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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对口招生章程

  2016年04月01日10:55  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2016年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对口招生章程

为贯彻国家和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深化高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进一步探索人才选拔途径,拓宽优秀人才的选拔渠道,促进高职教育的健康发展。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对口招生考试加入由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牵头组成的19所自治区公办高职高专院校招生联盟,招生工作将按照“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预约、现场机试、综合评定、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对口招生联合测试工作,联合测试在全区14个地市及75个县设置90个考点,经协商特制定本章程。

一、招生对象

已经参加2016年普通高考报名的中职毕业生和区内中等职业学校2年级在校生考生。

二、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3 20 -- 4 月11 日 18:00

(二)报名方式

网上申请网上预约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

(三)网上申请方法

方法一: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通过“快速通道”栏点击“广西高职高专招生联盟”栏目进入联合测试网站http://www.***填写报名信息。

方法二:智能手机登录http://m.***联合测试网站点击“广西高职高专招生联盟”栏目填写报名信息。

方法三:直接选择招生院校,从招生院校网站进入联合测试网站http://www.***点击“广西高职高专招生联盟”栏目填写报名信息。

(四)网上预约考试时间

考生网上提交申请信息后,按提示点击预约考试时间,进入报名系统自主预约选择测试地点及测试场次(详见报名系统中的选项)

(五)缴费

考生报考费100元/人,通过网上支付的方式缴纳。费用由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代收。考生缴费后,不再办理退出申请手续。缴费截止时间:4月11日18:00。

(六)打印准考证

考生预约考试时间成功后,从4月12日开始可以进入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三、综合素质测试

(一)考生按要求在考试前15分钟进入考场,监考员核对考生身份证及准考证。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考前30分钟将相关证明材料(毕业证、退役士兵证、获奖证书、加盖所在学校公章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交到材料审核点。

(二)测试

1.测试内容

综合素质测试主要对考生的学习能力、职业潜能两方面进行测试,采用计算机答题。

2.测试时间

综合测试时间:4月16日-17日每天9:00--17:00,每场考试30分钟,测试地点及测试场次详见报名系统。

3.测试地点

在全区14个地市及75个县设置90个联合测试考点,考生到自主预约的考点和考场进行综合素质测试。

考 区

考 点

考点地址

考生

南宁市

1.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南宁市园湖北路12号


2.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

南宁市大学东路168号

3.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南宁市青秀区青山路14号

4.广西金融职业技术学院

南宁市大学东路91号

柳州市

广西科技大学

柳州市城中区东环大道268号


桂林市

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桂林市秀峰区信义路21号


梧州市

梧州职业学院

梧州市三龙大道88号


贺州市

梧州农业学校

贺州市八步区建设东路156-1号


钦州市

钦州市第三中学

广西钦州市钦南区


北海市

北海职业学院

广西北海市西藏南路


防城港市

防城港市实验高级中学

广西防城港市防东路78号


贵港市

贵港市高级中学

贵港市金港大道中段


玉林市

广西玉林农业学校

玉林市人民东路75号


百色市

百色职业学院

百色市城东路群来坡巷


河池市

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

广西河池市金城西路2号


来宾市

来宾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

来宾市华侨大道水韵路68号(市体育馆对面)


崇左市

广西民族师范学院附属中学

广西崇左市城南新区佛子路


备注:以上是全区14个地市所设的考点,联盟测试还在全区76个县设置考点,各县考点地址及测试场次详见报名系统。

4.与我院签订“2+3”合作办学协议的中职学校考生可不参加招生联盟综合测试,录取成绩使用考生在校期间测试成绩且第一志愿填报我院。

四、计分办法

考生总分由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及附加分组成。

(一)综合素质测试

综合素质测试满分为400分。

(二)加分项目:

1.已取得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以上文凭者,加50分。

2.具有普通高中或同等学力的退役士兵,加50分。

3.在全区范围内,对瑶族、苗族、侗族、毛南族、仫佬族、回族、彝族、京族、水族、仡佬族等十个世居少数民族的考生,加20分,其它少数民族考生(除10个世居少数民族的考生外),加7分。

4.对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的考生,加10分。

5.对烈士子女考生,加20分。

同时符合“1”、“2”条情形的考生,加分不能超过50分;同时符合“3”、“4”、“5”条有关情形的考生,只取高一项分值作为考生的加分,且不得超过20分。同时符合“1”、“2”、“3”、“4”、“5”条情形的考生,加分不能超过70分。

五、填报志愿

1. 4 月25 日 前,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到本人高考报名时的报名站领取密码函(即填报志愿的用户名、密码), 4 月26 日 至28日,考生凭密码函登录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志愿,每个考生多可填报4所院校,每所院校多填报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填报的志愿为顺序志愿。投档录取时以网上填报的志愿为准,没有填报志愿的视为放弃参加高职单招资格。

2.在招生计划数允许情况下,承认本科对口中职考试成绩,但考生须在志愿填报系统中填报广西高职高专招生联盟院校志愿。

六、录取

(一)录取时间

512-13

(二)录取原则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按顺序志愿投档原则,将填报了院校志愿且有成绩的考生进行投档,一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依次进行二、三、四志愿投档录取。

各招生院校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直至录满招生计划为止。若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此类推。

考生所填专业志愿不能满足,若考生填了“服从专业调剂”,则可调剂至其他专业。若考生填了“不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退档处理

具体录取原则详见各院校招生章程。

(三)录取名单公示

录取名单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后,将在各招生院校网站和广西高职高专院校联盟招生网进行公示,公示的信息保留至当年年底。

(四)发放录取通知书

招生院校在公示10个工作日后,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由各招生院校寄至考生高考报名时填写的通信地址,请考生及时查询。

七、重要提示

对口招生是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组成部分,教育部规定,对口招生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按自治区教育厅文件规定,参加对口招生的考生获得正式录取后一律不予退档换录;获对口招生正式录取的考生如继续参加高考统考,其成绩不再作为录取到其他高校的依据。未获得录取的考生(除中职二年级在校生外),可以继续参加广西2016年普通高考及录取。

八、日程安排

时间

内容

重点提示

3 月20日 - 4 月11日 18:00

网上报名、预约考试时间、缴费

方法一: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通过“快速通道”栏点击“广西高职高专招生联盟”栏目进入联合测试网站http://www.***填写报名信息——预约考试时间:考生网上提交申请信息并缴费成功后系统自主预约选择测试地点及测试场次(详见报名系统中的选项)——缴费:网上支付,按系统提示操作,缴费截止时间:4月11日18:00。

方法二:智能手机登录http://m.***点击“广西高职高专招生联盟”栏目填写报名信息——预约考试时间:考生网上提交申请信息并缴费成功后系统自主预约选择测试地点及测试场次(详见报名系统中的选项)——缴费:网上支付,按系统提示操作,缴费截止时间:4月11日18:00。

方法三:通过招生院校网站进入联合测试网站点击“广西高职高专招生联盟”栏目填写报名信息——预约考试时间:考生网上提交申请信息并缴费成功后系统自主预约选择测试地点及测试场次(详见报名系统中的选项)——缴费:网上支付,按系统提示操作,缴费截止时间:4月11日18:00。

※ 对口招生是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组成部分,教育部规定,对口招生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请考生务必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申请表中的各项内容。

4 月12日 开始

打印准考证

1.考生网上提交申请信息并缴费成功后,从 4月 12日 开始可以进入报名系统自主预约选择测试地点及测试场次(详见报名系统中的选项)。

2.考生预约考试时间成功后,从 4月 12日 开始可以进入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4 月16日 -17日每天9:00-17:00

综合素质测试

1.考生在考试前15分钟进入考场,监考员核对考生身份证及准考证。

2.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考前30分钟将相关材料交到材料审核点。

3.计算机答题,每场考试30分钟 。

4 月25日

领取密码函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到本人高考报名时的报名站领取密码函(即填报志愿的用户名、密码)。

4月26-28日

考生填报志愿

考生凭密码函登录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志愿。

5月12-13日

录取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按顺序志愿投档原则投档,录取原则详见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对口招生章程。

5月14-24日

公示录取名单

1.按桂招考委〔2016〕2号文件要求,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

2.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及各招生院校网站查询。

3.按自治区教育厅文件规定,考生获得正式录取后一律不予退档换录取。未获得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广西2016年普通高考及录取。

5 月30日

发放录取通知书

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九、联系方式

院校名称

地址

电话

网址

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南宁市青秀区青山路14号

0771-5312199

http://www.***

十、投诉受理

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室电话:0771-5301600

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2016 年3月17日


原标题:2016年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对口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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