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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广西城市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章程

  2016年03月31日21:05  广西城市职业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为贯彻国家和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深化高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进一步探索人才选拔途径,拓宽优秀人才的选拔渠道,促进高职教育的健康发展,我院2016年将按照“单独测试、综合评定、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单独招生测试工作,现根据《关于做好我区2016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桂招考委[2016]1号)的文件精神,制订本章程。

 
一、学院概况
(一)学院全称:广西城市职业学院,英文名称:Guangxi City College,院校代码:13920。
(二)办学性质: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三)办学层次:专科
(四)学院网址:www.***
(五)学院地址:广西空港经济区扶绥大道339号
(六)邮编:532199
(七)电子邮箱:gxcczsb@***
(八)学院招生信息网址:http://zs.***
(九)联系电话:0771-7515016/7515003 
(十)联系人:习老师、林老师
(十一)上级主管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十二) 按学校有关规定完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核合格者准予毕业,发给国家认可并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备案,校名为广西城市职业学院的全国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二、组织机构
(一)招生录取工作在学校党委和院务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由学院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学院成立由主管招生副院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院招生工作。招生办是学校常设机构,负责处理学院普通高考招生日常事务。主要职责是: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以及主管部门和有关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制定并向社会公布本院招生章程;开展招生宣传工作;编制并报送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组织实施本院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二)学院督导室直接参与招生工作并实施监督,确保学院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三、单独招生对象
2016年单独招生对象为已参加广西2016年普通高考报名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和同等学力考生。
 
四、报名方式方法及报名时间
(一)报名时间
3月15日--4月9日
(二)报名方式方法
方法一: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www.***,通过“快速通道”栏进入网站http://zs.***/bm2010填写信息进行报名。
方法二:考生可通过手机或电脑登录广西城市职业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填写信息进行报名。
温馨提醒:单独招生是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组成部分,教育部规定,单独招生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请考生务必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申请表中的各项内容。
 
五、综合素质测试
我院单招考试成绩分为两个部分组成:综合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能力测试。即单招成绩总分=综合文化素质测试+职业能力测试。凡报考我院的考生“综合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以考生高中阶段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录取依据,我院不再另行组织综合文化素质测试,只进行职业能力测试,组织情况如下:
(一) 考点设置:
由广西城市职业学院校区主考点及各市县部分中学多个考点组成,具体考点设置请关注我院网站通知公告。
(二)考试安排:
1、考试时间:2016年4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考试依各考点具体人数滚动式安排,每场30分钟(个别考点若考试时间有变动,另行通知或公告)。
2、注意事项:考生凭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六、录取办法
考生总分由综合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能力测试组成。综合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即为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凡参加我院职业能力测试且成绩合格,并填报我院志愿的考生,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低排名顺序投档录取;职业能力测试不合格者,将不具备录取资格。
 
七、成绩查询
4月中旬,考生可登录我院网站http://www.***查询测试是否合格,也可电话咨询获取。
 
八、填报志愿:4月26日~4月28日,考生凭密码函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www.***进行网上填报志愿。
 
九、录取时间:5月10日-5月11日
 
十、入学与注册
 (一)已被录取考生凭录取通知书,按我院规定的报到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报到等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向我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对未经我院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二)专业调整:实际录取专业与新生意向专业不相符的,入学报到时可申请调整专业就读。
(三)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院按国家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对新生入学资格再进行复查,凡属徇私舞弊或不符合条件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学籍,予以退回。
 
十一、其他
(一)费用标准:所有收费严格按照广西省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等费用。具体每个专业的收费标准请查阅《2015年普通高考指南-招生计划篇》或登陆我院招生信息网查询。
(二)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学院建有较完善的贫困生资助体系。学院承诺:保证不让贫困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帮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的措施主要有: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困难学生补助;同时,学院设有多个勤工助学岗位,让贫困学生通过勤工助学,以顺利完成学业。以上各种政策详细信息见今年招生简章及我院招生信息网。
(三)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四)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章程、要求、规定等如与本章程有冲突,以本章程为准,以往条款即时废止。
(五)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广西城市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广西城市职业学院
2016年3月28日
 
 

原标题:2016年广西城市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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