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全称: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招生代码:10595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
办学地点:广西北海市银海区南珠大道9号,由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职业技术学院负责培养。
办学特色:学校根据社会人才需求设置专业,以培养学生的技术应用能力、职业素质为主线,根据知识结构及技能需求制定模块化教学计划,按照技术领域和职业岗位(群)的实际需求,设置课程,组织教学,并实行多证制教育,强化专业技能训练,以培养“学历+证书+技能”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
一、招生对象
符合自治区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已经参加2016年普通高考报名的中职应、往届毕业生和区内中等职业学校2年级在校生。
二、招生计划
三、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凡报名我校的考生于2016年3月28日至4月18日在我校《2016年中职升高职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gdbh.***.cn:8089/index.asp)中进行报名,填报有关报考信息,并打印《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中职升高职报名表》,本人签名后交所在中职学校加盖公章。
四、考核方式及时间安排
1、按照自治区考试院有关文件要求,我校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对考生进行文化素质测试与职业技能测试。
文化素质测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测试内容以教育部颁布的相应科目的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程教学大纲为准,满分100分。职业技能测试着重考察学生的专业技能与基本理论,满分100分。
2、测试时间:
2016年4月23日上午9:00-12:00,现场确认;
2016年4月23日下午2:30-4:00,测试。
3、考生持本人身份证件、加盖公章的中职升高职报名表,参加现场确认及测试。免收考试报名费。
五、免试条件
1、凡符合报考条件,获得国家级、自治区级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者可申请免试,我校优先录取(注:国家级技能比赛是指由教育部、国家有关部委举办或委托行业举办的比赛;自治区级技能比赛是指由自治区教育厅、有关委厅举办或委托行业举办的比赛)。
2、凡与我校签订《中职对口升学联合培养协议》学校的考生,可以申请免试。由所在中职学校提供考生中职阶段前三个学期的文化素质综合成绩与职业技能综合成绩,我校择优录取。
3、已参加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考试但未被录取的考生,我校承认其考试成绩,可以申请免试。由所在中职学校出具中职升本考试成绩证明,我校择优录取。
六、材料报送
请各中职学校按照要求及时报送下列材料:
1、必须参加测试的考生材料:有考生亲笔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的中职升高职报名表、身份证复印件。
2、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材料:
(1)有考生亲笔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的中职升高职报名表、身份证复印件;
(2)符合免试条件1的:获奖学生的获奖证书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
(3)符合免试条件2的:所在中职学校提供的考生中职阶段前三个学期的文化素质综合成绩和职业技能综合成绩证明(加盖学校公章);
(4)符合免试条件3的:所在中职学校出具的考生中职升本考试成绩证明(加盖学校公章)。
3、上述材料请各中职学校以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的方式于2016年4月20日前邮寄到我校北海校区招生工作部,邮寄地址:广西北海市银海区南珠大道9号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北海校区招生工作部,邮编536000(以邮戳为准,逾期寄出的我校可拒绝接收,遗留问题由中职学校负责解决)。联系电话:0779-2285021、2285006。
参加中职升本考试的考生成绩证明,可在中职升本成绩正式公布后,于2016年4月24日前,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到邮箱:@***。
我校将对考生报名资格、免试申请进行审核。审核结果由我校负责通知考生所在中职学校并在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北海校区招生信息网上公布,网址:http://gdzy.***.cn/zsjy/。
七、填报志愿
2016年4月25日前,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到本人高考报名时的报名站领取密码函(即填报志愿的用户名、密码),4月26日至28日,考生凭密码函登录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志愿,没有填报志愿的视为放弃参加高职对口招生资格。
八、录取
1、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投档后,我校依据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我校提交的录取名单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后,在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北海校区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网址:http://gdzy.***.cn/zsjy/,在公示10个工作日后,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九、其他
1、学生在校学习期满,完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且成绩合格者,由我校发放高职学历证书。
2、我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也不收取任何费用。
3、本简章由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北海校区招生工作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