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参加单独招生考试。
2.考生可携带必要的钢笔(圆珠笔、铅笔)、橡皮、直尺进入考场,但不得互相借用。
3.与考试无关的其他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寻呼机、手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4.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秩序。
5.考生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写姓名、考生号、准考证号等栏目。凡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的答卷无效。
6.考生必须在试卷规定地方答题,答案书写在草稿纸上无效。
7.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喧哗、左顾右盼、打手势等,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
8.考生不得提前交卷,不准将试卷、答卷和草稿纸带出考场。
9.考试完毕后,请妥善保管准考证,不要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