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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北京语言大学关于拟录取硕士研究生新生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通知

  2018年11月03日10:41  北京语言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各位拟录取硕士研究生: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被拟录取的新生如果需要保留入学资格(比如:参加国家汉办汉语教师志愿者、服兵役等),须在录取前由本人向招生单位提交书面的正式申请,并报送北京市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经学校和上级主管单位审核同意后,由研究生院为其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
请需要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的考生,下载并填写 《北京语言大学2016年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 点击下载),并于2016年5月12日17:00点前传真至我校研招办(传真电话:010-82300430)。同时,请将填写后的申请表(一式两份)、身份证复印件、准考证复印件和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于2016年5月12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送交或邮寄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逾期不再办理。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15号北京语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100083,联系电话:010-82303470。 
所有上一年度提交保留入学资格申请并经学校审核同意的考生,请于2016年5月18日前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书面复学申请,以便学校安排办理入学手续。
 
北京语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六年五月五日

原标题:2016年北京语言大学关于拟录取硕士研究生新生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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