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志愿填报及考场安排的特别提示
一、志愿填报
根据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16年本科院校对口自主招收全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试点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考生在3月16日前向所在中等职业学校书面申请报考时,每个考生限申报2所本科院校的各1个专业,也可填报同一所院校的2个专业(相当于2个志愿)。本科院校在4月7日完成对报考本校的考生资格审核工作后,要将审核结果报自治区教育厅及招生考试院备案。在考试结束后,各本科院校还要在4月22日前将报考本校的考生成绩通过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普通高考信息管理平台进行备案。
没有备案的考生无法被本科院校录取,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务必慎重考虑,3月16日前向所在中等职业学校申请报考时申报的院校、3月21日―25日在《2016年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考试报名及成绩查询系统》报名的院校和4月26日―28日在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志愿填报系统上填报的志愿院校三者要必须保持一致,否则会影响录取。
二、考场安排
1、为方便考生,考生所在考点安排的原则是:考生在某考点参加职业技能测试,就在该考点参加文化素质考试,并以其报考的第一院校志愿所报专业来确定该考生所在考点;
2、若报考的第一院校志愿资格审核未通过,第二院校志愿资格审核通过,则以第二院校志愿所报专业来确定考生所在考点;
3、若报考的2个志愿都通过资格审核,但可能因为专业不同,要在不同的考点参加职业技能测试,考生要分别与2个主考院校联系,做好考试安排;
4、请考生于4月8日后登录所报院校官网及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招生信息网《2016年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考试报名及成绩查询系统》,查看资格审核结果及考点安排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