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甘肃有色冶金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有关事宜的说明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及《关于甘肃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的要求,我院招生录取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填报志愿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8月5日20:00至8月7日14:00
高职(专科)批(O段):高职(专科)普通类、民族班及体育艺术类
段:高职(专科)批其他类(含中职生高职(专科)院校)
高职(专科)批(O段)补录志愿填报:9月11日20:00至9月12日8:00
二、录取批次与时间安排
我院录取工作实行“学院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按照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办法,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情况和我院志愿顺序投档,投出档案均视为第一志愿,由我院审查录取。实行平行志愿的高职(专科)批(O段)征集志愿时设置“A、B、C、D、E、F”6个平行志愿。每个志愿设置6个专业选项和1个专业调剂选项。
O段:高职(专科)批普通类、民族班及体育艺术类;
段:高职(专科)批其他类(含中职对口招生高职(专科)),于8月14日至25日录取。
8月14日至19日平行志愿或“1+1”顺序志愿录取。
8月20日15时至22日15时第一次征集志愿录取。
8月23日15时至25日20时第二次征集志愿录取。
高职(专科)批补录于9月12日投档,9月13日完成录取工作。
三、 征集志愿有关事宜
我院大平行志愿或“1+1”顺序志愿投档录取后,省教育考试院将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在网上向社会公布(包括专业和缺额数),符合条件的考生重新填报志愿参加录取。征集的志愿仍按照大平行志愿或“1+1”顺序志愿模式,按计划100%比例投放考生电子档案,由我院审查录取。
(一)征集志愿的次数及征集范围
高职(专科)批O段和P段(2次,不包括体育艺术类):参照分数线上(一次性划定参照分数线)未被录取的考生。P段征集后如生源不足,按规定适当降分。
(二)征集志愿的时间安排
高职(专科)批O、P段第一次征集(含体育艺术类高职(专科)批):8月19日20:00至8月20日8:00
高职(专科)批O、P段第二次征集(不含体育艺术类):8月22日20:00至8月23日8:00
四、其他事宜
(一)我院录取新生名册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签章的录取新生名册为准,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到县(市、区)招办领取考生档案,入学报到时,交我院。
(二)甘肃省各批次各科类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在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页(http://www.***)上公布。
五、联系咨询电话
0935-8236631
甘肃有色冶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2016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