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职业技术学院
四川省第一所“部省市共建”高职院校
国家公办 四川省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
广安职业技术学院是由广安市人民政府主办,四川省教育厅、广安市人民政府共建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2004年,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2009年,学院顺利通过了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 2011年,四川省教育厅、广安市人民政府签订协议共建学院;同年,国家教育部、四川省人民政府签订协议共建《广安市教育改革发展试验区》,支持学院发展是重要内容;2013年,学院成功进入四川省省级示范高职院校建设单位序列;2014年,以学院为基础创建的广安技师学院获批挂牌。
目前,学院占地面积1010亩,总建筑面积25余万平方米,全日制在校生10700余人;设有教育系、建筑与城市规划系、经济管理系、工程技术与信息系、艺术设计系、石油工程系和医药卫生系等9个教学系部,开设有39个专业。现有教职工500余人,其中副高级以上职称的112人,博士、硕士研究生134人。
截至目前,学院先后立项建设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四川省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共建有中央财政支持实验实训基地建设项目4个(建筑工程技术、应用化工技术、汽车运用技术、广告设计与制作),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项目2个(汽车运用技术、矿山机电),省级示范专业建设项目3个(学前教育、建筑工程技术、旅游管理),省级重点专业2个(语文教育、会计电算化)。
学院先后与瑞典耶夫勒大学、韩国东国大学、俄罗斯贝加尔国立经济法律大学、俄罗斯南乌拉尔国立大学、中国人民解放军后勤工程学院、湖南科技大学、西南科技大学、四川师范大学、西华师范大学等国内外大学建立合作关系,在校学生可套读其相关本科专业,符合条件的可直接专升本。
一、报考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三)通过高考报名且获得2016年四川省高考资格,取得四川省考生号的普通高中类和中职类考生。
二、招生专业及人数
系别 | 专业名称 | 学费标准 | 招生计划 | ||
普高类 (文理兼收) | 中职类 | 特长生类 | |||
工程技术与 信息系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4000 | 50 | 50 | 20名,文、理、中职类均可报考,专业任选 |
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 | 4500 | 40 | 40 |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4500 | 20 | 20 | ||
汽车营销与服务 | 4200 | 20 | 20 | ||
应用电子技术 | 4500 | 20 | 20 | ||
移动互联应用技术 | 4500 | 20 | 20 | ||
软件技术 | 4500 | 20 | 20 |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3600 | 20 | 20 | ||
建筑与城市 规划系 | 园林技术 | 4000 | 15 | 15 | |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 4500 | 15 | 15 | ||
城乡规划 | 4000 | 15 | 15 | ||
建设工程监理 | 4800 | 15 | 15 | ||
工程测量技术 | 4000 | 15 | 15 | ||
教育二系 | 小学教育 | 4000 | 50 | 50 | |
学前教育 | 4000 |
| 50 | ||
经济管理系 | 市场营销 | 4000 | 50 | 50 | |
会计 | 4000 | 20 | 20 | ||
旅游管理 | 4000 | 25 | 25 | ||
物流管理 | 4000 | 20 | 20 | ||
物业管理 | 4000 | 15 | 15 | ||
保险 | 4200 | 15 | 15 | ||
农村金融 | 4500 | 15 | 15 | ||
石油工程系 | 应用化工技术 | 4500 | 20 | 20 | |
管道工程技术 | 4500 | 20 | 20 | ||
油气储运技术 | 4500 | 20 | 20 | ||
城市燃气工程技术 | 4500 | 20 | 20 | ||
艺术设计系 | 宝玉石鉴定与加工 | 4500 | 20 | 20 | |
动漫制作技术 | 6000 | 20 | 20 |
共计1300人
注:1.招生专业、招生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2.收费标准按物价部门审核标准执行。
3.报考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技术专业的考生可自愿选读德克特项目班,选读德克特项目班的考生须另向企业缴纳培训费7200元/年·生;报考市场营销专业的考生可自愿选读移动电商班,选读移动电商班的考生须另向企业缴纳培训费8000元/年·生;报考小学教育专业的考生可自愿选读行政速录班,选读行政速录班的考生须另向企业缴纳培训费8000元/年·生;报考旅游管理的考生可自愿选读尚锦酒店管理订单班,选读尚锦酒店管理订单班的考生毕业后在四川尚锦投资有限公司就业的,由公司分期三年向学生返还在校学习全部学费。
4.特长生类综合测试类别:田径、篮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
三、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通过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上的单独招生系统报名和缴纳报名考试费,也可到学院招生就业处(春晖楼108)现场报名。
普通高中类考生在报名时,可填报两个专业志愿,即专业第一志愿、专业第二志愿,同时填写专业是否服从调配。中职类考生在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专业志愿。特长生类考生在报名时,须在田径、篮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等类别中选择其一,并填报一个专业志愿。
四、资格审查
(一)考生的基础信息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报名结束后,学院将考生报名信息报省教育考试院核准。
(二)通过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单独招生系统打印出《广安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报名表》的考生均可参加学院报名资格审查。
(三)考生报名资格审查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报名时打印的《广安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报名表》。
2、身份证原件,并收取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必须为二代身份证,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3、若考生具有其他证明材料(如获奖证书、荣誉证书、技能等级证书或其它材料),须带原件,并收取复印件一份。
4、盖有当地招办鲜章的高考体检表复印件。
(四)免试录取的考生,由招生小组和纪检监察小组联合对其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方能进行免试录取。
(五)经学院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于
五、考试办法
分普通高中类和中职类进行考试。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退伍军人参加我院普通高中类考试。科类经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为普通文科、普通理科、艺体文科、艺体理科的考生参加我院普通高中类考试;科类经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为对口的考生参加我院中职类考试。
(一)文化考试(总分300分)
(1)考试形式:闭卷、笔试;考试地点:广安职业技术学院;考试时间:150分钟。
(2)考试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学院阅卷评分,普通高中类和中职类分别命题和考试。
(3)考试内容:语文(100分)、数学(100分)、英语(100分)三科合卷考试,总分300分。
(4)特长生类考生属于普通高中类的,参加普通高中类文化考试;特长类考生属于中职类的,参加中职类文化考试。
(二)综合测试(总分300分)
(1)普通高中类考生通过面试进行综合测试。
(2)中职类考生通过现场专业技能测试或面试进行综合测试。计算机应用技术、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应用电子技术、移动互联应用技术、软件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城乡规划、工程测量技术、学前教育、会计和旅游管理专业参加现场专业技能测试;汽车营销与服务、园林技术、建设工程监理、小学教育、市场营销、物流管理、物业管理、保险、农村金融、应用化工技术、管道工程技术、油气储运技术、城市燃气工程技术、宝玉石鉴定与加工和动漫制作技术专业的考生参加面试。
(3)特长生类考生按其所填综合测试类别进行现场体育技能测试。
六、考试违纪违规处理
考试中考生有违纪、舞弊行为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相关规定处理。
七、录取
(一)考生的基本信息采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已参加高考体检的考生于报名资格审查时向学院递交盖有当地招办鲜章的高考体检表复印件,没有体检表复印件的考生于
(二)文化考试成绩与综合测试成绩相加为考生的总成绩。
(三)根据招生计划,按不超过报考人数的95%和考生考试总成绩分别划定普通高中类、中职类控制线、特长生类控制线(如特长生类中既有普通高中类,又有中职类,则分别划定控制线)。
(四)在所有符合条件并在控制线上的考生中,按照专业志愿顺序,根据考生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录取过程中若出现专业计划和报考人数不平衡,学院按照实际报考考生情况平衡计划。当普高类与中职类中某一类参考人数的95%未达到该类的计划,而另一类中参考人数的95%超过该类的计划时,则将前一类的剩余计划调整到后一类使用。平衡专业计划时,特长生类严格执行计划20名,学前教育专业严格执行计划50名(特长生报考学前教育专业,计划不计入学前教育专业计划50名之内)。
(五)除以上择优录取方式外,学院实施免试录取:
在校期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者的中职应届毕业生,毕业时可向学院提出申请,由学院组织考核,认定合格者录入相关专业,不再参加考试。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学院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高考平台公示后,参加学院组织的面试,合格后录取。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均须在学院高职单招报名截止前向学院提交《四川省2016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
(六)退伍军人在控制线上的,优先录取。
(七)按免试录取、优先录取、择优录取的顺序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八)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如果出现因自愿放弃录取、违纪违规等导致的空缺不进行递补。拟录取考生若要放弃录取,则应在公示期间(
(九)公示期满后的录取名单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学院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八、新生注册和复查
(一)学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校报到,逾期不假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
九、学历证书
学院单独招生属国家计划内招生,录取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与高考统一录取学生享受同等待遇,毕业后颁发与高考统一录取学生同样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文凭。
十、“奖、助、贷”措施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按国家政策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院优秀学生有机会获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生)、“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生)、“西南建工集团十佳学生干部奖学金”(5000元/年·生)、“西南建工集团十佳学生奖学金”(5000元/年·生);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有机会获得“国家助学金” (3000元/年·生)、“西南建工集团助学金”(3000元/年·生)等资助;学院还设有“综合奖学金”、“学习进步奖”等专项奖学金;此外学院还通过多种途径联系社会爱心助学、个人爱心助学,并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十一、其他事宜
(一)考生被学院正式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通高考,不得转专业,不得转入其它学校。
(二)若单独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转为面向四川省普通专科招生计划。
(三)若录取过程中出现总分相同情况,则依次按照文化考试、语文、数学、英语成绩的顺序从高到低录取。
(四)本办法由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十二、时间安排
(一)
(二)
(三)2016年3月24—25日,经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无异议的名单内考生向学院招生就业处现场提交如下材料: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广安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报名表》(考生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打印),学院现场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考生领取准考证后熟悉考场。
(四)
(五)
(六)2016年4月1—2日,需复查成绩的考生凭准考证
到学院监审处(春晖楼313)办理复查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七)
(八)
(九)
十三、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广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通信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滨江东路98号
邮政编码:638000
咨询电话:招生就业处:0826—2256168(兼传真)、2256333、2256158
经济管理系:0826-2256321 工程技术与信息系:0826-2256488
石油工程系:0826-2256512 建筑与城市规划系:0826-2256398
艺术设计系:0826-2256380 教育二系: 0826-2256300
纪检监督电话:0826-2256388
学院网址:http://www.***
学院地址:广安市广安区滨江东路98号
邮政编码:638000
学院网址:http://www.***
招生网址:http://zs.***
更多考试信息请查看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或扫描上方二维码)
乘车路线:从成都东站可乘坐动车直达广安南站。从成都十陵车站、南充马市铺车站、重庆菜园坝汽车站均可乘车直达广安城南汽车站。到广安城南汽车站后可乘10路公共汽车直达学院门口,也可乘1路公共汽车到市人民医院站下,转3路公共汽车直达;广安城北汽车站可乘3路公交车直达学院。在广安城区可乘3、6、10路公交车直达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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