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参加复试分数基本要求及复试安排
根据上级部门文件要求和我校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情况,经研究决定,我校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参加复试分数基本要求为:
报考专业 |
初试分数基本要求 |
英语(>=) |
专业课(>=) |
总分(>=) |
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 |
50 |
55 |
170 |
思想政治教育(辅导员专项) |
50 |
55 |
170 |
化学(一级学科) |
40 |
60 |
165 |
中国古代文学 |
45 |
45 |
150 |
复试报到时间为5月13日,具体报到时间、地点及复试安排参见附件要求。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请按照规定时间到校参加复试,我办不另行通知。
附件:
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安排.xls
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6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