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对口招生章程
为贯彻国家和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深化高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进一步探索人才选拔途径,拓宽优秀人才的选拔渠道,促进高职教育的健康发展。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对口招生考试加入由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牵头组成的19所自治区公办高职高专院校招生联盟,招生工作将按照“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预约、现场机试、综合评定、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对口招生联合测试工作,联合测试将在全区14个地市及75个县设置90个考点,经协商特制定本章程。
一、招生对象
已经参加2016年普通高考报名的中职毕业生和区内中等职业学校2年级在校生考生。
二、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二)报名方式
网上申请→网上预约→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
(三)网上申请方法
方法一: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通过“快速通道”栏点击“广西高职高专招生联盟”栏目进入联合测试网站http://www.***填写报名信息。
方法二:智能手机登录http://m.***联合测试网站点击“广西高职高专招生联盟”栏目填写报名信息。
方法三:直接选择招生院校,从招生院校网站进入联合测试网站http://www.***点击“广西高职高专招生联盟”栏目填写报名信息。
(四)网上预约考试时间
考生网上提交申请信息后,按提示点击预约考试时间,进入报名系统自主预约选择测试地点及测试场次(详见报名系统中的选项)。
(五)缴费
考生报考费100元/人,通过网上支付的方式缴纳。费用由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代收。考生缴费后,不再办理退出申请手续。缴费截止时间:4月11日18:00。
(六)打印准考证
考生预约考试时间成功后,从4月12日开始可以进入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三、综合素质测试
(一)考生按要求在考试前15分钟进入考场,监考员核对考生身份证及准考证。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考前30分钟将相关证明材料(毕业证、退役士兵证、获奖证书、加盖所在学校公章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交到材料审核点。
(二)测试
1.测试内容
综合素质测试主要对考生的学习能力、职业潜能两方面进行测试,采用计算机答题。
2.测试时间
综合测试时间:4月16日-17日每天9:00--17:00,每场考试30分钟,测试地点及测试场次详见报名系统。
3.测试地点
在全区14个地市及75个县设置90个联合测试考点,考生到自主预约的考点和考场进行综合素质测试。
考 区 |
考 点 |
考点地址 |
考生 |
南宁市 |
1.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
南宁市园湖北路1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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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 |
南宁市大学东路16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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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
南宁市青秀区青山路1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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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广西金融职业技术学院 |
南宁市大学东路9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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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 |
广西科技大学 |
柳州市城中区东环大道26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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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 |
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桂林市秀峰区信义路2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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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 |
梧州职业学院 |
梧州市三龙大道8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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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 |
梧州农业学校 |
贺州市八步区建设东路156-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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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 |
钦州市第三中学 |
广西钦州市钦南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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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 |
广西北海市西藏南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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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 |
防城港市实验高级中学 |
广西防城港市防东路7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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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 |
贵港市高级中学 |
贵港市金港大道中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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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 |
广西玉林农业学校 |
玉林市人民东路7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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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市 |
百色职业学院 |
百色市城东路群来坡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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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 |
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 |
广西河池市金城西路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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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 |
来宾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 |
来宾市华侨大道水韵路68号(市体育馆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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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左市 |
广西民族师范学院附属中学 |
广西崇左市城南新区佛子路 |
备注:以上是全区14个地市所设的考点,联盟测试还在全区76个县设置考点,各县考点地址及测试场次详见报名系统。
4.与我院签订“2+3”合作办学协议的中职学校考生可不参加招生联盟综合测试,录取成绩使用考生在校期间测试成绩且第一志愿填报我院。
四、计分办法
考生总分由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及附加分组成。
(一)综合素质测试
综合素质测试满分为400分。
(二)加分项目:
1.已取得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以上文凭者,加50分。
2.具有普通高中或同等学力的退役士兵,加50分。
3.在全区范围内,对瑶族、苗族、侗族、毛南族、仫佬族、回族、彝族、京族、水族、仡佬族等十个世居少数民族的考生,加20分,其它少数民族考生(除10个世居少数民族的考生外),加7分。
4.对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的考生,加10分。
5.对烈士子女考生,加20分。
同时符合“1”、“2”条情形的考生,加分不能超过50分;同时符合“3”、“4”、“5”条有关情形的考生,只取高一项分值作为考生的加分,且不得超过20分。同时符合“1”、“2”、“3”、“4”、“5”条情形的考生,加分不能超过70分。
五、填报志愿
1.
2.在招生计划数允许情况下,承认本科对口中职考试成绩,但考生须在志愿填报系统中填报广西高职高专招生联盟院校志愿。
六、录取
(一)录取时间
5月12-13日
(二)录取原则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按顺序志愿投档原则,将填报了院校志愿且有成绩的考生进行投档,一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依次进行二、三、四志愿投档录取。
各招生院校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直至录满招生计划为止。若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此类推。
考生所填专业志愿不能满足,若考生填了“服从专业调剂”,则可调剂至其他专业。若考生填了“不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退档处理。
具体录取原则详见各院校招生章程。
(三)录取名单公示
录取名单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后,将在各招生院校网站和广西高职高专院校联盟招生网进行公示,公示的信息保留至当年年底。
(四)发放录取通知书
招生院校在公示10个工作日后,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由各招生院校寄至考生高考报名时填写的通信地址,请考生及时查询。
七、重要提示
对口招生是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组成部分,教育部规定,对口招生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按自治区教育厅文件规定,参加对口招生的考生获得正式录取后一律不予退档换录;获对口招生正式录取的考生如继续参加高考统考,其成绩不再作为录取到其他高校的依据。未获得录取的考生(除中职二年级在校生外),可以继续参加广西2016年普通高考及录取。
八、日程安排
九、联系方式
院校名称 |
地址 |
电话 |
网址 |
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
南宁市青秀区青山路14号 |
0771-5312199 |
http://www.*** |
十、投诉受理
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室电话:0771-53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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