演艺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3829

学院地址:广西南宁市江南区明阳工业区明阳四路10号

学院网站:

学院邮箱:Zb13829@***

招生热线:0771―5600160、5600381、4892986

咨询QQ:、、

一、招生对象

已参加我区2016 年普通高考报名且符合高考报名文件中规定的参加普通高考统考或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条件的考生。

二、招生专业、计划数

2016年我院单独招生计划招生600人,专业名称、学费标准、计划数如下表。实际以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下达、向社会公布的招生信息为准。

2016年广西演艺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计划(实际招生计划以教育厅下达为准)

院系名称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

学制

学费

表演艺术学院

表演艺术(声乐表演方向)

50

3

7600

表演艺术(幼儿艺术方向)

50

3

7000

舞蹈表演

50

3

7000

播音与主持

40

3

7000

艺术工程学院

广告设计与制作

50

3

6800

环境艺术设计

50

3

6800

服装与服饰设计

40

3

6800

建设工程管理

50

3

6800

经济管理学院

市场营销

50

3

6500

工商企业管理

60

3

6500

会计

60

3

6500

计算机应用技术

50

3

6500

三、报名时间及方法

1、报名时间:3月15日―4月10日

2、报名方式:考生可通过电脑或手机登录广西演艺职业学院官方网站填写信息进行报名。网址为

四、考试地点及时间

1、考试地点:广西演艺职业学院

2、考试报到时间:4月15日8:30

3、考试时间:

职业能力测试高成绩(高300分)

考试时间:2016年4月15日上午9:00-12:00

综合文化素质测试成绩(高300分)

考试时间:2016年4月15日下午14:30-16:30

4、凡参加我院单招考试考生,一律不收取考试报名费。学生到校现场确认打印准考证。

五、综合测试内容及成绩评定

2016年我院单独招生总分由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及附加分组成,即综合文化素质测试+职业能力测试,总分600分。不另单独设置语文、数学、外语、政治、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等科目的文化考试。符合加分条件的学生,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和标准予以加分。

六、考生到校考试时需提交材料

1、考生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2、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毕业证、退役士兵证、获奖证书、加盖所在学校公章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七、成绩查询

4月20日,考生可登录我校官网查询成绩

八、志愿填报时间

4月25日前,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到本人高考报名时的报名站领取密码函(即填报志愿的用户名、密码),4月26日至28日,考生凭密码函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www.***进行网上填报志愿。

九、单独招生录取

投档录取工作将于5月10日至11日进行,凡参加我院单独招生测试,并网上填报广西演艺职业学院志愿,达到我院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出档广西演艺职业学院的考生,我院将按“专业顺序,分数优秀”原则,择优录取。

十、公布正式录取名单

2016年5月中旬,我院将在广西演艺职业学院官网上公布单独招生正式录取名单,10个工作日后,如考生无异议则发放录取通知书。已获得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无需再参加2016年6月广西高考的考试、填报志愿和录取。未获单独招生的考生,可以参加2016年6月广西高考的考试、填报志愿和录取。

十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要资助项目

(一)办理生源地国家信用助学贷款8000元;

(二)国家奖学金:8000 元/年/人;

(三)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贫困生才能享受);

(四)国家助学金:3000元/年/人均(贫困生才能享受);

(五)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5000元/年人(贫困生才能享受);

(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来校报到注册后,学院将提供勤工俭学岗位或零学费入学等优惠政策。

十二、凡被录取的新生,必须按照录取通知书的规定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新生入学后,将对新生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凡不按时报到或不符合录取条件的新生,取消其入学资格。在入校体检复查中发现有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录取体检标准的新生,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章第九条执行。

十三、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十四、本章程由广西演艺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自治区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自治区的规定为准。

 

 

 

 

  广西演艺职业学院

                                      2016年3月18日

 

 

 


原标题:2016年广西演艺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章程


单招 招生信息
手机版:2016年广西演艺职业学院单招章程(报名方式、报名时间、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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