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政策问答
1、什么是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
答: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是我省2015年招生改革分类考试招生四种形式之一,省级以上示范高职院校实施单独考试招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其目的在于进一步扩大高校招生自主权,建立健全有利于专门人才、创新人才选拔的多元录取机制。
2、我院“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规模和专业是怎样的?
答:2014年8月,我院已经被陕西省教育厅批准为“综合评价注册入学试点” 的首批招生录取院校,2015年我院被批准为“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院校,2016年我院单独考试招生专业涵盖医药卫生、制造、电子信息、财经、文化教育、土建等28个高职专业。 (具体以省招办公布的信息为准)。
3、“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的招生对象是那些考生?
答:参加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的考生必须已参加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或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报名,并参加各县(区)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外省考生及没有参加我省2016年高考报名的学生不能参加单独考试招生。
4、我院“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有哪些程序?
答:⑴、网上报名:3月1日8:00— 3月5日17:00,请登录“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网址:www.***)“高职院校分类考试网上管理平台”,填报 “宝鸡职业技术学院”。⑵、现场确认:3月6日至3月17日,现场进行报名确认,填报专业志愿。⑶、笔试面试:3月19日,,参加学院自行组织、自主命题和的面试和笔试。⑷、公布预录取学生名单:4月5日以前,在我院官方网站公布。⑸、报到注册:4月18日前,预录取的学生到我院注册报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我院录取资格。(具体以省招办网站公布信息为准)
5、“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的学历层次、学制和待遇?
答:学历层次:高职(专科)。
学制:三年。
待遇:凡参加“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被正式录取的学生,与参加高考统一招生录取的考生享有完全相同的待遇。
入学后在学完规定课程经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国家承认并由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通过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合格者,可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6、“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的学费标准?
答: 学院根据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物价局批准的学费标准收费。学费标准为5500元/生?学年;住宿费为650—1100元/生?学年,按学年收取。
7、“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的学生可以参加普通高校的“专升本”考试吗?
答:可以参加普通高校的“专升本”考试。近几年,录取我院考生的普通高校有西北政法大学、陕西科技大学、西安财经大学、西安外国语大学、西安医学院、陕西中医学院、延安大学等20余所学校。
8、“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的学生享有奖、助学金吗?
答:和普通高考生享有同样的待遇,在校学习期间可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和国家助学金(2500--3500元/学年)。
9、近几年就业情况如何?
答: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毕业生就业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学院推荐”相结合的就业形式,保证毕业生顺利就业。近三年我院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5%以上。
10、录取不报到是否影响高考
答:考生如果放弃分类考试招生录取资格,参加高考统考后如成绩不理想,再回头想报考一些高职院校和优势专业时,很可能因相关学校和专业录取已满额而丧失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