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指南》等国家助学金政策文件要求,国家助学金按学期申请和评定。现我校将开始本学期,拟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的认定工作。
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及国家特困连片地区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其中涉农专业及国家特困连片地区学生无需递交贫困证明,仅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即可直接纳入受助范围。
请需申请本学期国家助学金的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好身份证,填写《福建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福建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在开学两周内向校资助办提交,并递交家庭经济困难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