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启动2016年本科院校对口自主招收全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试点工作的通知》(桂教高教〔2015〕79号)、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16年本科院校对口自主招收全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试点工作的通知》(桂考院〔2016〕8号)精神,现将招生考试工作方案公布如下。
一、报考条件、推荐材料报送、考生资格审核
1、考生的报考条件、推荐材料报送及考生资格审核程序,严格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启动2016年本科院校对口自主招收全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试点工作的通知》(桂教高教[2015]79号)和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16年本科院校对口自主招收全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试点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桂考院[2016]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2、各中职学校在2016年3月31日前将推荐材料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送给相应本科院校(以邮戳为准,逾期寄出的招生院校可拒绝接收,遗留问题由中职学校负责解决)。各本科院校于4月7日前完成对各中职学校校长实名推荐的考生资格审核工作,将审核结果报自治区教育厅及招生考试院备案,并在本校网站上公布。
二、考试要求
报考本科对口中职试点的考生必须参加本科院校组织的考核,考核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科目设置及相应考试形式。着重考查学生的综合能力、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均采用联合测试的方式,由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牵头组织。
三、考试形式与内容
(一)文化素质考试
1、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等3个科目,每个科目满分100分。总分300分。
2、考试内容:以教育部颁布的相应科目的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程教学大纲为准。
3、考试方式:笔试,3个科目共考3个小时。
(二)职业技能测试
1、测试方式:面试+实际操作。满分300分。
2、测试内容:着重考察学生的专业基本技能与基本理论。
四、考点安排
(一)基本原则
1、为方便考生,考生所在考点安排的原则是:考生在某考点参加职业技能测试,就在该考点参加文化素质考试,并以其报考的第一院校志愿所报专业来确定该考生所在考点;
2、若报考的第一院校志愿资格审核未通过,第二院校志愿资格审核通过,则以第二院校志愿所报专业来确定考生所在考点;
3、若报考的2个志愿都通过资格审核,但可能因为专业不同,要在不同的考点参加职业技能测试,考生要分别与2个主考院校联系,协调好考试时间安排;
4、请考生于4月8日后登录所报招生院校官网及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招生信息网《2016年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报名及成绩查询系统》,查看资格审核结果,再次确认考点安排。
(二)考点安排
职业技能测试由各专业的主考院校负责组织实施(见下表)。
序号 |
考 点 |
主考院校 |
主考专业 |
1 |
广西中医药大学仙葫校区(南宁市五合大道13号) |
广西中医药大学 |
运动康复、护理学、药学 |
2 |
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
钦州学院 |
食品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地理信息科学、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园林、工程管理、物流管理 |
3 |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金鸡岭校区(桂林市金鸡路1号) |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
通信工程、物联网工程、电子信息工程、软件工程、网络工程、计算机科学技术、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汽车维修工程教育 |
4 |
广西师范大学育才校区(桂林市育才路15号) |
广西师范大学 |
学前教育、旅游管理、酒店管理、服装设计、环境设计、财务管理、会计学、市场营销、电子商务 |
五、报名方式
1、考生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2、网上报名
符合报考条件且经中职学校校长实名推荐的考生,于2016年3月17日—21日凭身份证号和高考报名号登录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招生信息网()《2016年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报名及成绩查询系统》进行考试报名,并打印《2016年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考试报名表》,供现场确认时使用。
3、现场确认
经网上报名且通过本科院校资格审核的考生,在所报专业对应的考点,参加文化素质考试及职业技能测试。考生本人于2016年4月15日8:30—17:00到对应的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缴纳考试报名费,领取准考证。
4、现场确认时需交验下列材料并缴纳考试报名费
(1)打印的《2016年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考试报名表》1份;
(2)考生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考试报名费:文化考试100元/人,职业技能考试100元/人(按自治区物价局批复的标准收取)。
六、考试时间安排
1、文化素质考试时间:2016年4月16日上午8:30—11:30。考场安排见准考证。
2、职业技能测试时间:2016年4月16日下午、17日全天。测试时间及考场安排以考点发布的公告为准。
七、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划定、成绩查询、志愿填报
1、各试点本科院校通过招生简章公布的成绩发布方式告知考生成绩,并以上线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5倍为原则,划定各专业的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含文化素质考试分数线、职业技能测试分数线),并于4月22日前将考生成绩通过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普通高考信息管理平台()进行备案。与此同时,要将各专业的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在本校网站公布,并通知合格考生及时领取密码函。
2、2016年4月26日至28日,考生凭密码函登录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志愿,每个考生限填报2所院校,每个院校限填报1个专业。不设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填报的志愿为顺序志愿。投档录取时以在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志愿填报系统填报的志愿为准。
3、考生可于2016年4月22日后凭身份证号和高考报名号登录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招生信息网《2016年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报名及成绩查询系统》,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八、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以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启动2016年本科院校对口自主招收全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试点工作的通知》(桂教高教〔2015〕79号)、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16年本科院校对口自主招收全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试点工作的通知》(桂考院〔2016〕8号)为准。如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和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有新的规定要求,按照新的规定要求执行。
2016年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院校联盟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代章)
原标题:2016年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考试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