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戏曲艺术职业学院是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北京市唯一一所公办艺术类高等职业学院。学院由
60多年来,学校从单一的戏曲专业发展到京剧、地方戏曲、音乐、舞蹈、艺术设计、影视表演等多个专业。现有职工354人,专任教师242人,其中副高以上职称专家65人。有北京市名师6人,北京市优秀教师1人,北京市优秀青年骨干教师16人,北京市专业带头人1人。同时,学院长期聘请著名表演艺术家、学者和优秀演员为特聘教授任教。
学院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素质教育为基础,以职业能力培养为核心,以艺术实践推动教学建设。自2013年以来,学院实施了彰显办学特色的“六个一工程”,从教育教学、教学实践、艺术生产、理论研究等多方面提升了学院的办学质量,并明确了具有时代特征和鲜明艺术职业教育特色的办学方向,从而在规范艺术传承,新剧(节)目创作,全国各大赛事中,不断取得佳绩。
一、招生计划(160名)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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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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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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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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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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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费(元/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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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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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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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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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曲表演(黑龙江委培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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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剧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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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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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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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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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黑龙江省为主,辽宁、吉林省为辅,兼顾其他省(市)愿意到黑龙江工作的优秀生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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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六年级(六三制义务教育)及初中一年级(五四制义务教育)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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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剧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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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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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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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剧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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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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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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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剧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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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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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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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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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曲 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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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艺 (鼓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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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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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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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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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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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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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 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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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舞 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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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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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11
女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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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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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标舞 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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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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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11
女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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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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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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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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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乐演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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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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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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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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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乐演奏
声乐演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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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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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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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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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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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三应届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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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学院保留根据生源情况、考试情况对上述招生计划进行调整的权利。
2、戏曲表演(黑龙江委培班)是黑龙江省文化厅委托学院定向培养,黑龙江省文化厅提供学生学习期间住宿费并设立戏曲人才培养专项奖学金,对年度学习成绩优秀学生给予奖励。学生毕业后,由黑龙江省京剧院和黑龙江省评剧艺术中心择优录用,到哈尔滨工作。
二、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学习和生活的自理能力;
2、身心健康,无任何不适宜从事艺术训练和集体生活的疾病与缺陷;
3、符合招生专业的年级要求;
4、各级各类中等专业艺术学校的正式在校生谢绝报考。
三、报名流程
(一)网上报名
1、报名者请登陆学院官网,在“招生就业网”之“中专招生”中点击“网上报名”,首次登录需先注册用户,注册成功后登录查看《报考须知》,然后按照提示填写“报名信息”,填写完毕后生成《报名登记表》,说明报名成功,终打印《报名登记表》。
2、请考生在规定日期内完成网上报名,再按照规定确认日期到校办理确认手续。
(二)报名时间及办法
1、网上报名时间:
2、网上报名时考生可兼报两个专业(京剧、评剧两个剧种不可兼报),如需兼报两个以上专业请于现场确认时到校办理,兼报专业的考生按照实际报考专业的个数缴纳考试费。
3、学院及黑龙江省文化厅将在部分外地城市设置专业初试考点,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在完成网上报名后,凭《报名登记表》到学院设有初试考点的城市缴费报名,就近参加初试;具体考试地点及考试时间将在学院“中专招生”网站上陆续公布,考生可拨打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10-67561657或外省市设置的初试考点咨询。
(三)现场确认时间及要求
1、已在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到学院办理现场确认手续,逾期按放弃报考处理。
2、到校现场确认日期、时间及地点:
专业名称 |
现场确认日期 |
确认截止时间 |
现场确认地点 |
现场确认时间 |
舞蹈表演(中国舞) |
1月20—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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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少儿戏剧场”一层大厅 |
8:30—12:00 13:00—16:30 |
3月3—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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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表演(国标舞) |
3月3—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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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曲表演 |
3月3—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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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 乐 |
3月3—4日 |
3、办理现场确认手续时,需交验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考生在网上报名成功后,须自行打印《报名登记表》);
(2)户口卡复印件,请将考生本人户口卡及户口本第一页(公章页)用A4纸复印(烦请印在同一张纸、同一面上);
(3)原学校介绍信(应写明在校年级、品行表现);
(4)近期免冠一寸证件照片2张(黑白、彩色均可)。
4、现场确认手续可由考生家长代为办理,考生不必前来。
5、考生所交报名材料及报名费,不论录取与否(包括弃考、旷考)一律不退,如考生报考其他学校仍需这些材料,请提前复印,自留副本。
四、考试程序
持“准考证”参加专业初试—→专业复试—→专业三试—→文化考试—→体检—→等待录取结果通知。
五、考试时间
专业名称 |
初试 |
复试 |
三试 |
文化考试 |
体检时间 |
戏曲表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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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 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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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表演 (国标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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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表演(中国舞)(两次考试任选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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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考试内容及要求
专业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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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试 内 容 |
考试凭证及用具 |
京剧表演 |
初试 |
唱腔选段、歌曲、身段表演(戏曲表演、舞蹈片段、动作模仿)、基功技能(毯腿功、弹跳、肢体柔韧度及协调性) |
准考证 |
复试 |
歌曲(自选歌曲、戏曲唱段)、形体展示(戏曲表演、舞蹈片断、腿毯身把武功技能) |
准考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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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试 |
命题小品、特长展示 |
准考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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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剧音乐 |
初试 |
器乐演奏乐曲一首(曲目自选)、视唱、听音、节奏记忆、诗词旋律背诵 |
准考证 |
复试 |
器乐演奏乐曲一首(曲目自选,与初试曲目不同)、视唱、听音、节奏记忆、诗词旋律背诵、常识问答 |
准考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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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试 |
综合素质考察 |
准考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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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剧表演 |
初试 |
唱念表演、身段表演、基功技能 |
准考证 |
复试 |
唱念表演、身段基功、综合素质 |
准考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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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试 |
综合素质考察 |
准考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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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剧音乐 |
初试 |
演奏乐曲一首(曲目自选)、视唱、听音、节奏记忆 |
准考证 |
复试 |
演奏乐曲一首(曲目自选,与初试曲目不同)、视唱、听音,节奏记忆、音乐知识问答 |
准考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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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试 |
综合素质考察 |
准考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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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 艺(鼓 曲) |
初试 |
故事一段或乐器演奏一首(选一)、唱段或歌曲(自选)、形体组合(戏曲表演、舞蹈片段、武术表演或体操表演自选) |
准考证 |
复试 |
故事复述或乐器演奏选一(演奏曲目与初试曲目不同)、音乐知识问答 |
准考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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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试 |
综合素质考察 |
准考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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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乐演奏 声乐演唱 |
初试 |
器乐演奏(作品2首)、声乐演唱(作品2首) |
准考证、自带乐器(除钢琴外) |
复试 |
器乐演奏(作品2首)、声乐演唱(作品2首)(曲目自选、与初试作品不同,限时10分钟)、视唱练耳口试 |
准考证、自带乐器(除钢琴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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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试 |
视唱练耳笔试(三年制) |
准考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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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舞 表演 |
初试 |
身体条件的初步考察;包括气质、形象、五官相貌、比例测量、肌肉、骨骼、关节、柔韧性、弹跳等 |
准考证 |
复试 |
身体条件考察;节奏模仿;舞蹈表演(2分钟以内)舞种、题材不限 |
准考证、自备表演道具和伴奏带(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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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试 |
身体条件考察;模拟教学;舞蹈表演(2分钟以内)舞种、题材不限 |
准考证、自备表演道具和伴奏带(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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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标舞 表演 |
初试 |
身体条件的初步考察;包括气质、形象、五官相貌、比例测量、肌肉、骨骼、关节、柔韧性、弹跳等;竞技组合(10支舞中任选1支,1分钟以内,由考委指定音乐) |
准考证、自备伴奏带(盘) |
复试 |
身体条件考察;节奏模仿;竞技组合(10支舞中任选1支,1分钟以内,由考委指定音乐) |
准考证、自备表演道具和伴奏带(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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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试 |
身体条件考察;模拟教学;竞技组合(10支舞中任选1支,1分钟以内,由考委指定音乐) |
准考证、自备表演道具和伴奏带(盘) |
注:1、学院保留根据需要调整考试时间及内容的权利。
2、舞蹈考生着装要求:女生盘头、不戴头饰、不化妆,穿吊带体操服、舞蹈软鞋;男生穿白色背心、黑色紧身练功短裤、舞蹈软鞋。国标舞考生另带拉丁舞或摩登舞训练服及舞鞋。
七、文化考试
1、六年制考生:小学六年级第一学期前课程(语文、数学),参考教材为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
2、音乐(三年制)考生:初三第一学期前课程(语文、数学、英语),参考教材为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
3、报考音乐(三年制)的考生还需参加2016年中考,学院在录取时将综合校考及中考成绩作为文化成绩的依据。
八、报名与考试费用
1、报名与初试:100元/专业(在领取准考证时交纳)
2、复试:80元/专业(进入复试者,在复试前交纳)
3、三试:80元/专业(进入三试者,在三试前交纳)
4、体检:包括验血、验尿、胸透、内科、外科等。按照有关检查、检测部门的收费标准收取,并在考试期间向全体考生家长公示。
九、录取原则
1、根据德、智、体发展的要求全面考核,在各专业文化录取分数线上按照专业排名顺序由高到低录取;
2、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学院要求办理有关录取手续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由此产生的空额将在各专业文化录取分数线上按照专业成绩排名由高到低递补;
3、出现以下情况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考试当中出现各种形式的舞弊或违纪行为;
4、录取考生均须经过学院招生考试委员会审核、考生所在学校及其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北京市教育考试院备案方为正式录取。
十、学杂费
学生每学年学费为6000元(戏曲表演专业免学费),住宿费为750元(京剧、评剧专业学生住宿费由黑龙江省文化厅负责)。书本费按照实际发生额收取,专业教具费、生活费自理。
十一、户口
根据北京市教委有关批示,被学院录取的中专考生可自愿将户口迁入北京,进入学院学生集体户口中。毕业当年在北京参加高考,报考全国统一招生的艺术类专业。
十二、在校学习有关事宜
1、学生入学后第一个月为审查期,学院将对学生的品行、文化程度、身体状况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查,审查合格的学生准予注册学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审查不合格的学生退回生源地;
2、学生入学后第一学年为试读期,试读期间如发现学习、品行、身体状况不适宜继续在校学习,将随时予以退学。被退学学生的学籍、户口转回学生入学前的生源地;
3、按照北京市的有关规定,学生享受基本助学金待遇,基本助学金的发放标准按照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4、学习成绩及品行表现优秀的学生按照学院的有关规定可获得学院颁发的奖学金;
5、黑龙江省文化厅设立戏曲人才培养专项奖学金,对年度学习成绩优秀的“黑龙江委培班”学生给予奖励。
6、文化课学习:学院文化课教学在义务教育阶段执行“六三”制义务教育的学习进程,高中阶段开设普通中学的文科类课程,学院外语课程只开设英语。各专业的文化课学习起点为:
专业名称 |
文化课学习起点 |
戏曲表演(京剧、评剧、曲艺) |
初中一年级 |
舞蹈表演(中国舞、国标舞) |
初中一年级 |
音乐(六年制) |
初中一年级 |
音乐(三年制) |
高中一年级 |
十三、毕业、就业及升学
1、学生学业结束,成绩合格,品行良好并无纪律处分,经学院审核、北京市教委批准备案,颁发国家承认的中等专业学历证书;
2、学院中专学生的培养目标主要是报考高等学校继续深造,毕业生也可根据本人自身条件选择就业;
3、黑龙江省文化厅委托培养的京剧、评剧专业毕业生经考核成绩优秀的,相应专业毕业生必须到黑龙江省京剧院和黑龙江省评剧艺术中心工作,同时签订就业协议,户口可随迁至哈尔滨。未被录用的毕业生可继续考学深造,或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自主择业。
十四、说明
1、考生在进入专业三试后统一组织体检,报名时无须提供体检表;
2、预录取考生的入学审批表将通过特快专递发放考生。
学院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马家堡东里8号(南三环洋桥西1站地)
邮政编码:100068
乘车路线:北京站乘957路快车到洋桥下车过人行天桥向西行
北京西站乘741路到洋桥向西行
北京南站乘地铁4号线马家堡站下车 出口东行
招生办咨询电话:010-67561657(直拨)、010-67572221转2014
咨询QQ号:
网 址:http://www.***.cn
专业咨询电话:
京剧系(京剧):010-67572221转2085
地方戏曲系(评剧、曲艺):010-67535698(直拨)、67572221转2018(2069)
音乐系:010-67572221转2106
舞蹈系:010-67572221转2023
黑龙江省文化厅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哈尔滨市中山路197号(150001)
官网网址:http://www.hljwht.gov.cn
黑龙江省京剧院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木介街6号(150001)
咨询电话:0451-53002282转704
黑龙江省评剧艺术中心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芦家街11号(150001)
咨询电话:0451-82703674、82704294
官网网址:http://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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