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 时 间 |
工作程序 |
工 作 要 求 |
责任人 (部门) |
备 注 |
2016年4月11日前 |
硕士学位申请书及学位论文提交 |
学位申请人向学院提交以下材料: 1.硕士学位申请书2份; 2.硕士学位论文3本; |
学位申请人;研究生秘书 |
请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至学院,逾期不再受理本次申请,延期至9月初重新申请。 |
2016年4月15日前 |
学位申请预审 |
学院根据研究生学籍变动信息及培养方案执行情况,预审本次学位申请人员材料: 1.硕士学位申请书; 2.硕士学位论文; 3.学分是否修完,学费是否缴清;学院审核; 学院向研究生部提交拟申请学位人员汇总表; 学院研究生秘书汇总本次申请答辩研究生学位论文电子版于4月18日前提交研究生部进行论文复制比检测。学院文件夹名为:学院名称;学位论文文件名为:学院名称-学科名称-学生姓名-学号。 |
学位申请人;导师; 研究生秘书 |
各学院审查申请人培养计划完成情况。 请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至研究生部,逾期或预审不通过者延期至9月初重新申请。 |
2016年4月22日前 |
学位论文送审 |
各学院聘请两位与学位论文研究领域相关的专家评阅论文,涉及材料如下: 1.硕士学位论文; 2.硕士学位论文评阅表 研究生部外审(提供1本) |
研究生秘书;研究生部 |
评阅人中至少1名校外专家。 研究生部外审(提供1本) |
2016年5月22日前 |
学院意见 |
各学院作出准否答辩的意见 |
研究生秘书;学院负责人 |
? |
2016年6月7日前 |
学院学位论文答辩 |
学院在答辩前一周提交各研究生答辩安排汇总表报研究生部; 学院组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会议,答辩会议涉及材料如下: 1.硕士学位申请书2份; 2.硕士学位论文评阅表; 3.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表决票; |
学院分管领导;研究生秘书 |
? |
2016年6月16日前 |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 |
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组织委员召开会议,涉及材料如下: 1.硕士学位申请书2份; 2.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表决票; |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研究生秘书 |
? |
2016年6月17日前 |
学院汇总或上报研究生部相关材料 |
学院汇总以下材料: 1.授予学位人员的硕士学位论文3本(1本交研究生部,1本学院存档,1本学院归档材料汇总后交学校档案馆); 2.经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表决通过的《学位申请人员基本情况表》提交研究生部; 3.硕士学位论文电子文档以学院为单位汇总报研究生部(每名学生学位论文电子文档存放在1个文件夹中,文件夹命名为“学号_作者姓名”, 电子文档文件名为论文题目,电子文档必须是WORD文档格式); |
学位申请人;研究生秘书;学院负责人 |
学院提交研究生部材料:1.硕士学位申请书3份;2.硕士学位论文电子文档 |
2016年6月下旬或7月上旬 |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 |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 |
研究生部 |
发文并颁发两证。 |
2016年7月10日前 |
学位获得者学位申请和授予材料归档 |
1.硕士学位申请书(2份研究生部转交学院);2.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表决票;3.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表决票;4.硕士学位论文一本 |
研究生秘书 |
移交学校档案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