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复试体检不合格进行复检的相关通知
一、体检不合格需进行复检的考生具体体检结论及处理意见由我校研招办直接电话通知考生本人,体检合格将不另行通知。
二、体检不合格考生需按研招办通知的处理意见进行复检。本着以人为本、方便考生的原则,需进行体检复检的考生可在本地三级以上(含三级)医院进行相关项目的复检,正式体检报告上需有考生近照并加盖医院公章。(需能证明是考生本人进行的体检)。
三、个别项目的复检(如色弱)需由研招办指派专人带考生本人在指定医院复检,具体事项研招办已电话通知考生本人。
四、进行体检复检的考生需提交“体检复检个人声明”(见下页附表),如发现在复检中弄虚作假,将按“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处理。
五、体检复检报告需在4月19日下午5:00前先传真至0591-22861067转研招办,随后将体检复检报告原件及“体检复检个人声明”快递(EMS或顺丰)寄到研招办(福建福州闽侯上街邱阳路1号,福建中医药大学研招办朱老师收)。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六、温馨提醒:入学注册后所有新生必须进行入学体检,入学体检不符合高校招生录取体检标准者将取消入学注册资格。
2016年体检复检个人声明
本人参加福建中医药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体检,经查 项目检出异常,现按相关规定进行同一项目的复检。
本人声明:本人将严格按照福建中医药大学对于体检不合格复检的相关通知,在符合级别规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保证不弄虚作假,否则将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后果。
考生姓名:
考生编号:
录取专业:
联系电话:
日 期:
原标题:2016年福建中医药大学硕士招生公告37——体检复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