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指南
◆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的学校
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的学校是指经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批准设立,实施全日制中等学历教育的各类职业学校,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普通中专、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高等学校附属的中专部、中等职业学校等。
◆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
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涉农专业范围,根据教育部发布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修订)》(教职成〔2010〕4号)及专业设置管理办法等规定,涉农专业范围为:农林牧渔类所有32个专业,以及轻纺食品类的粮油饲料加工技术、粮油储运与检验技术和医药卫生类的农村医学专业等3个专业;五年制高职(前三年)的涉农专业指《福建省五年制高职教育分校与分专业招生生源计划》所列的医学(新农村合作医疗方向)、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水电站动力设备与管理、农村电气、园林技术、林业技术、市政工程技术(农村城镇化建设方向)、森林生态旅游等专业。
◆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
国家助学金主要用于受助学生的生活费开支,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
◆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与发放程序
国家助学金按学期申请和评定,按月发放。具体流程如下:
①学生应在入学前办理好身份证。
②学生填写《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在新学年开学一周内向就读学校提交,并递交家庭经济困难相关证明材料;
③学校受理学生申请并组织初审;
④经班级、学校资助部门等审批,并将拟资助学生名单在福建省学生资助网(http://xszz.fjedu.gov.cn/)进行五个工作日的公示;
⑤学校或学生资助管理机构为每位受助学生办理中职学生资助卡。由有关部门将助学金直接发放到资助卡中,学生凭本人身份证、学生证至办卡银行激活资助卡,方可取款。发卡银行不得向学生收取卡费或押金等费用,也不得从学生享受的国家助学金中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