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6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的通知
各院(系)及高州师范学院:
为做好学校2016年度招生规模等工作规划,需要各单位在近期内报送2016年招生计划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参考2015年各专业招生计划执行情况(实际招生数、新生报到率),并考虑本院(系)各专业的师资力量、教学条件、毕业生 就业情况以及发展前景等多方面因素,组织力量,认真论证,制定2016年本单位各专业的初步招生计划(含本科插班生)。
二、新增或调整专业方向必须经过学校学术委员会审批通过才能申报。
三、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今年的招生专业不能分方向,只区分师范专业与非师范专业,不再区分同专业的不同方向。
四、报送计划时,请严格按照附表格式填写,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五、请各单位于2015年10月30日(星期五)下午17时前报送学校招生办公室(综合办公楼215室)张法清处,或邱一富处,或蓝艺深处。
附表: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2015年本科插班生招生简章(参考).doc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2016年本科插班生招生专业目录.doc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2016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申报表.doc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三日
原标题:2016年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关于报送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