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6年
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根据《贵州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高职(专科)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有关精神,为了使我校2016年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平稳安全实施,选拔综合素质较好或有特长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到我校学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和贵州省教育厅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院校概况
一、学校简介
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前身是毕节市幼儿师范学校,学校创建于1916年,历经师范讲习所、“国民教育师资训练班”、 简易师范、织金师范、耕读师范、织金县师范学校、贵州省织金师范学校、毕节地区幼儿师范学校、毕节市幼儿师范学校9次变更。2015年3月贵州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复同意在毕节市幼儿师范学校基础上建立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百年来的办学历史,学校积累了丰富的办学经验,形成了厚重的学校文化。
学校创办百年以来,逐渐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现设置有学前教育、早期教育、英语教育、艺术设计、美术、歌舞表演和舞蹈表演等专业,把写一篇好文章、说一口流利的普通话、弹一手好钢琴、写一手好字、画一手好画、练一副好嗓子、练一身好舞姿“七个一”作为对学生的基本要求。
我校位于贵州省毕节市金海湖新区职教城,学校占地面积499亩,总建筑面积21.44万平方米。主要建筑包括: 教学楼、行政楼、实验实训用房、图书馆、学生宿舍、风雨操场、田径场、食堂、辅助用房等。目前,学校不断强化内部管理,加快师资队伍建设和教学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科学水平和办学效益,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二、学校全称: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校代码:14538。
三、办学性质:公办。
四、办学层次:专科。
五、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
六、学校地址:贵州省毕节市金海湖新区职教城,邮编:551700
第三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详见以下“专业目录”。
第四章 报考条件、时间及方法
一、报考条件:
1.面向贵州省内招生;
2.符合贵州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均可报考;
3.考生普通高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须8门课程达到C等及以上等级(其中,至少有一门达到 等及以上等级);
4.考生身体无纹身,四肢无缺陷,面部无明显疤痕,口齿清楚。
二、报考时间:2016年3月10日8:00至3月15日17:00
三、报考方法: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高职(专科)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章程和《贵州省2016年高职(专科)院校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登录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网站填报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志愿,也可于2016年3月10日8:00至2016年3月20日17:00到我校现场报名。考生填写高考报名号、中学学籍号、身份证号、姓名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第,学校统计上传省教育厅会考办核对。
第五章 考试内容、时间及方法
一、考试内容及方法
(一)文化成绩考核(满分为150分)
文化成绩以普通高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准,以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平均分来作为后成绩。
(二)职业技能测试
1.学前教育专业职业技能测试(满分为150分)
主要考查幼儿教师在音乐、舞蹈、美术、语言表达方面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1)音乐(满分45分)
演唱歌曲一首,曲目自选,现场钢琴伴奏(也可清唱),钢琴伴奏由学校提供(考生需准备乐谱一份)。
要求:音高、节奏准确;音乐情感表达准确、台风端正、穿着得体。
(2)形体(满分为45分)
要求如下:
①考生五官端正,体形正常,身体无缺陷;双手发育正常,手指关节灵活;
②考生自己选择跳一段舞蹈或做一节广播体操。
(3)绘画(满分为45分)
在30分钟内完成一幅主题画(色彩、简笔画等均可),要求如下:
①主题突出,构图合理;
②线条流畅,物像造型准确,具有一定的创新形式。
(4)语言表达能力(满分为15分)
要求如下:
①使用普通话进行自我介绍;
②根据考官要求进行问答交流。
2.早期教育专业职业技能测试(满分为150分)
主要考查幼儿教师在音乐、舞蹈、美术、语言表达方面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1)音乐(满分45分)
演唱歌曲一首,曲目自选,现场钢琴伴奏(也可清唱),钢琴伴奏由学校提供(考生需准备乐谱一份)。
要求:音高、节奏准确;音乐情感表达准确、台风端正、穿着得体。
(2)形体(满分为45分)
要求如下:
①考生五官端正,体形正常,身体无缺陷;双手发育正常,手指关节灵活;
②考生自己选择跳一段舞蹈或做一节广播体操。
(3)绘画(满分为45分)
在30分钟内完成一幅主题画(色彩、简笔画等均可),要求如下:
①主题突出,构图合理;
②线条流畅,物像造型准确,具有一定的创新形式。
(4)语言表达能力(满分为15分)
要求如下:
①使用普通话进行自我介绍;
②根据考官要求进行问答交流。
3.英语教育专业职业技能测试(满分为150分)
(1)英语基础知识(满分90分)
主要以考生普通高中英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确定分数,即A等为90分, 等为80分,C等为70分。
(2)英语口语与听力考核(满分为60分)。
英语口语与听力的考核主要以考官现场用英语向考生简单提问,考生用英语回答。
①口语(满分30分)
主要考查考生英语口语表达方面的能力。
②听力(满分30分)
主要考查考生英语听力方面的能力。
二、测试时间:2016年4月2日至4月3日。
三、测试地点:毕节市金海湖新区(原双山新区)职教城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校区,考生可在毕节公交车站点乘坐职教城专线到达。
四、需带证件:考生需带本人身份证参加职业技能测试。
第六章 录取原则
一、成绩计算:
凡符合我校2016年分类考试招生报考条件并参加考试的考生,按普通高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但职业技能测试成绩须不低于90分)的方法计算考生总分,满分为300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各占150分。
二、录取方法:
1.按照专业志愿顺序以考生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考生总分相同,出现并列,则以文化成绩(语文、数学、外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择优录取,额满为止。
2.考生需参加贵州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体检,按照《关于做好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意见》(黔招委〔2011〕3号)执行。凡考生体检与“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相吻合的,学校将按“不予录取”执行。
第七章 监督程序及公示办法
一、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招生工作的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学校招生工作。学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二、学校成立招生工作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三、学校在分类考试招生录取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原则,做到报考条件明确化,工作程序规范化,选拔办法公开化。
四、学校严格遵守招生工作“六不准”、“十严禁”和“26个不得”等纪律规定,切实维护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维护高校招生的公平、公正,学校纪检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同时接受考生、社会、新闻媒体、纪监机关的监督。
五、学校根据省招生考试院网站上公示录取的考生名单,在我校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放预录取通知书。
举报电话:0857-7621501
第八章 其 他
一、严格按照省价格主管部门审核的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
二、参加我校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新生,其招生性质、在校培养、毕业文凭等,与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的新生完全相同;被我校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新生,不得参加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三、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思想政治考核合格,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达到毕业要求,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并经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的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四、学生就业在国家方针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咨询电话:招生办公室:0857-7627534
电子邮箱:gzbjyzzj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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