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东北大学国防生招生管理办法
? ? 国防生是指根据部队建设需要,由军队有关单位依托高校从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中招收培养的,在正常完成大学学业的同时,接受必要的军政训练,并享受一定数额的奖学金,毕业后派遣到部队工作的青年学生。招收国防生是贯彻落实《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建立依托普通高等教育培养军队干部制度的决定》的重要举措,是依托普通高等教育培养军队干部的重要模式之一。
考入东北大学国防生的学生,既掌握现代信息科学技术知识,又接受必要的军政训练,是迎接世界军事革命挑战的军队建设急需的高素质人才。
一、报考条件
报考国防生的考生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符合《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 ( 〔 2001 〕政联字第 1 号 ), 志愿从事国防事业,毕业后服从组织分配。
(二)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普通高中应届、往届毕业生。
(三)未婚,年龄不低于 17 周岁、不超过 20 周岁(截止报当年 8 月 31 日)。
(四)身体健康,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 后发〔 2006 〕号 ) 。
二、报名、录取
(一)考生应在″提前录取″志愿栏目内填报东北大学相应专业国防生志愿。
(二)报考国防生的考生应参加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检,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的工作同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以所在高中通知为准)
(三)国防生实行提前批次单独录取(如未被录取,不影响其它批次普通院校正常录取)。
(四)被录取的考生将于 7 月中下旬提前开学,到部队进行体能训练,具体安排等解放军选培办通知。
(五)入学报到后,经复审复查合格后签订《国防生协议书》,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通知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和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按规定处理。
三、 2016 年计划招生 61 名

(一)学生在校期间按照东北大学同专业国防生培养计划进行培养。四、有关待遇
(二)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单独设班,相对集中住宿。每学年享受 15000 元国防奖学金。
(三)学生在完成本专业学业的同时,接受必要的军政训练(包括在校军政训练、基地化集中训练、部队实践锻炼)。军政训练的主要科目将纳入教学计划。不能纳入教学计划的军政训练科目,将利用早晚操、双休日和暑假进行。
(四)学生毕业时,凡符合毕业条件和部队培养目标并按协议到部队工作的学生,将获得东北大学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接收单位于 8 月 31 日前为国防生办理入伍手续,下达任职命令,定为副连职(或专业技术十三级),授予中尉军衔,建立健全组织、供给、医疗、保险等关系,尔后到军队院校进行 3 至 10 个月的任职培训。
(五)指挥类国防生毕业时不得直接报考或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将来到部队工作满规定年限可以现役干部身份报考。非指挥类国防生学习成绩优异者,经批准当年可以报考军队急需专业的研究生,报考单位可以是本校、军事院校或其他持续招收国防生的“ 985 工程”高校。
注:有关事宜可咨询
东北大学国防教育学院
电话: 024-83681885??? 联系人:王老师
中国人民解放军驻东北大学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
电话: 024-83678500 联系人:刘干事
原标题:2016年东北大学国防生招生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