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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凤翔县考试管理中心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

  2015年11月26日16:23   凤翔县职业教育中心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各高中:

为了切实做好2016年高考报名及考生资格审查工作,严格执行报名条件,有效防止“高考移民”等违章报考,现就今年我县高考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报名条件及报名办法

严格按照陕招办(201531号文件精神执行。

二、资格审查时间及对象

2015121前完生资格审查工作。审查对象为所有拟参加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者(包括各种免试入学考生、拟参加各种特殊或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等)

三、审查内容

1、考生学籍,截至高考当年,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陕连续学籍满3年,即从第一学年开始,在我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注册学籍、连续就读3年,按规定完成学业并可获得陕西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普通高中毕业学生还应有全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2截至高考当年831日,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常住户籍在陕满3年;

3截至高考当年831日,本人的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在陕西省居住3年以上并持有公安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按照国家规定在陕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3年以上(含3年);

4截至高考当年831日,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常住户籍在陕不满3年,但在户口迁入我省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在陕居住并持有公安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期间在陕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居住时间与取得户籍时间连续,且两项时间相加满3年。

四、审查办法

1、在校生(含在校复读往届生)资格审查一律以校为单位,在校长领导下组织资格审查。在校生先由班主任负责逐人审查本班学生的户口本、身份证、学籍档案及毕业证等资料,以班为单位填写《宝鸡市2016年高考考生资格审查情况登记表》(附件3),并在登记表下方分别由班主任、学校负责人签字,学校汇总后报县局教育股统一审查学籍,审查结束,审查人和负责人必须签字盖章,后汇总上报县考管中心。学生相关证件留存学校妥善保管,12月下旬考管中心将对所有考生的资格进行全面复查。

2、返回我县报名的考生统一集中在县考管中心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县考管中心负责(报名审查地点设在县城太白巷县职教中心)。资格审查时,应届生须提供《2016年陕西省回户籍所在县(区)高考报名考生学籍证明及思想品德考核表》、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往届生须提供《2016年陕西省高考报名非在校生思想品德考核表》、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籍档案、2015年高考准考证。回户籍所在县报考考生资格审查时间统一安排在112829日进行。

3、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 毕业同等学力人员报名参加高考的,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必须常住户籍在陕西,且本人初次户口登记在陕西。报名前本人写出同等学力书面说明,提供 高中五学期考试成绩或提供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就读学校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由县教体局教育股审核并出具意见,公安局出具户籍审核意见后,县考管中心 办理报名手续。

4、对于外省来我县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陕西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的资格审查,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公安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陕参加高考报名申请表》(附件8)的要求,分别由县教体局教育股、县公安局及县养老经办中心办理报名资格审查手续,条件符合的在县考管中心办理高考报名手续,填写《2016年宝鸡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陕参加高考报名统计表》(附件7)。

5、对民办高中、户籍或学籍有迁转、返回户籍所在县()报名、持有外地身份证、单人单户、无学业水平考籍号、同等学力及审查过程中有疑义的考生必须填写《宝鸡市2016年高考考生资格审查表》(附件2),按照资审表的内容逐项去相关部门审查,履行签字盖章手续,符合条件者给予高考报名,并将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资料复印件粘贴在资审表背面。

五、报名要求

1、 各高中学校要高度重视高考报名工作,成立高考报名资审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一名校级领导及主管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利用班会、晨会、宣传栏、校园网、广播等形 式将今年高考报名的政策、条件、时间、程序和网上缴费,以及返回我县报考的时间和要求进行广泛宣传,使报名政策人人皆知。

2、各高中学校要把严防“高考移民”,严防高一、高二投机报考作为报名工作的重点。认真做好回县报考考生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工作。严格执行报名条件,落实户籍、学籍均在陕满3年 的报名资格双认定工作。各高中学校和班主任、班主任和考生要层层签订资格审查工作责任书,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学籍管理部门要按照中学学籍管理规定,严格 审查考生在陕中学学籍的取得方式和注册手续;户籍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考生户籍的审查,对持有外地公安机关签发的居民身份证的考生要重点核查,填写《宝鸡市2016年高考非本县区公安机关签发居民身份证登记表》(附件4),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要按照“谁主管、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将高考报名资格审查责任明确到岗、落实到人。各部门、各学校要强化对资审工作重点环节、重点 岗位、重点时段的监督检查,加大对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查处力度。对组织或参与“高考移民”活动以及伪造中学学籍档案等行为提供便利的教育行政 部门、学校及相关工作人员,要按照党纪、政纪严肃查处,触犯法律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涉及“高考移民”的违法案件,除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 单位主管领导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3、 各高中学校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严明纪律,认真执行各项招生政策规定。严禁为非我县户籍的考生报名,严禁搭车收费。同时,任何单位、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 理由限制学差生报名,也不得违背考生意愿,动员其参加体育、艺术类或单独招生考试报名,也不得动员回我县报名的考生在高中学校报名。

4、资格审查结束后,各校要及时对报名的考生在校园醒目处张榜公示,接受考生及社会监督,资格合格者发给报名条,于12

1日至7日完成网上报名。报名结束后,在校生以校为单位于12

13日前完成报名信息签字确认工作。返回我县报考考生于12

12日至13日在县职教中心集中进行报名信息签字确认工作。

5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办理时间较早、且报名时相貌与身份证照片差异较大的考生,可向县考管中心申请现场采集数码照片。申请时必须出具我县户籍管理部门、所在中学(非在校生由其工作单位或乡镇、街道办事处出具)对本人身份的确认证明和身份证原件,县考管中心审核批准后,在报名现场采集该考生数码照片,填写《2016年宝鸡市高考报名现场采集数码照片申请表》(附件6),严防“高考移民”和代考者借机蒙混过关。

6参加我省高考报名并申请提供合理便利的残疾考生,应在报名期间,持本人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向县考管中心提出正式书面申请,由所在学校填写《2016年宝鸡市高考残疾考生信息登记表》(附件5),逾期不再受理。

7、高考报名期间,各高中学校要加强协调和沟通,统筹安排高考报名工作,及时为考生报名做好各项服务。在报名过程中,遇事多商请学籍、户籍主管部门,不得草率,确保报名工作不出问题。高考报名结束后,各校于1225前将资格审查工作总结以书面形式报县考管中心。

附件:⒈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工作日程;

2016年宝鸡市高考考生资格审查表;

⒊宝鸡市2016年高考考生资格审查情况登记表;

⒋宝鸡市2016年高考非本县区公安机关签发居民身

份证登记表;

2016年宝鸡市高考残疾考生信息登记表;

2016年宝鸡市高考报名现场采集数码照片申请表;

2016年宝鸡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陕参加高考

报名统计表;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陕参加高考报名申请表。

凤翔县考试管理中心

20151117
原标题:2016年凤翔县考试管理中心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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